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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6-06-10
| 项目名称 | 石衡沧港城际铁路东站沧渠路(**路-开曙街段) | ||
| 建设地点 | **省**市**位于石港****广场周边,包括沧渠路、启晖街等2处道路工程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18958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孙仲华 |
| 联系人 | 许凯 | 联系电话 | 190****3166 |
| 项目投资(万元) | 1509.6 | 环保投资(万元) | 2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7-07-31 | ||
| 建设性质 |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31 城市道路(不含维护;不含支路、人行**、人行地道)项中其他。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石衡沧港城际铁路东站沧渠路(**路-开曙街段),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道路长度394.16米,宽度30米,占地面积约1.8958公顷;配套建设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等其他附属设施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气 | 其他措施: 其他措施: 施工期间采取洒水、避免大风作业等措施减少施工扬尘,施工扬尘满足《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13/2934-2019)表1中扬尘排放限值;施工期土方全部用于工程回填,建筑垃圾由施工单位负责,施工人员杂洗水用作施工场地喷洒抑尘;施工厂届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限值要求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统一处理 | ||
| 承诺:**** 孙仲华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孙仲华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101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