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州城文化街核心区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预算评审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省 | 公告时间 | 2026年06月10日 18:05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6年06月10日至2026年06月16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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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省公共**交易平台 | ||
| 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 2026年06月16日 00:00 | ||
| 开标地点标书代写 | ****交易中心 | ||
| 预算金额 | ¥0.0044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刘岚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8****7821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省**县**中路2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9****0086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省**市**区五指峰大街12号高铁新区总部经济大楼7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52****0296 | ||
项目概况
**州城文化街核心区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预算评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省公共**交易平台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年06月30日 10点00分 (**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州城文化街核心区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预算评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40000.00 元
最高限价:440000.00 元
采购需求:
|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采购品目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 宁财购2026F****12575 | 服务 | 其他服务 | 1 | 项 | 4400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评审备案(含核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政府采购活动。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政府采购活动。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4.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承接本项目服务的企业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第 种措施进行: (1)以联合体形式,联合协议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30%或以上)比例;(2)以合同分包形式,分包意向协议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30%或以上) 比例。 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4.2 如本项****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的对应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时间:2026年06月10日 00:00 至 2026年06月16日 00: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省公共**交易平台
方式:网上确认和下载招标文件
售价:0.0元
2026年06月30日 10点00分 (**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标书代写
地点:****交易中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潜在投标人必须在**省公共**交易平台注册并办理**省 CA 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要求详见“**省公共**交易平台-服务指南-投标单位”。潜在投标人未使用本单位CA数字证书在**省公共**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视为未获取招标文件,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2.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进入**省公共**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线上签到(具体操作详见《****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系统****政府采购)》。注意事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有关不见面开标的内容,如有疑问请联系新点工作人员,联系电话:400-****-0000。 3.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潜在投标人必须在不见面开标系统页面进行在线签到,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如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签到,按放弃投标处理。 4.投标文件解锁时间: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对本单位标书进行解锁,在采购人宣布开始解锁后 30 分钟内必须完成解锁。解锁时间结束后投标人未解锁的,作放弃投标处理。 5.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将异议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开标异议文字提问”栏中。 6.意外情况的处理:开标场所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交易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交易中心对下列情形免责:(1)所涉开标项目电子服务、交易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系统;(2)所涉开标项目电子服务、交易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操作;(3)系统存在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涉密危险;(4)运行服务器病毒发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5)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交易系统无法运行的;(6)其他不可抗力(地震、洪水等)原因导致开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出现上述所列情形,不能及时解决的,应由项目实施主体、****中心及时进行协商,可以采取以下办法处理: ①系统或网络故障在三小时内能排除的,项目不暂停开标,三小时内系统恢复运行后继续实施开标。 ②系统或网络故障在三个小时内未能排除的,项目暂停开标,发布暂停通告,待系统恢复后另行通知开标。 7.根据《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第三十一条“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有权要求责任方赔偿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不见面开标系统如有部分人未按时签到或解密,其他投标文件可以正常开标的,招标活动依法正常进行。 8.采购信息发布媒介:**省公共**数智交易平台电子标服务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省**县**中路2号
联系方式:139****00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区五指峰大街12号高铁新区总部经济大楼7楼
联系方式:152****02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岚
电话:158****7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