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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盛财房****公司向我局****广场项目方案设计,我局按程序组织专家进行了审查,会后设计单位按专家意见已修改完善,现依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省城乡规划条例》《**省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在规划许可之前,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开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一、项目拟选位置
位于**市**街道,**规划三十一路、南至刘临路、西至陈方东路、北至**市河州学府A区。
二、规划条件
用地性质:商业用地、兼容20510㎡住宅建筑面积,总用地面积27.96亩,其中:建设用地面积22.96亩、代征道路5亩。容积率≤5.5,建筑密度≤40% ,绿地率≥20%,建筑高度≤100米。
三、设计方案中的主要内容及指标:
**6栋3-9层商业群,1栋25层酒店及公寓,1栋25层住宅及配套商业,地下车库等,**地上建筑面积64845.7㎡、地下建筑面积17160.6㎡,**总建筑面积82006.3㎡。
地块指标:容积率4.24,建筑密度31.9%,绿地率20%,**建筑最高99.4米,机动车停车位442个(其中:地上4个、地下438个)。
四、公示时间及意见反馈
公示时间:7天,2026年6月10日至2026年6月17日。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及第四十七条之规定,行政许可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局403室(单位需盖公章,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申请听证的请在公示期间向我局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同意方案及放弃听证权利,我局将依法作出相关行政许可。
联系地址:****403室
联系电话(传真):0930-****091(0930-****588)
邮编:731100 ******局
五、总平面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