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6-06-11
报名开始时间:2026-06-11
报名截止时间:2026-06-25标书代写
| 项目名称 | **区**大道8****园区13号码头(无起重机)招租 | |||
| 项目编号 | **** | |||
| 挂牌期限 | 2026年06月11日至2026年06月25日 | |||
| 出租方名称 | **** | |||
| 招租资产情况 | 房地产类 | |||
| 房屋坐落地址 | **区**大道8****园区13号码头 | |||
| 房产证号 | / | 土地证号 | 锡惠国用(2012)第0019、0020号 | |
| 房屋面积(㎡) | 土地面积(㎡) | |||
| 招租面积(㎡) | ||||
| 房屋用途 | 码头 | 土地性质 | 出让 | |
| 其他 | ||||
| 招租用途 | 码头 | |||
| 招租底价 | 16万元/年 | 租金年递增率 | / | |
| 招租期限 (年) |
1 | |||
| 特别事项 | 1、本次出租标的为岸线长50米的13号码头(无起重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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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租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应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事业单位、其他组织。 2、意向承租方须按规定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在公告期满日16时前向指定账户缴纳保证金人民币2万元(以到账时间为准)。被确定为最终承租人的意向承租保证金可在其支付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后返还;其他无违规、违约情形的意向承租方的意向承租保证金在最终承租人确定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原额返还。 3、本次招租不接受联合报名的承租申请。 4、禁止从事行业:禁止从事扰民、污染、危险及法律法规不允许从事的行业;禁止进行危险物品,废旧物品,特殊物品等装卸。 5、租金支付方式:一年一付,先付后用。 6、承租人承租期间须向招租方缴纳履约保证金15000元,招租方给予承租人/个月的改造、装修免租期,租金年递增率为/%。 7、承租人自行装修,不得破坏消防设施,不得在经营场所外设摊,租赁期内,出租码头必须由承租人本人经营,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与他人**经营,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出借租赁码头,维护好相关设施设备。 8、租赁期内,承租人负责租赁码头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租赁码头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垃圾清运、物业管理、岸电设施维护,船舶污染物回收、码头运营年检等各类费用。 9、本次租赁物的实际移交面积与本公告中公示面积存在差异的,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面积误差不调整成交租金。 10、租赁期内,承租人不得擅自改动或破坏码头结构,否则承租人应立即恢复原状,给出租方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应由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11、租赁期内,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如因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需要拆除或改造码头而导致合同解除的,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12、承租期内,承租人必须按照**市内河**货物码头经营人管理指南的地方标准开展码头的管理经营。 13、承租人承****园区注册 办理 营业执照、销售开票并缴纳相应税收。承租人对码头的运****园区的业态(钢材贸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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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说明 | 1、资产状态:在租,租赁合同于2026年5月31日到期,目前仍在承租使用中 2、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否 3、在挂牌期间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则信息发布终结。 4、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承租方时,采取综合评审方式(价格50%,综合实力30%,项目运营方案20%)决定最终承租人。 5、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招租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招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所交纳保证金,先****交易所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剩余部分划付至招租方。保证金不足以补偿或支付相关费用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①在招租方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承租方提出承租申请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②被确定为最终承租人后,未能在三个工作日内与招租方签署《租赁合同》的;③挂牌期满后,产生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未参加后续综合评审程序的;④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规则规定的其他违规违约情形。 6、意向承租方应按公告要求,在挂牌期间内通过点击“正在报名”按钮进行线上报名,将下述材料准备好后上传到系统里,并缴纳保证金(具体操作详见附件2:《承租方操作手册》): 企业 (1)营业执照(正、副本均可,复印件盖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盖章) (3)《承租举牌申请书》(见附件1,填写信息并盖章) (4)授权委托书以及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盖章,法定代表人本人办理的,此项材料无须提供) 个体工商户 (1)营业执照(正、副本均可,复印件盖章) (2)经营者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盖章) (3)《承租举牌申请书》(见附件1,填写信息并盖章) 7、交易服务费收****发改委文件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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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式 | 出租方 | 交易机构 | ||
| 联系人 | 尤经理 | 联系人 | 孙经理 | |
| 电 话 | 189****1566 | 电 话 | 0510-****938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