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公告标题 |
涧湖路、润泽路道路工程一涧湖路(雷锋大道-金星北路)-澄清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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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类型 |
答疑澄清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6-06-10 |
| 投标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6-26 09:00:00 |
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6-26 09:00:00 |
| 答疑澄清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6-09 17:00:00 |
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6-09 17:00:00 |
| 变更/澄清说明 |
“变更/答疑说明文件”中涉及评审的实质性内容(评审因素、业绩类型界定、判断依据等),如牵引指标牵出的业绩定义范围规模、人员要求的专业类型及等级、奖项的描述定义等,应与重新编制的招标文件(“答疑文件正文”)保持一致;如不一致的,以“答疑文件正文”为准,“答疑文件正文”作为评审的唯一依据和评审唯一支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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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澄清公告内容 |
涧湖路、润泽路道路工程-涧湖路(雷锋大道-金星北路)答疑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涧湖路、润泽路道路工程-涧湖路(雷锋大道-金星北路)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时间(2026年6月9日17:00时)截止。投标人提交的问题经过汇总归类,类似问题不逐个答复。本次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投标人疑问的回复如下: 问题、由于招标文件并未明确对授权委托人的要求,问:授权委托代理人可否为除项目经理外的,本单位满足机器管系统相关要求的正式在职人员 答:授权委托代理人可以为除拟任项目经理以外的本单位其他自有员工,但需要满足机器管相关要求。 本项目的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及其他不变。标书代写 本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作相应修改,若本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 **国致****公司 2026年6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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