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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省**市玉龙县冲江河治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省**市玉龙县冲江河治理工程
地点:**市**县石头乡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省**市玉龙县冲江河治理工程位于**市**县石头乡,冲江河治理工程治理河长22.91km,包括利苴段、石头段两段。利苴段长7.71km,起于**市玉龙县石头乡三岔河,至**市玉龙县石头乡下桥头处结束;石头段15.2km,起于**市玉龙县石头乡上香多,至**市玉龙县**镇鲁瓦村处结束。**排水渠151.76m,全部位于石头段;排涝涵管38座,排涝口9座,全布置于石头段;**取水坝10座;设置13座踏步,均位于石头段;设置5座人行桥(利苴段2处,石头段3处)以及1座机耕桥(位于利苴段);设置7处水位尺(利苴段3处,石头段4处)以及18个沉降、位移观测控制标点(利苴段设置4个控制点,石头段设置14个控制点)。视频监控系统7套(利苴段3套,石头段4套)。
公示时间:2026年6月10日至2026年7月9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和工
联系电话:182****71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