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银定河片区污水收集处理完善工程-智慧水务工程答疑澄清文件
各潜在投标人:
**高新区银定河片区污水收集处理完善工程-智慧水务工程(项目编号****),现发布招标文件答疑澄清如下:
一、答疑部分
提问1:关于建议修改业绩证明要求“****交易中心中标公示截图”的相关内容。
回复: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业绩相关要求现修改为:
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时间,每具有一个单项目合同金额不低于700万元的智慧水务类业绩,得2.5分,满分2.5分。标书代写
注:(1)类似项目指城市给排(污)水相关智慧水务信息化平台相关项目,提供其他类项目不得分。智慧水务业绩施工内容至少须同时包含一下任意下四项系统(系统功能一致即可,系统名称无须完全一致):水务综合管理一体化平台、水务大数据平台、水动态监测管理系统、智慧管理驾驶舱、管网GIS信息系统、数据采集接入管理平台、运营管理平台、安全监测系统、监测预警系统。
(2)上述施工业绩须同时提供①业绩合同;②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至少须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盖章);③中标通知书;上述3 项材料缺一不可。上述业绩证明材料应能体现施工内容,如上述证明材料仍不能体现施工内容的,可补充提供加盖甲方公章的立项材料或清单控制价或结算关键信息页等辅助证明。
(3)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承接的业绩(DB、EPC、EPCO、PPP、BOT等)予以认可:如提供的业绩是以联合体形式承接的,则本条业绩提供方至少须在对应联合体业绩中承担施工工作且其所承担的施工部分项目规模(智慧水务工程造价金额)须大于等于本条评审指标要求。如上述①-③项业绩证明材料无法证明,还须补充提供证明材料④:业绩项目对应的联合体协议,用以辅助证明投标单位在联合体业绩中的承揽规模,下同。
(4)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必须将投标文件中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提供给招标人核实,如发现造假等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资格并将相关情形上报主管部门。
提问2:关于项目业绩要求“本项目业绩评分办法中类似项目须同时包含以下任意四项系统(系统功能一致即可,系统名称无须完全一致):水务综合管理一体化平台、水务大数据平台、水动态监测管理系统、智慧管理驾驶舱、管网GIS信息系统、数据采集接入管理平台、运营管理平台、安全监测系统、监测预警系统。”的相关内容
回复:本项目业绩要求完全根据项目特点及项目类型综合考虑设置,相关要求合理且必要,经调研市场可满足充分竞争,故不予修改。
提问3:关于业绩认定开始时间为2022年1月的相关问题
回复:本项目业绩要求完全根据项目特点及项目类型综合考虑设置,相关要求合理且必要,经调研市场可满足充分竞争。对于业绩认定时间,通常的业绩认定时间为3-5年,且本项目属技术密集型项目,技术更新迭代快,项目认定时间合理、必要,故不予修改。
注:此答疑澄清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此次澄清内容不影响文件的制作,故不延期开标,招标文件重新上传。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最新版招标文件,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标书代写
招标人名称:****、**市****公司
联系人:姚舜宇
联系方式:0550-****407
代理机构名称:****
联系人:吴章辉
联系方式:0550-****677
日期:2026年0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