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监管建设项目(主体工程项目)
资格预审公告
本次招标的****交通安全监管建设项目(主体工程项目)已由****委员会(酒发改投资[2025]36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市级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一 、项目概况
1. 建设单位:****
2. 建设地点:**市**区北滨河中**侧,中大路东****中专****戒毒所用地)
3. 建设性质:改扩建
4. 建设规模:项目总占地53965.11平方米,合80.95亩,项目建设内容为:
(一)改造工程
(1****中专综合实训楼:改造为****服务中心****基地,原有建筑面积5226.60㎡,地上5层,框架结构;新增电梯建筑面积110.00㎡,总建筑面积5336.60㎡。
(2****中专学生宿舍楼:改造为全市****基地,原有建筑面积4856.43㎡,地上5层,砌体结构。新增电梯建筑面积67.50㎡,总建筑面积4923.93㎡。
(二)**工程
(1)****指挥中心1栋,地上7层,局部地下1层,总建筑面积5980.91㎡,地上建筑面积5980.91㎡,地下面积计入地下车库,框架剪力墙结构。
(2)**地下车库:总建筑面积:3717.22㎡,地上建筑面积234.51㎡,地下建筑面积3482.71㎡。
(3)**大门及门房1栋,建筑面积104.86㎡,地上1层,框架结构。
(4)**换热站1座,建筑面积172.5㎡,地下1层建筑面积150㎡,地上一层建筑面积22.50㎡,框架结构。
(5)**机动车查验、制牌、照相用房及查验大棚1栋,建筑面积649.30㎡,地上1层,框架结构。
5. 建设工期:
一标段建设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07月27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7年09月30日
总 工 期:431日历天
二标段建设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07月27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8年07月31日
总 工 期:736日历天
6.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
一标段:改造工程;(1****中专综合实训楼:改造为****服务中心****基地,原有建筑面积5226.60㎡,地上5层,框架结构;新增电梯建筑面积110.00㎡,总建筑面积5336.60㎡。(2****中专学生宿舍楼:改造为全市****基地,原有建筑面积4856.43㎡,地上5层,砌体结构。新增电梯建筑面积67.50㎡,总建筑面积4923.93㎡;
二标段:**工程;(1)****指挥中心1栋,地上7层,局部地下1层,总建筑面积5980.91㎡,地上建筑面积5980.91㎡,地下面积计入地下车库,框架剪力墙结构。(2)**地下车库:总建筑面积:3717.22㎡,地上建筑面积234.51㎡,地下建筑面积3482.71㎡。(3)**大门及门房1栋,建筑面积104.86㎡,地上1层,框架结构。(4)**换热站1座,建筑面积172.5㎡,地下1层建筑面积150㎡,地上一层建筑面积22.50㎡,框架结构。(5)**机动车查验、制牌、照相用房及查验大棚1栋,建筑面积649.30㎡,地上1层,框架结构。
7. 质量要求: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8. 项目资金出资比例:建设资金来源为市级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二、招标范围
经审查合格的本项目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的施工。
三 、申请人资格要求
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相应的施工能力。
2.承建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C证);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资料员(1人)、材料员(1人)、机械员(1人)。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相互之间不得兼任,且具有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只需要提供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本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在岗的专职人员,需提供本项目班子所有人员(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机械员)2026年2月至2026年4月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印章)附项目班子成员(含身份证号)社保花名册(加盖社保部门印章和投标单位印章);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书。
4.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5.申请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与**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与诚信信息系统提交人员一致,专人专岗且不得兼职。
6.本次开评标不提交资质原件:实行投标人承诺制(格式后附),需装入投标文件。由投标人对所提供材料和人员资质等情况的真实性进行承诺。且在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有权对文件内所有资料、证件的真实性进行核查。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文件;若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按相关规定,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同时,将该投标人计入失信人员名单并进行网上通报,限制其参与公共**交易活动。
四、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取合格制,资格审查采用《建设工程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资格审查评审系统》评审。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 请申请人于2026年6月10日起(法定公休、节假日不除外)****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cn)获取资格预审文件(详见**市公共**交易网下载专区“电子招投标申请系统平台申请人使用说明”)。
2. 申请信息登记表获取方法:各申请人须通过**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智慧住建一**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平台)填报企业信息、项目管理班子人员信息。填报《工程申请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根据****建设厅文件《甘建建﹝2020﹞66号》要求,“对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的配置实行企业承诺制,申请人应确保申请文件中工程管理机构人员信息与监管系统里填报并承诺的人员信息一致,招标申请监督部门对填报信息不再审核确认。”审请人在登记成功后将《工程申请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和申请企业诚信承诺书(一份,格式后附),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后装入申请文件内。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 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6月22日09时30分(**时间)标书代写
2. 递交地点:本次资格预审使用“交易通不见面开标系统”,详细操作请登****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cn)操作手册的《电子交易系统投标人3.0操作手册(房建市政、政府采购、公路工程、水利工程)》进行查看。电子标服务
3.本次招标为不见面开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需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按要求上传至“**市公共**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中。标书代写
4.为确保不见面开标正常进行,各投标申请人须在开标会议前做好网络和电子设备的调试,因各企业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开标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开标会议。
5.参与本项目线上开标的人员必须为本单位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参与线上开标的须上传有效的身份证彩色扫描件;委托代理人参与线上开标的须上传有效的身份证彩色扫描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的彩色扫描件,否则不予受理。
6.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到指定网站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七、投标人须知:
1.凡是拟参与**市公共**交易活动的投标企业需先在**市公共** 交易网站用户注册菜单中进行注册,方可投标;注册成功后投标企业每次参加项目投标需要重新登陆系统进行投标,并下载拟参与项目的资格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详****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cn/)“办事指南”中的《**市公共**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并及时关注“电子招投标系统”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本项目投标文件制作使用“电子标书制作工具”。CA互认共享执行**省公共**交易局甘交易发﹝2019﹞56号文件****交易中心《关于全省企业主体信息及CA证书互认共享相关事宜的通知》。
3.本项目开评标活动使用“**市公共**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各投标人可在开标前登****交易中心新版网站(http://www.****.cn/)操作手册的《电子交易系统投标人3.0操作手册(房建市政、政府采购、公路工程、水利工程)》进行查看。
4.申请人可对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最多只能中选一个标段。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市公共**交易网(http://www.****.on/)上发布。
九、异议投诉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西路7号 地 址:**市**区中天国际B座605室
邮 编:735000 邮 编:735000
联系人:吕建峰、茹思国 、王** 联系人:王磊
电 话:138****9566 、138****8693、电 话:181****8669
139****4378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行政监督部门:****建设局
监督电话:0937-****649
发布时间:2026年6月10日
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
致: (招标人)
本人以 (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声明并承诺:
本企业在参加项目投标及施工期间将严格遵守国家或**省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守法经营,诚实信用。接受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监督机构监管。同时履行以下各项承诺,如有违反,本企业愿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做出的处罚。我公司自愿就本项目招投标有关事项向招标人郑重承诺如下:
1.严格遵守国家招投标法律法规,不以各种方式虚假投标,履行责任和义务。
2.保证提供的资质、证照、人员证件、社保证明、业绩等相关信息真实有效。(需对提供的电子版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3.保证不借用他人资质投标或出售资质给他人投标,不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围标,不使用非法手段获取中标。
4.保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在本项目投标及施工期间无在建项目或在建项目主体工程已经完成。
5.若我公司中标,保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不非法转包、分包。
6.若我公司中标,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和合同承诺派驻现场管理人员及投入设备,严格按照质量和工期要求履行合同。
7.若我公司中标,保证中标之后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安全生产,密切配合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开展工作。
8.严格执行廉洁从业有关规定,不发生违纪违法行为。
9.我单位在中标公示期间积极响应及配合甲方的工作,将投标所用的资质、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原件提供给甲方核对。
10.我公司若有违反本承诺内容的行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包括:愿意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或市场准入与清出的处理。
投 标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承诺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