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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4********685749K | 建设单位法人:程全会 |
| 程建超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开发区北区纬六路与经十一路交叉口东北角 |
| ****医药中间体生产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44-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710-C2710-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开发区北区纬六路与经十一路交叉口东北角 |
| 经度:114.095594 纬度: 35.289839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12-25 |
| 新环书审〔2025〕20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4********685749k001P |
| 2026-03-26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600 |
| 370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4********685749K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914********685749K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00MACN64EN0F | 竣工时间:2026-02-21 |
| 2026-04-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6-05-30 |
| 2026-05-1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6-09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henanlt.com |
|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医药中间体:N-甲基邻苯二甲酰亚胺 500t/a 、溴代吡咯腈 500t/a;2.副产品:31%盐酸 201.05t/a | 实际建设情况:1.医药中间体:N-甲基邻苯二甲酰亚胺 500t/a 、溴代吡咯腈 500t/a;2.副产品:31%盐酸 201.05t/a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N-甲基邻苯二甲酰亚胺:原料经酰胺化反应得到粗品,精制后作为成品出售;溴代吡咯腈:原料经酯化反应、环合反应、溴化反应得到粗品,精制后作为成品出售。盐酸:溴代吡咯腈酯化反应生成氯化氢经降膜吸收塔吸收后得 31%盐酸。 | 实际建设情况:N-甲基邻苯二甲酰亚胺:原料经酰胺化反应得到粗品,精制后作为成品出售;溴代吡咯腈:原料经酯化反应、环合反应、溴化反应得到粗品,精制后作为成品出售。盐酸:溴代吡咯腈酯化反应生成氯化氢经降膜吸收塔吸收后得 31%盐酸。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处理规模 75m3/d,处理工艺:“芬顿氧化+水解酸化+A2/O+沉淀”。污水处理设施一套,并在废水总排口安装废水在线连续监测设施; 2.采用“低氮燃烧+烟气循环”技术+8m排气筒; 3.危废暂存间由“1间100m2”,一般固废暂存间“1间100m2”。 4.本次工程溴代吡咯腈以及现有工程噻虫胺中间体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含氯废气、危险废物贮存库废气、实验室废气引入**“两级冷凝+活性炭吸附/脱附装置”处理,本次工程产品N-甲基邻苯二甲酰亚胺、溴代吡咯腈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含氯有机废气、罐区大小呼吸不含氯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等依托现有工程“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进行处理。“活性炭吸附/脱附装置”、“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尾气通过1根15m排气筒DA001排放。 | 实际建设情况:1.处理规模 75m3/d,处理工艺:“芬顿氧化+水解酸化+A2/O+沉淀”。污水处理设施一套,并在废水总排口安装废水在线连续监测设施; 2.采用“低氮燃烧+烟气循环”技术+8m排气筒; 3.为满足危废暂存需求增加1个危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由“1间100m2”变更为“1间100m2+1间63m2”,一般固废暂存间“1间100m2”。 4.①N-甲基邻苯二甲酰亚胺生产线产生的不含氯废气、溴代吡咯腈生产线产生的含尘废气、危险废物贮存库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分别先经水吸收,除尘器,碱吸收,冷凝预处理后共同引至1套“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TA001(北侧)处理;②溴代吡咯腈生产线产生的不含尘废气、不含氯废气,有机溶剂储罐废气(甲苯、甲醇、三乙胺、乙腈、DMF储罐)、实验室废气,分别采取冷凝,碱吸收预处理后共同引至1套“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TA002(南侧)处理;③N-甲基邻苯二甲酰亚胺生产线产生的含氯废气、溴代吡咯腈生产线产生的含氯废气、盐酸储罐废气、活性炭脱附装置不凝气,共同引至1套“2级碱吸收+活性炭吸附”TA003处理; 各废气分别经治理设施TA001、TA002、TA003 处理后,再经1套水喷淋塔后,共同由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 |
| 本项目工艺废气中一甲胺、氯化氢、甲醇等均易溶于水,引起企业增加了一级水喷淋,进一步处理可溶性有机废气,减少废气排放量。且酯化反应釜、中和反应釜、环合反应釜、溴化反应釜等设备自带冷凝装置,故该部分废气不再单独设置冷凝。经查阅《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制药工业-原料药制造》(HJ 858.1-2017)中废气可行性技术表,工艺有机废气可采用氧化技术、吸附+冷凝回收技术、燃烧处理技术等措施处理。结合工程分析,企业使用“袋式除尘器+2级水吸收+2级碱喷淋+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TA001”、“两级冷凝+2级碱喷淋+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2级碱吸收+活性炭吸附+水喷淋塔”技术处理工艺废气,对工艺废气中各种污染物的治理效率可达90%~99.9%,符合规范要求。且根据检测数据核算,变更后,工艺废气排气筒的污染物排放量不增加。 综上所述,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变化不会新增污染物,不会造成污染物排放量增加,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拆除1个30m3甲苯储罐、1个30m331%盐酸储罐、1个30m3甲醇储罐、1个30m3二氯乙烷储罐、1个30m332%液碱储罐;**1个40m3甲苯储罐、1个40m3甲醇储罐、1个40m3三乙胺储罐、1个25m3乙腈储罐、1个25m3DMF储罐、1个35m331%盐酸储罐;拆除现有 6 台0.5t/h 天然气锅炉,**1台1.4MW 燃气导热油炉 | 实际建设情况:拆除1个30m3甲苯储罐、1个30m331%盐酸储罐、1个30m3甲醇储罐、1个30m3二氯乙烷储罐、1个30m332%液碱储罐;**1个40m3甲苯储罐、1个40m3甲醇储罐、1个40m3三乙胺储罐、1个25m3乙腈储罐、1个25m3DMF储罐、1个35m331%盐酸储罐;拆除现有 6 台0.5t/h 天然气锅炉,**1台1.4MW 燃气导热油炉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3547 | 1.0566 | 0 | 0 | 0.355 | 0.355 | |
| 0 | 0.1064 | 0.317 | 0 | 0 | 0.106 | 0.106 | |
| 0 | 0.0053 | 0.0158 | 0 | 0 | 0.005 | 0.005 | |
| 0 | 0.0011 | 0.0032 | 0 | 0 | 0.001 | 0.001 | |
| 0 | 0.0426 | 0.1268 | 0 | 0 | 0.043 | 0.043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0042 | 0.0051 | 0 | 0 | 0.004 | 0.004 | / |
| 0 | 0.0114 | 0.0153 | 0 | 0 | 0.011 | 0.011 | / |
| 0 | 0.0171 | 0.0175 | 0 | 0 | 0.017 | 0.017 | / |
| 0 | 0.4303 | 0.5864 | 0 | 0 | 0.43 | 0.43 | / |
| 1 | 处理规模 75m3/d,处理工艺:“芬顿氧化+水解酸化+A2/O+沉淀”。污水处理设施一套,并在废水总排口安装废水在线连续监测设施 | 《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DB41/756-2012)、《化工行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DB41/1135-2016)、****处理厂进水水质 | 处理规模 75m3/d,处理工艺:“芬顿氧化+水解酸化+A2/O+沉淀”。污水处理设施一套,并在废水总排口安装废水在线连续监测设施 | 验收监测期间:厂区总排放口废水污染物排放浓度为pH 7.2~7.4、甲苯未检出、COD 45~68mg/L、BOD5 22.2~28.9mg/L、SS 28~53mg/L、NH3-N 0.034~3.51mg/L、TP 0.50~0.56mg/L、TN 22.7~25.2mg/L、总氰化物未检出、总有机碳39.8~41.1 mg/L,满足**省地方标准《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DB41/756-2012)表1 B(pH6~9、COD 220mg/L、BOD5 40mg/L、SS 100mg/L、NH3-N35mg/L、TP2mg/L、TN50mg/L、总氰化物0.5mg/L、总有机碳50mg/L和**省地方标准《化工行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DB41/1135-2016)中甲苯0.2mg/L的要求,同时满****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pH6~9、COD260mg/L、BOD5 110mg/L、SS 190mg/L、NH3-N 35mg/L、TP 4mg/L、TN 60mg/L)。 经计算,****处理站处理效率为COD 99.1~99.3%、BOD5 99.5%~99.6%、SS 88.0~92.8%、NH3-N 98.7~98.9%、TP 99.3%、TN 98.7~98.8%、总氰化物81.0~87.9%、总有机碳97.6%~97.8%。 |
| 1 | 天然气导热油炉安装基于低氮燃烧和烟气再循环技术的超低氮燃烧装置,尾气经 8m 高烟囱DA002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 2089—2021) | 天然气导热油炉安装基于低氮燃烧和烟气再循环技术的超低氮燃烧装置,尾气经 8m 高烟囱DA002 | 验收监测期间:废气排放可以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 2089—2021)燃气锅炉颗粒物5mg/m3,二氧化硫10mg/m3,氮氧化物30mg/m3的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 |
| 2 | 本次工程溴代吡咯腈以及现有工程噻虫胺中间体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含氯废气、危险废物贮存库废气、实验室废气引入**“两级冷凝+活性炭吸附/脱附装置”处理,本次工程产品N-甲基邻苯二甲酰亚胺、溴代吡咯腈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含氯有机废气、罐区大小呼吸不含氯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等依托现有工程“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进行处理。“活性炭吸附/脱附装置”、“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尾气通过1根15m排气筒DA001排放。 |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关于规范焚烧炉正常运行的环保管理意见》、《关于全省开展工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环境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业企业颗粒物排放限值的通知》、《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①N-甲基邻苯二甲酰亚胺生产线产生的不含氯废气、溴代吡咯腈生产线产生的含尘废气、危险废物贮存库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分别先经水吸收,除尘器,碱吸收,冷凝预处理后共同引至1套“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TA001(北侧)处理; ②溴代吡咯腈生产线产生的不含尘废气、不含氯废气,有机溶剂储罐废气(甲苯、甲醇、三乙胺、乙腈、DMF储罐)、实验室废气,分别采取冷凝,碱吸收预处理后共同引至1套“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TA002(南侧)处理; ③N-甲基邻苯二甲酰亚胺生产线产生的含氯废气、溴代吡咯腈生产线产生的含氯废气、盐酸储罐废气、活性炭脱附装置不凝气,共同引至1套“2级碱吸收+活性炭吸附”TA003处理;各废气分别经治理设施TA001、TA002、TA003 处理后,再经1套水喷淋塔后,共同由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各废气经治理后废气中颗粒物、甲醇、甲苯、氯化氢、非甲烷总烃、氨、硫化氢、臭气浓度、二氧化硫等污染物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2限值要求(颗粒物20mg/m3、氯化氢30mg/m3、苯系物40mg/m3、非甲烷总烃60mg/m3、二氧化硫200mg/m3、氨20mg/m3、硫化氢5mg/m3)、《关于全省开展工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中限值要求(甲醇20mg/m3、甲苯与二甲苯合计30mg/m3)、《****环境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业企业颗粒物排放限值的通知》中限值要求(颗粒物10mg/m3)、《关于规范焚烧炉正常运行的环保管理意见》中限值要求(二氧化硫20mg/m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限值要求(氨4.9kg/h、硫化氢0.33kg/h、臭气浓度2000) 各因子的去除效率分别为:非甲烷总烃94.6%~95.8%、甲醇94.0%~94.6%、甲苯92.7%~93.2%、氯化氢90.5%~92.4%、颗粒物94.8~97.0%、氨85.3% ~87.5%、硫化氢85.6% ~87.8%、臭气浓度82.2%~86.7%,非甲烷总烃的处理效率可以满足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文要求的90%的要求。 |
| 1 | 基础减震,厂房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 | 基础减震,厂房隔声 | 验收监测期间:各厂界噪声均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昼间60dB(A)、夜间50dB(A)的标准要求。 |
| 1 | 一般固废暂存间1间100m2 | 一般固废暂存间1间100m2 | |
| 2 | 危险废物暂存间1间100m2 | 危险废物暂存间1间100m2+1间63m2 |
| 1 | 依托现有工程初期雨水池/事故水池300m3,本次工程扩建事故水池容积300m3,初期雨水池/事故水池合计容积 600m3;事故池、事故废水收集管网,废水拦截设施;储罐地坑、围堰,防渗防腐处理 | 依托现有工程初期雨水池/事故水池300m3,本次工程扩建事故水池容积300m3,初期雨水池/事故水池合计容积 600m3;事故池、事故废水收集管网,废水拦截设施;储罐地坑、围堰,防渗防腐处理 |
|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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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