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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6-06-10
| 项目名称 | ****口腔科X光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丛岭街1-1-2,1-1-3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200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张永夏 |
| 联系人 | 金洪宇 | 联系电话 | 150****2119 |
| 项目投资(万元) | 10 | 环保投资(万元) | 2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16-10-18 | ||
| 建设性质 |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72 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项中销售Ⅰ类、Ⅱ类、Ⅲ类、Ⅳ类、Ⅴ类放射源的;使用Ⅳ类、Ⅴ类放射源的;医疗机构使用植入治疗用放射性粒子源的;销售非密封放射性物质的;销售Ⅱ类射线装置的;生产、销售、使用Ⅲ类射线装置的。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社区卫生服务站,经营场所坐落于**省**市**区丛岭街1-1-2,1-1-3,营业面积200平方米。主要开展预防保健,全科医疗科,口腔科诊疗等服务,配备X光机,诊疗设备等,无住院床位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辐射环境影响 | 环保措施: 生活污水:活污水经站内化粪池采污水管****处理厂生产废水:医疗废水经站内污水处理机采取站内污水处理机预处理措施后通过站内化粪池预处理,通过市政污水管****处理厂。环保措施:医疗废物(一次性器械,棉签等)分类收集交由资质的医疗废物处置单位统一回收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有环保措施:设备选用低噪声型号,合理布置位置,噪声对周边环境无明显影响。 | ||
| 承诺:**** 张永夏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张永夏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