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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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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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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哈湖国家湿地公园电动观光车线路经营权招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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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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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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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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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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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 始 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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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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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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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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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 证 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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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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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价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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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元的整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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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 估 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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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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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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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时竞价开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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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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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受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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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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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得人保证金抵退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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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抵扣◆ 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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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竞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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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允许◆不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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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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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观光车线路经营权;1号线(北门—新桥—花谷—游乐园); 2号线(东门—**林语—新桥—花谷—游乐园);3号线(东门—**林语—新桥—北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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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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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要参与查看竞价情况 | |||||
1.****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市信用联合奖惩云平台数据为准】。
2.意向竞买人登****交易中心-国有资产交易系统(http://222.****.33:82/TPBidder/memberLoginForZC)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竞买申请、交纳保证金、报价。
3.招租对象为依法成立的企业法人、 自然人;
4.不得为****公司系统官网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企业或失信自然人;
5.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1.招租方式及底价
资产采取公开招租的方式选定承租方,结合经营特点、市场行情及第三方租金评估等因素,拟定招租底价120000元/年,租金10000元/月。
2.租赁用途
阿哈湖公园合理利用区278.3公顷范围内,设置3条固定运营线路接驳游客,仅用于观光车运营。
具体为:1号线(北门—新桥—花谷—游乐园)、 2号线(东门—**林语—新桥—花谷—游乐园)、3号线(东门—**林语—新桥—北门)。
3.租赁期限
壹年。
4.付款方式及押金
付款方式: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按年支付。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资产租赁押金:租赁押金为一个月的租金。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该押金用于抵充承租方应承担的租金、违约金及赔偿等一切应付款项。扣除后剩余部分无息返还承租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