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县**路以南、**大道以西地块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调查 | |||||
| 公示单位 | **** | |||||
| 地块基本信息 | 公示类别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一阶段(书面调查) | 现状用地类型 | 一类用地 | ||
| 公示时长 | 15天 | 公示时间 | 2026-06-10 19:12 至 2026-06-25 19:12 | |||
| 行政区划 | **省-**市-**县 | 地块面积(m2) | 15900.00 | |||
| 地块规划用途 | 城镇住宅用地(0701) | 地块详细地址 | **市**县**街道福星村,四至范围:**路以南,横支二路以北,**大道以西,迎宾大道以东 | |||
| 经度 | 114.456017 | 纬度 | 28.090723 | |||
| 报告编制信息 | 调查起止时间 | 2025-05-01 至 2025-06-16 | ||||
|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 ||||||
| **** | 单位联系人 | 邹文娟 | 单位联系电话 | 181****9115 | ||
| 土壤是否超标 | 否 |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地下水是否超标 | 否 |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公示授权信息 | 信息反馈联系人 | 邹文娟 |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 181****9115 | ||
|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 ||||||
|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 政府 | 土地使用权人 | **** | |||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 刘胜男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 137****3849 | |||
|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 **市**县**街道百合路与**大道交汇处附近东北 | |||||
| 报告主要结论 | **县**路以南、**大道以西地块位于**市**县**街道福星村,四至范围:**路以南,横支二路以北,**大道以西,迎宾大道以东。占地面积为15900平方米(23.85亩),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4.456017°,北纬28.090723°。地块原土地利用类型主要为旱地、乔木林地、城镇住宅用地、水田和坑塘水面,现拟变更为城镇住宅用地(0701),属于居住用地。 报告的主要结论包括: (1)地块现状和历史:通过调查可知,地块历史主要为旱地、乔木林地、城镇住宅用地、水田和坑塘水面,截止现场踏勘时间为止,地块现状主要为旱地、菜地、其他草地和一处坑塘,未见工业活动。 (2)环境保护目标:地块周边500 m范围内含有的环境保护目标有东华学府、****体育局、人民检察院、国家电网、城**、税务局、国税局、稽查局、****酒店、国贸小区等。 (3)周边污染源:根据现场实际调查、卫星影像图和人员访谈相结合,本地块500 m范围内的污染源对地块影响较小。 (4)资料收集:《**县**路以南、**大道以西地块土地红线图》《**县**路以南、**大道以西地块土地利用现状图》和地块边界拐点资料及地块历史影像资料等。 (5)现场快筛:通过手持式荧光光谱仪对地块内土壤重金属浓度进行了快筛检测,监测结果表明地块内土壤重金属浓度均未超过**省地方标准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DB 36/1282-2020)第一类建设用地筛选值,其中重金属元素铬含量未超过**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 67-2020)表二中第一类建设用地的筛选值,通过VOC/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检测地块内总挥发性有机物浓度,结果表明其浓度无异常值。 (6)人员访谈:收集到有效调查表11份。通过对地块调查问卷的统计汇总可知,本地块内现状和历史中均无工业企业和工业固体废物堆存,无有毒有害物质的使用、处理、储存和处置情况,无工业废水排放沟渠或渗坑,无工业废水的地下输送管道或储存池,地块及周边未发生过化学品泄漏事故及其他环境污染事件。 根据本次对调查地块第一阶段资料收集、现场勘查和人员访谈工作得到的结果,该判断地块内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周边区域对地块影响较小,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建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进一步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可直接作为第一类居住用地使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