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号集回收站、ZG43-H4C井等6项气举流程完善

审批
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且末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1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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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916********54911XG王林生
廖飞**维吾尔自治区****市
建设路辖区石化大道26号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5号集回收站、ZG43-H4C井等6项气举流程完善
2021版本:007-陆地石油开采B0711-B0711-陆地石油开采
**维吾尔自治区****县,**维吾尔自治区**地区**县,**维吾尔自治区**地区民**
经度:82.759120,82.788010;83.158740,83.149110;83.175190,83.179040;83.263370,83.264760;83.927430,83.926190 纬度: 39.682830,39.673840;39.330850,39.354060;39.328200,39.336270;39.340200,39.344920;38.842270,38.835810****生态环境厅
2025-09-15
新环审〔2025〕220号
786
24****
916********54911XG**水清清环境****公司
916********187205N**水清清环境****公司
916********187205N2025-11-30
2026-03-162026-04-13
http://eiacloud.com/gs/detail/2?id=60416HIG03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改扩建改扩建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环评设计建设内容主要为:①主体工程:**气举管道共计7.88千米,对原有ZG43-5井场、ZG43-H4C井场、TZ101-1井场、ZG431-H9井场、ZG151-4XC井场各安装1套阀门、1台孔板流量计;对5号集回收站站内原有加药撬的加注头、雾化器等进行完善。②公辅工程主要包括给排水、供电、防腐、自控、道路等;③环保工程包括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防治及环境风险防范工程。根据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建设内容如下:①**气举管道共计7.88km,在原有ZG43-5井场、ZG43-H4C井场、TZ101-1井场、ZG431-H9井场、ZG151-4XC井场各安装1套阀门、1台孔板流量计;对5号集回收站站内原有加药撬的加注头、雾化器等进行完善;②配套工程包括给排水、供电、防腐、自控、道路等;③环保工程包括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防治及环境风险防范工程。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油气开采 采用气举开采方式,基于“U”型管原理,通过**气举管线将高压天然气输送至井场,经流量计调节计量后注入气举井套管,与地层流体混合降低液柱密度,实现原油举升开采。 (2)油气集输 井口油气液经油嘴一次节流后,由缓蚀剂加药橇注入缓蚀剂,再经电磁加热器或真空加热炉加热、二次节流,通过现有管道输****回收站),最终就近送至塔一、塔三联合站处理。(1)油气开采 采用气举开采方式,基于“U”型管原理,通过**气举管线将高压天然气输送至井场,经流量计调节计量后注入气举井套管,与地层流体混合降低液柱密度,实现原油举升开采。 (2)油气集输 井口油气液经油嘴一次节流后,由缓蚀剂加药橇注入缓蚀剂,再经电磁加热器或真空加热炉加热、二次节流,通过现有管道输****回收站),最终就近送至塔一、塔三联合站处理。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一)强化生态保护措施。施工期严格划定施工活动范围,作业区两侧布设彩条示明车辆行驶边界;充分利用区域原有道路,施工机械和车辆严格按照规定路线行驶;管沟施工采取“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措施,临时堆土应布设防尘网苫盖;土方工程作业应采取洒水措施降尘;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与宣传,禁止捕杀野生动物;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对临时占地区域进行平整、恢复原貌。运营期在管线上方设置标志;定期检查管线,及时更换老旧管线;道路边、油田区设置警示牌。退役期废弃井封堵内外井眼,拆除井口装置、采油井场设备设施;清除各种固体废物;吹扫清空管线内物质,管线两端使用盲板封堵;防止次生环境污染。 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塔里木河流域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应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和《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加强管理,持续动态优化调整水土保持措施,减少水土流失。本项目位于沙化土地分布区,应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国防沙治沙法》等法律法规和《报告书》提出的各项防沙治沙、植被恢复及地面覆盖措施,加强植被和地表结皮的保护,降低对沙化土地的影响。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扬尘、燃油废气、焊接烟气等管控,采取围挡、洒水、遮盖、合理安排施工方式等措施有效抑制施工扬尘。运营期采用密闭集输工艺、先进设备和材料;定期对井场的设备、阀门等检查、检修;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应满足《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中企业边界污染物控制要求,硫化氢排放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标准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排放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相关标准要求。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管道试压废水试压结束后用于洒水降尘,生活污水依托塔中作业区公寓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满足《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4275-2019)相关标准达标后用于荒漠灌溉。运营期采出水随采出液输送至塔三联合站处理,满足《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标准后回注地层;井下作业废水采用专用废水回收罐收集后运至分别就近运至塔一联合站、塔三联合站处理,满足《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标准后回注地层。 (四)加强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使用先进、成熟、可靠的工艺和性能良好合格的设备、阀门、管线等;定期做好井场设备、阀门、管线等巡检;严格落实分区防渗要求;及时清理落地油,受污染土壤应交由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负责接收、转运和处置;加强日常检查巡护,有效预防和减少“跑、冒、滴、漏”现象发生,一旦发现异常及时采取措施应对处置,避免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 (五)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选用低噪声、低振动的机械设备类型;加强设备日常维护保养;运输车辆应保持低速行驶;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运营期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措施,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声功能区环境噪声限值要求。 (六)加强固体废物分类管理。施工期施工土方全部用于管沟回填,无弃方;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管道焊接及吹扫废****填埋场填埋处置。运营期落地油、废防渗材料收集后拉运至塔三联合站危废贮存库暂存,及时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接收处置。本项目各类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要求,将相关资料存档备查。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体现在施工占地及施工过程中对土壤、动植物和水土流失的影响,针对这些影响,本工程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1)工程临时占地总面积6.304hm2,占地类型均为荒漠,施工过程严格按照临时征地合同控制占地范围与作业宽度,未扩大占地。 (2)施工全部利用现有道路,机械车辆按指定路线行驶,以彩条旗划定作业及行驶边界,未擅自开辟便道,未破坏作业带外植被,施工结束后及时完成场地清理与恢复。 (3)管沟施工临时堆土采用苫布全覆盖防护,开挖土方全部用于管沟回填,无弃土外排。 (4)工程完工后及时对临时占地进行平整恢复,管线沿线按规范布设芦苇草方格固沙防沙,草方格尺寸1.0m×1.0m,埋深25~30cm,外露15~20cm,上风向布设宽度8m、下风向4m,固沙效果满足要求。 (5)施工人员均接受生态保护培训,人员及设备均在限定范围内作业,未发生惊扰、猎捕野生动物及砍伐、破坏区域植被的行为。 (6)项目已落实风险防控及应急预案,开展现场巡查与隐患排查,未发生泄漏、火灾、爆炸等影响生态环境的事故。 (7)施工机械及车辆均按限定路线行驶,建筑垃圾统一收集规范处置,土方作业采取洒水及防尘网苫盖压尘,有效控制扬尘。 (8)防沙治沙及生态恢复工程均在站场投运前全部完成并验收合格,站场在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后投入运行。 本工程运营期间落实了环评报告及批复中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具体如下: (1)运营期持续维护施工期生态恢复与防沙治沙成果,定期巡查保障措施长效有效,同时加强作业人员生态环保宣教,提升管线保护与环境防护意识。 (2)在管线上方及沿线设置管道标识、里程桩,道路边、油田区布设安全警示牌与生态保护提示牌,明确管线范围,防范第三方作业破坏。 (3)建立管线常态化巡检制度,重点检查管线本体、接口及防腐层状况,发现老化、破损等问题及时维修更换,确保管线安全运行。 根据验收调查,采取洒水抑尘、车辆严格按照规定路线行驶、运输车辆苫盖篷布等措施降低了施工期的大气污染。 运营期油气生产全程采用密闭集输处理工艺,各连接处和密封点均选用先进设备及耐腐蚀、密封性优良的材料,从源头降低泄漏风险;同时建立常态化巡检与检修机制,定期对井场设备、阀门等设施开展检查维护与故障检修,及时消除隐患,杜绝跑、冒、滴、漏现象,保障生产过程安全环保运行。 施工期废水主要包括试压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管线试压废水采用洁净水、无腐蚀性水,分段试压作业,管道试压废水主要为悬浮物,试压结束后,试压废水用于洒水降尘;根据现场调查,管线施工现场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居住在塔中公寓,生活污水依托公寓原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运营期废水主要为采出水和井下作业废水。 采出水就近进入塔一联合站、塔三联合站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标准后回注油气层;井下作业废水采用专用废水回收罐收集后,就近依托塔一联合站或塔三联合站处理。 根据施工资料,站场施工单位具备相关资质,对井场、站场可能泄漏污染物的污染区地面进行防渗处理,可有效防治洒落地面的污染物渗入地下。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中“11.2.2 分区防控措施”,对井场、站场永久占地等一般区域或部位,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设置一般防渗区防渗层。配电箱等区域,进行简单的地面硬化。 根据验收调查,施工期采取选择低噪音设备、施工机具定期检查维修、加强施工场地管理等措施降低了施工期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运营期采用人工定期巡检与自动化控制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噪声防控,由巡检人员按规定频次对装置区进行巡回检查,最大限度降低噪声对作业人员的影响。 施工期各类固体废物均已规范处置:项目产生的土方全部用于挖方区域回填,无废土;施工废料统一收集****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随车辆集中转运至塔中采油气管理区生活垃圾桶统一处理。 运营期产生的落地油和废防渗材料等危废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塔三联合站危废贮存场所,交由******公司处置。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加强项目环境风险防范。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进一步健全环境风险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责任;修订完善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将本项目环境风险及防****油田分公司原有突发环境时间应急预案;****油田建立区域应急联动机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对处置能力;严格遵守井下作业的安全规定,在井口安装防喷器和控制装置,杜绝井喷的发生;定期检查管线阀门、法兰接口、壁厚部位进行检查检测;配备硫化氢检测、可燃气体监测设备,设置管线压力、流量监控系统;加强对重点区域的防渗措施,按照标准建立地下水、土壤环境监测监控体系,严格按要求定期开展监测,对环境污染隐患做到及早发现、及时处理,坚决防止对地下水和土壤造成污染。项目执行了站场事故的防范措施、管道综合风险防范措施等风险防范措施。 本工程环境风险应急管理纳入《塔中采油气管理区第三联合站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范围,2025年7月16日,该预案报送**维吾****生态环境局备案(备案编号:****);由项目主要负责人按照应急预案中的要求定期组织职工学习并进行演习。 由于油气开采滚动开发的特点,建设单位在应急预案有效期内,定期对《塔中采油气管理区第三联合站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完善和修编,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有《油气场站及管道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专项应急预案》《井控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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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运营期采出水随采出液输送至塔三联合站处理,满足《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标准后回注地层 《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 采出水就近进入塔一联合站、塔三联合站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标准后回注油气层;井下作业废水采用专用废水回收罐收集后,就近依托塔一联合站或塔三联合站处理 验收监测期间,塔三联合站采出水处理系统排口回注水中悬浮固体含量、含油量监测结果均满足《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 5329-2022)中标准要求。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运营期采用密闭集输工艺、先进设备和材料;定期对井场的设备、阀门等检查、检修; 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应满足《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中企业边界污染物控制要求,硫化氢排放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标准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排放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相关标准要求。 运营期油气生产全程采用密闭集输处理工艺,各连接处和密封点均选用先进设备及耐腐蚀、密封性优良的材料,从源头降低泄漏风险;同时建立常态化巡检与检修机制,定期对井场设备、阀门等设施开展检查维护与故障检修,及时消除隐患,杜绝跑、冒、滴、漏现象,保障生产过程安全环保运行。 验收监测期间:各井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最高浓度均满足《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8—2020)中5.9企业边界污染物控制要求;无组织排放硫化氢最高浓度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新改扩建标准值要求;厂界内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运营期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措施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 运营期采用人工定期巡检与自动化控制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噪声防控,由巡检人员按规定频次对装置区进行巡回检查,最大限度降低噪声对作业人员的影响。 验收监测期间:各井厂界噪声监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声环境功能区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要求。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加强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使用先进、成熟、可靠的工艺和性能良好合格的设备、阀门、管线等;定期做好井场设备、阀门、管线等巡检;严格落实分区防渗要求;及时清理落地油,受污染土壤应交由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负责接收、转运和处置;加强日常检查巡护,有效预防和减少“跑、冒、滴、漏”现象发生,一旦发现异常及时采取措施应对处置,避免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 根据施工资料,站场施工单位具备相关资质,对井场、站场可能泄漏污染物的污染区地面进行防渗处理,可有效防治洒落地面的污染物渗入地下。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中“11.2.2 分区防控措施”,对井场、站场永久占地等一般区域或部位,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设置一般防渗区防渗层。配电箱等区域,进行简单的地面硬化。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运营期落地油、废防渗材料收集后拉运至塔三联合站危废贮存库暂存,及时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接收处置。本项目各类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要求,将相关资料存档备查。 运营期产生的落地油和废防渗材料等危废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塔三联合站危废贮存场所,交由******公司处置。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施工期严格划定施工活动范围,作业区两侧布设彩条示明车辆行驶边界;充分利用区域原有道路,施工机械和车辆严格按照规定路线行驶;管沟施工采取“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措施,临时堆土应布设防尘网苫盖;土方工程作业应采取洒水措施降尘;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与宣传,禁止捕杀野生动物;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对临时占地区域进行平整、恢复原貌。运营期在管线上方设置标志;定期检查管线,及时更换老旧管线;道路边、油田区设置警示牌。退役期废弃井封堵内外井眼,拆除井口装置、采油井场设备设施;清除各种固体废物;吹扫清空管线内物质,管线两端使用盲板封堵;防止次生环境污染。 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体现在施工占地及施工过程中对土壤、动植物和水土流失的影响,针对这些影响,本工程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1)工程临时占地总面积6.304hm2,占地类型均为荒漠,施工过程严格按照临时征地合同控制占地范围与作业宽度,未扩大占地。 (2)施工全部利用现有道路,机械车辆按指定路线行驶,以彩条旗划定作业及行驶边界,未擅自开辟便道,未破坏作业带外植被,施工结束后及时完成场地清理与恢复。 (3)管沟施工临时堆土采用苫布全覆盖防护,开挖土方全部用于管沟回填,无弃土外排。 (4)工程完工后及时对临时占地进行平整恢复,管线沿线按规范布设芦苇草方格固沙防沙,草方格尺寸1.0m×1.0m,埋深25~30cm,外露15~20cm,上风向布设宽度8m、下风向4m,固沙效果满足要求。 (5)施工人员均接受生态保护培训,人员及设备均在限定范围内作业,未发生惊扰、猎捕野生动物及砍伐、破坏区域植被的行为。 (6)项目已落实风险防控及应急预案,开展现场巡查与隐患排查,未发生泄漏、火灾、爆炸等影响生态环境的事故。 (7)施工机械及车辆均按限定路线行驶,建筑垃圾统一收集规范处置,土方作业采取洒水及防尘网苫盖压尘,有效控制扬尘。 (8)防沙治沙及生态恢复工程均在站场投运前全部完成并验收合格,站场在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后投入运行。 本工程运营期间落实了环评报告及批复中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具体如下: (1)运营期持续维护施工期生态恢复与防沙治沙成果,定期巡查保障措施长效有效,同时加强作业人员生态环保宣教,提升管线保护与环境防护意识。 (2)在管线上方及沿线设置管道标识、里程桩,道路边、油田区布设安全警示牌与生态保护提示牌,明确管线范围,防范第三方作业破坏。 (3)建立管线常态化巡检制度,重点检查管线本体、接口及防腐层状况,发现老化、破损等问题及时维修更换,确保管线安全运行。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加强项目环境风险防范。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进一步健全环境风险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责任;修订完善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将本项目环境风险及防****油田分公司原有突发环境时间应急预案;****油田建立区域应急联动机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对处置能力;严格遵守井下作业的安全规定,在井口安装防喷器和控制装置,杜绝井喷的发生;定期检查管线阀门、法兰接口、壁厚部位进行检查检测;配备硫化氢检测、可燃气体监测设备,设置管线压力、流量监控系统;加强对重点区域的防渗措施,按照标准建立地下水、土壤环境监测监控体系,严格按要求定期开展监测,对环境污染隐患做到及早发现、及时处理,坚决防止对地下水和土壤造成污染。 项目执行了站场事故的防范措施、管道综合风险防范措施等风险防范措施。 本工程环境风险应急管理纳入《塔中采油气管理区第三联合站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范围,2025年7月16日,该预案报送**维吾****生态环境局备案(备案编号:****);由项目主要负责人按照应急预案中的要求定期组织职工学习并进行演习。 由于油气开采滚动开发的特点,建设单位在应急预案有效期内,定期对《塔中采油气管理区第三联合站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完善和修编,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有《油气场站及管道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专项应急预案》《井控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运营期采出水随采出液输送至塔三联合站处理。2、运营期落地油、废防渗材料收集后拉运至塔三联合站危废贮存库暂存,及时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接收处置。1、运营期废水主要为采出水和井下作业废水。 采出水就近进入塔一联合站、塔三联合站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标准后回注油气层;2、运营期产生的落地油和废防渗材料等危废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塔三联合站危废贮存场所,交由******公司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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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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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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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施工期严格划定施工活动范围,作业区两侧布设彩条示明车辆行驶边界;充分利用区域原有道路,施工机械和车辆严格按照规定路线行驶;管沟施工采取“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措施,临时堆土应布设防尘网苫盖;土方工程作业应采取洒水措施降尘;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与宣传,禁止捕杀野生动物;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对临时占地区域进行平整、恢复原貌。运营期在管线上方设置标志;定期检查管线,及时更换老旧管线;道路边、油田区设置警示牌。退役期废弃井封堵内外井眼,拆除井口装置、采油井场设备设施;清除各种固体废物;吹扫清空管线内物质,管线两端使用盲板封堵;防止次生环境污染。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体现在施工占地及施工过程中对土壤、动植物和水土流失的影响,针对这些影响,本工程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1)工程临时占地总面积6.304hm2,占地类型均为荒漠,施工过程严格按照临时征地合同控制占地范围与作业宽度,未扩大占地。 (2)施工全部利用现有道路,机械车辆按指定路线行驶,以彩条旗划定作业及行驶边界,未擅自开辟便道,未破坏作业带外植被,施工结束后及时完成场地清理与恢复。 (3)管沟施工临时堆土采用苫布全覆盖防护,开挖土方全部用于管沟回填,无弃土外排。 (4)工程完工后及时对临时占地进行平整恢复,管线沿线按规范布设芦苇草方格固沙防沙,草方格尺寸1.0m×1.0m,埋深25~30cm,外露15~20cm,上风向布设宽度8m、下风向4m,固沙效果满足要求。 (5)施工人员均接受生态保护培训,人员及设备均在限定范围内作业,未发生惊扰、猎捕野生动物及砍伐、破坏区域植被的行为。 (6)项目已落实风险防控及应急预案,开展现场巡查与隐患排查,未发生泄漏、火灾、爆炸等影响生态环境的事故。 (7)施工机械及车辆均按限定路线行驶,建筑垃圾统一收集规范处置,土方作业采取洒水及防尘网苫盖压尘,有效控制扬尘。 (8)防沙治沙及生态恢复工程均在站场投运前全部完成并验收合格,站场在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后投入运行。 本工程运营期间落实了环评报告及批复中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具体如下: (1)运营期持续维护施工期生态恢复与防沙治沙成果,定期巡查保障措施长效有效,同时加强作业人员生态环保宣教,提升管线保护与环境防护意识。 (2)在管线上方及沿线设置管道标识、里程桩,道路边、油田区布设安全警示牌与生态保护提示牌,明确管线范围,防范第三方作业破坏。 (3)建立管线常态化巡检制度,重点检查管线本体、接口及防腐层状况,发现老化、破损等问题及时维修更换,确保管线安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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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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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加强环境管理。开展工程环境监理,在施工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和工程监理合同文件中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编制和报备施工期环境监理实施方案,定期提交监理报告,并将环境监理情况纳入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范围。本项目环境监理工作由**山河****公司开展:该项目严格执行HSE标准,按规定施工,安全标识明显,劳动保护措施符合要求,工程未发生安全和破坏环境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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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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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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