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电网澜湄能源咨询****公司2026年办公网络及智能化货物类专项采购(公开询比)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南方电网澜湄能源咨询****公司2026年办公网络及智能化货物类专项采购(公开询比),采购人为****,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2.1项目概述:1.南方电网澜湄能源咨询****公司办公****科技园C栋,面积599平方米,包含2个会议室、1个展厅及相关办公区域。****办公室办公需要,拟以公开询比方式采购多种办公设备,具体包括无线网络设备、视频会议终端、智能一体机、多媒体系统、办公电脑等设备采购。(含设备安装调试、培训、售后服务及涉及的相关辅材)。
2.2采购范围:南方电网澜湄能源咨询****公司。
2.3项目实施地点:**省**市。
2.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5采购分类:专项 。
2.6项目类别:货物。
2.7标的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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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 |
标包名称 |
最高限价(万元) |
采购数量 |
采购文件费用 |
响应保证金 |
交货 时间 |
| 1 |
标1:南方电网澜湄能源咨询****公司2026年办公网络及智能化货物类专项采购(公开询比) |
包1:办公网络及智能化货物类专项采购 |
43.0000 |
详见采购文件附件《物资采购清册》 |
不收取 |
不收取 |
自合同签订之日30日内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要求
| 通用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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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内容 |
| 1 |
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
| 2 |
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询比。 |
3.2专用资格要求
| 专用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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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内容 |
关联标的/标包 |
| 1 |
南方电网澜湄能源咨询****公司2026年办公网络及智能化货物类专项采购接受代理商投标。智慧会议一体机(智显屏\智能会议平板)、视频会议系统(主要指视频会议系统中的分体式视频会议终端)二项产品,参与询比的响应人须获得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本项目唯一授权书原件,明确授权产品型号、授权范围及有效期。授权书须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确保授权真实、有效、可追溯。同一品牌仅能授权一家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
标1:南方电网澜湄能源咨询****公司2026年办公网络及智能化货物类专项采购(公开询比)[包1:办公网络及智能化货物类专项采购] |
4.采购文件获取
4.1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本采购项目采用电子招标采购方式,根据《电子招标投标办法》规定,供应商应当在招标公告载明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注册登记,如实递交有关信息,并经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运营机构验证。凡有意参加响应者,在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cn)完成供应商登记并免费获取电子采购文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供应商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办理、响应文件编制加密及递交。供应商要为数字证书办理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自身原因造成无法响应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标书代写
电子化投标操作路径如下:
获取路径:门户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选择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新系统)->购标管理;
投标路径:门户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选择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新系统)->投标管理;
投标助手下载路径:门户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选择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新系统)->购标管理-项目参加及文件下载-可下载项目。标书代写
供应商登记咨询电话:****100100转1
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操作咨询电话:****100100转3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3999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4.2采购文件获取时间
获取开始时间:2026年06月10日19时00分00秒
获取结束时间:2026年06月15日17时00分00秒
4.3供应商要求澄清采购文件的时间:2026年06月15日17时30分00秒
5.响应文件的递交和谈判
5.1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通过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cn)递交响应文件。标书代写
5.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6月18日09时00分00秒标书代写
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本项目通过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cn)线上方式开标。标书代写
6.1开启时间:2026年06月18日09时00分00秒标书代写
6.2开启地点: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http://www.****.cn/)。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cn)”上发布。
8.计算机硬件特征码审查要求、违法行为处理
8.1计算机硬件特征码审查要求
为进一步规范采购活动,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本项目对供应商在采购文件下载、响应文件制作及上传过程中产生的计算机硬件特征码严格审查。供应商如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委员会对其作否决投标处理:标书代写
(1)与其他供应商下载采购文件的IP地址、响应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
(2)与其他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的IP地址、响应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
(3)与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网卡MAC地址一致。
如采购项目最小独立评审单元(标的/标包/标段)出现上述任一情形,将否决供应商响应该采购项目及同一采购项目后续采购的全部响应文件。
如响应文件存在串通投标情形的,****公司相关规定,对相关供应商实施不接受投标处理。
8.2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处理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报价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报价,不得以他人名义报价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不得向采购人或者采购工作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请各供应商高度重视投标诚信,对响应文件中存在生产制造能力、服务网点、业绩(含合同、发票)等造假情形,或私下与采购工作组成员进行与报价内容有关的接触(如评审前通过电话、信息和会面等方式询问是否参加评审,请专家在评审中给予关照等)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采购人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中国****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9.现场核查
为加强供应商诚信管理,保障产品质量,对于新进供应商以及解除黑名单处理的供应商****公司系统采购活动等情形,招标人有权开展现场核查。在供应商现场核查过程中,招标人有权要求供应商提供投标时响应内容的全部证明材料(如供货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及发票),如未能提供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无法支撑投标时响应内容,招标人有权按照虚假投标处理。现场核查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等违法违规情形,将按照《中国****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等制度进行处理。
10.异议及投诉
10.1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开标情况、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时间,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异议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标书代写
(1)异议提出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
(3)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提出人是法人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授权代表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出异议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提出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由本人提交。
异议递交地点:通过邮箱递交
异议递交方式:ywwzyw@yn.****.cn
异议递交电话:****100100
注: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在开标结果确认期****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cn)按要求提交。标书代写
10.2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通过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cn),按以下步骤进入“三公”信箱提交投诉资料: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首页→“三公”信箱。
投诉主体、时间、形式内容等不符合规定的,将不予受理:
(1)投诉人应当是供应链业务活动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2)投诉应当在投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提出。
(3)就资格预审文件、采购文件、开标及评审结果投诉的,应当先在规定时限内,通过公示公告注明的异议渠道向采购人提出异议。标书代写
(4)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投诉人和被投诉人名称、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和相关请求、证明材料等。针对采购项目的投诉,应当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投诉人是单位的,应当提交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书面投诉材料;投诉人是个人的,应当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投诉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
(5)投诉人应对反映问题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一经发现,****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制度进行处理。
(6)投诉人应保持联系方式畅通,积极配合投诉核查,同一投诉问题请勿重复或多渠道提交。
(7)投诉处理人员会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向无关人员透露知悉信息。
10.3异议提出人或投诉人不得以异议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将按照《中国****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等制度进行处理。
11.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区**巷139号
联 系 人:“双百热线”
电 话:****100100转2转3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
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盖章):****
【盖章位置】
2026年0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