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精细化学品多功能中试验证平台迁建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6月11日-2026年6月17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精细化学品多功能中试验证平台迁建项目
二、建设地点:**市经开区塘汛镇
三、建设单位:****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公司
五、项目概况:********基地(老厂区)实施的“新型农药中试研究和工程化验证项目”(绵环审批〔2021〕123号)拟于2026年6月停止中试(其中溴氰虫酰胺中试产线尚未建设),现拟在新厂区(****开发区塘汛镇红武村)实施“精细化学品多功能中试验证平台迁建项目”(代码:****),占地面积约12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精细化学品多功能中试车间1座,将原有项目的溴氰虫酰胺中试产线(尚未建设)迁建至新厂区内,新增砜吡草唑、甲氧虫酰肼中试生产线,中试车间设置反应釜、降温釜、淬灭结晶釜、冷却析晶釜、中和分相釜、离心机、烘干机、溶剂回收釜、溶剂蒸馏釜、精馏塔釜及各类中间储罐等,建设储运工程(改建甲类库房、丙类库房)、公辅工程(依托供水、供电、消防、空压站,**液氮罐、导热油系统、循环水系统、蒸汽发生器)、环保工程(依托废水处理设施、**废气处理设施、改建固废及危废间等)。建成后,中试时间不超过2年,砜吡草唑最大中试规模为50吨/年、甲氧虫酰肼最大中试规模为50吨/年、溴氰虫酰胺最大中试规模为50吨/年。
项目总投资3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9万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建设须按国家、**省及**市大气污染防治的有关规定及报告书提出的要求,控制和减少施工扬尘污染,施工期扬尘须满足《**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控制施工噪声,确保噪声不扰民,施工期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标准要求;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已有生活污水处****园区污水管网,施工作业废水经隔油池和沉淀池处理后回用;废包装材****回收站,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施工弃渣及时清运到当地住建主管部门指定场地,不得随意倾倒和堆放。
(二)项目营运期水污染防治措施:中试装置工艺废水、废气洗涤废水、工艺设备及管道清洗废水(第一道洗水回用)、车间地坪清洗废水、软水制备排污水、真空泵水箱更换废水、活性炭蒸汽再生冷凝液、初期雨水经废水罐收集后,由罐车拉运至老厂区,依托已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农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523-2024)以及**经开区智****处理厂协商指标限值要求后,经园区污****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涪江;生活污水经预处理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通过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后排入涪江。
(三)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投料在密闭投料间进行,投料粉尘进入中试车间废气处理系统(采用“水洗+碱洗+静态吸收+冷凝除湿+活性炭吸附工艺”(TA001)处理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烘干设备密闭,烘干粉尘经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进入中试车间废气处理系统(TA001);中试车间设备整体密闭,反应釜废气、溶剂回收废气、产品干燥废气等中试装置工艺废气(主要为有机废气、硫酸雾、氯化氢)通过设备废气排放口密闭管道收集,进入中试车间废气处理系统(TA001);危废暂存间废气通过负压抽风收集,经“一级水洗+冷凝除湿+活性炭吸附”(TA002)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上述排放废气中有机废气须执行《**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中表3农药制造行业浓度限值,乙酸乙酯须执行《**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中表4标准,硫酸雾须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氯化氢和颗粒物执行《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7-2020);无组织排放有机废气厂界须执行《**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中无组织浓度限值,厂区内须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氯化氢须执行《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7-2020)中表3氯化氢企业边界浓度限值,硫酸雾和颗粒物需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浓度限值。项目须按照无组织排放控制相关要求,加强原辅料储存、物料转移和输送、工艺过程、废气处理过程的管控,减少无组织废气的产生,同时按报告书核算,以多功能中试车间和危废暂存间边界为起点设定50米卫生防护距离,此范围内不涉及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
(四)项目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企业须加强内部管理,优化工艺布局,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恒温油泵、离心机、烘干机、真空喷射泵、制冷机组、循环泵、循环水塔、空压机、风机等高噪声设备须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五)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回收溶剂釜底残液和固渣、中试失败产生的废液(不能回用部分)、废渣以及不合格品、废气处理装置废活性炭、废滤袋、废包装材料(沾染危险废物)等危废分类暂存后定期交由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清运处置;一般废包装材料****收购站;生活垃圾交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六)项目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须严格落实分区防渗措施,多功能中试车间、库房、初期雨水收集池、事故水池、废水收集与截断系统、危废暂存间等重点防渗区域须采取可靠、有效的防渗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七)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按照安全相关规范进行设计、建设及安全生产,落实安评相关要求,生产区、储罐区设置有毒有害气体和可燃气体检测报警系统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对安全生产密切相关的参数采用自动分析、调节和报警系统,生产工艺设置自动切断系统和紧急停车连锁系统,以确保安全生产,防止因安全事故导致的次生环境污染及突发环境事件;完善全厂化学品、废水收集和截断系统,落实三级防控体系,按照报告书表要求库房四周设置内地沟及应急收集池,内地沟及应急收集池做防渗处理,并配备防爆型应急泵,确保泄漏物料及消防废水可通过泵转运至厂区应急收集池,杜绝泄漏化学品外排;严禁废水及应急废水排入地表水体;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企业应急预案相关要求做好乙酸乙酯、甲磺酰氯、盐酸、乙腈、硫酸等化学品的储存、运输和使用环节安全及风险防范措施,杜绝泄漏事故的发生,同时做好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培训演练工作,并配备充足的应急物资,定期组织应急人员培训、演练和适时修订应急预案;加强对各项环保设施的安全运行及维护管理,关键设备和零部件应配备足够的备用件,确保其稳定、正常运行,避免事故性排放;发生事故后,立即实施应急监测,并按应急****管理部门,通知紧邻企业并对预测出的影响范围内的人群实施紧急疏散,确保人群安全。
七、相关部门意见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5年版)》,项目属于鼓励类。****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具文(川投资备[****]FGWB-0265号)予以备案,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根据《****开发区****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生态环境厅审查意见(川环建函〔2015〕176号),****园区产业规划;根据《**经开区S-14、S-15、S-16、S-17、S-18、E-17、E-18单元详细规划》及地块《不动产权证书》(川2023**市不动产权第****239号),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建设****开发区现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16-****809****环境局政务服务窗口)
通信地址:**市涪****中路(园艺山集中办公区8号楼A区)10-1号
邮编:62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