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供应商:
****水厂制水需要,为确保水处理工艺安全稳定运行,保障出厂水达标,现对2026年度水处理所需药剂(聚氯化铝(PAC)、复合亚氯酸钠(A剂)、复合硫酸氢钠(B剂))进行采购,特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为****水厂制水工艺的安全稳定运行,并保障出厂水质符合标准,现计划对2026年度水处理所需药剂实施采购,具体包括聚氯化铝(PAC)、复合亚氯酸钠(A剂)、复合硫酸氢钠(B剂)。
二、服务内容
根据采购清单,为我公司****水厂2026年度水处理所需的药剂,包括聚氯化铝(PAC)、复合亚氯酸钠(A剂)、复合硫酸氢钠(B剂)。
三、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上述第1-6项要求可统一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3)。
四、技术要求
1.聚氯化铝(PAC)
1.1执行标准:用于制水的产品质量必须符合《生活饮用水用聚氯化铝》GB15892-2020国家标准、其他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的规定;
1.2外观:为无色至淡黄色透明液体;
1.3技术指标要求:生活饮用水用聚氯化铝(PAC)指标应符合下表要求:
| 指标名称 |
聚氯化铝(PAC)指标 |
| 液体 |
|
| 氧化铝(AL2O3)的质量分数/%≥ |
10.0 |
| 盐基度/%≥ |
≥70.0 |
| 密度(20℃)/(g/cm3)≥ |
1.12 |
| 不溶物的质量分数/% ≤ |
0.1 |
| PH值(10g/L水溶液) |
3.5-5.0 |
| 铁(Fe)的质量分数/%≤ |
0.2 |
| 砷(As)的质量分数/%≤ |
0.0001 |
| 铅(Pb)的质量分数/%≤ |
0.0005 |
| 镉(Cd)的质量分数/%≤ |
0.0001 |
| 汞(Hg)的质量分数/%≤ |
0.00001 |
| 铬(Cr)的质量分数/%≤ |
0.0005 |
1.4供应商在有效期一年以内带有CMA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合格检验报告。
2.复合亚氯酸钠(A剂)
2.1亚氯酸钠:应符合HG/T3250的规定;
2.2工业盐:应符合GB/T 5462的规定;
2.3自来水:应符合GB 5749的规定;
2.4外观:无色或淡黄色透明液体;
2.5理化指标:应符合下表的要求:
| 项 目 |
指 标 |
| 亚氯酸钠(NaClO2)质量分数,% ≥ |
10.0 |
| 工业盐(NaCl)质量分数,% ≥ |
1.5 |
2.6供应商具有有效期一年以内带有CMA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符合招标技术质量要求质量检测报告。
3.复合硫酸氢钠(B剂)
3.1硫酸氢钠:按附录A规定的方法测定;
3.2工业盐:应符合GB/T 5462的规定;
3.3自来水:应符合GB 5749的规定;
3.4外观:无色透明液体;
3.5理化指标:应符合下表的要求:
| 项 目 |
指 标 |
| 硫酸氢钠(NaHSO4)质量分数,% ≥ |
20.0 |
| 工业盐(NaCl)质量分数,% ≥ |
10 |
3.6供应商具有有效期一年以内带有CMA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符合招标技术质量要求的检测报告。
五、报价
本次报价(以人民币计)采用总价包干的形式,报价仅作为该采购项目最高限价参考,各供应商应根据要求自行考虑相关因素并计算总价,报价低于成本价的无效。
六、资料提交
(一)报价资料
1.报价函(见附件1),需法人代表签字或盖法人章或授****公司鲜章;
2.营业执照复印件(注:①参加单位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以上资料均为复印件加盖公章);
3.授权书(见附件2),需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鲜章(法人经办可无授权书),提供经办人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4.承诺函加盖鲜章(见附件3);
5.所投产品须提供有效期内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加盖鲜章;
6.需提供在有效期一年以内带有CMA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合格检验报告和饮用水安全评估报告复印件加盖鲜章;
7.组价清单;
8.其他需要证明的材料等(均需加盖鲜章)。
(二)提交时间
报价资料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6月12日18:00。加急标书代写
(三)提交方式
可采用****公司提交报价资料。
1.邮寄,邮寄地址:**县**镇涌泉街103号。
2.当面提交原件,地址:**县**镇涌泉街103号。
注意事项:提交的报价资料应字迹清晰,文件应密封,未密封可不予接收,不得弄虚作假,如有弄虚作假、资料雷同(除模板文件外)的行为取消报价资格,情节严重将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联系方式:张先生0831-****053。
监督举报电话:0831-****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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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报价函.docx
附件2:授权书.docx
附件3:承诺函.docx
附件4:****水厂2026年度水处理所需药剂采购清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