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C016金瓶岩桥改建工程施工标段
答疑文件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潜在投标人通过“**州工程建设电子交易系统”就本项目提出的疑问,答复如下:
提问1:“安全生产费”按招标文件要求“工程量清单第100章内列有上述安全生产费的支付子目,由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填写总额价。”但招标文件、招标工程量清单、清单说明都没有明确,我们是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第 9.2.5 项细化为:除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安全生产费用应为投标价(不含安全生产费及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的 1.5%(若发包人公布了最高投标限价时,按最高投标限价的 1.5%计)。”计取吗
答复:按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二节A、专用合同条款第9.2.5项中“(若发包人公布了最高投标限价时,按最高投标限价的 1.5%计)”执行。
提问2:清单说明要求“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费率:不低于100章-700章费用合计的0.3%。该部分保险费用由承包人报价时列入工程量清单第100章相应细目中。第三者责任险:不低于100章-700章费用合计的0.1%,事故次数不限(不计免赔额)。该部分保险费用由承包人报价时列入工程量清单第100章相应细目中。”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要求“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费率:2.5‰,限价为 / 元。第三者责任险的最低投保金额: /万元,事故次数不限(不计免赔额)保险费率:1.5‰。”以哪个为准
答复1:投标阶段,建筑工程一切险暂按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专用条款数据表中20.1(条目号)中“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费率:2.5‰”计取,结算以保单实际金额为准。
答复2:投标阶段,第三者责任险暂按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专用条款数据表中20.4.2(条目号)中“第三者责任险的最低投保金额:/万元,事故次数不限(不计免赔额)保险费率:1.5‰。 (注: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率的取费基数以建筑安装工程费(不含设备费)为基数)”计取,结算以保单实际金额为准。
招 标 人: ****
2026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