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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6-06-10
| 项目名称 | **市高新区大罐小罐罐罐米线店 | ||
| 建设地点 | **省绵****开发区普明南路东段70-98号茗苑3栋15号门面 | 营业面积 (平方米) | 51.82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钟娟 |
| 联系人 | 钟娟 | 联系电话 | 152****4438 |
| 项目投资(万元) | 3 | 环保投资(万元) | 0.5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6-06-01 |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6 生活垃圾(含餐厨废弃物)集中处置(生活垃圾发电除外)项中其他处置方式日处置能力10吨以下1吨及以上的。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本项目位于**省**市高新区普明南路东段70-98号茗苑3栋15号门面,租赁商铺从事餐饮服务,经营面积 51.82平方米.购置灶头1个,油烟净化器1台,冰箱2台,设餐桌8张,餐位26个。主要提供快餐服务。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气 | 有环保措施: 有采取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措施后通过专用烟道排放至大气环境 | ||
| 废水 生活污水 |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有采取油水分离器措施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放至城市下水道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交由环卫部门清运;餐厨垃圾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 |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采取底噪设备后通过墙体隔声、距离衰减排放至周围环境 | ||
| 承诺: 钟娟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钟娟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