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6年**地区即开票销售亭新渠道建设帮扶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相关要求,经**地区**县申报即开票销售亭代销者自主筛选,现将拟**服务商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代销者信息
| 序号 | 站号 | 代销者姓名 | 销售地址 |
| 1 | ****2011 | 贾院花 | **地区****超市门前 |
| 2 | ****2012 | 尕兰 | **地区****公司门口 |
| 3 | ****2013 | 张俊霞 | **地区额****商场旁 |
| 4 | ****2015 | 武志广 | **地区******商行旁 |
| 5 | ****2016 | 彭惠名 | **地区额****公司门前 |
| 6 | ****2017 | 谢琼芳 | **地区****超市楼下 |
| 7 | ****2018 | 张立根 | **地区额****客运站旁 |
| 8 | ****2038 | 李书信 | **地区**县迎宾南路老街新天地口 |
| 9 | ****2045 | 汪国梅 | **地区**县迎宾路小白凉皮店旁边 |
| 10 | ****2046 | 邹根柱 | **地区**县迎宾路老农行楼下 |
| 11 | ****2070 | 刘晓平 | **地区**县**路零食有鸣门前 |
二、拟**服务商基本信息
1.公司名称:****
2.企业注册号:9165D109MA78BJAC07
3.经营范围:室内外装饰装潢工程;计算机网络系统集成;标识标牌安装;园林绿化工程;建筑工程施工;广告设计、发布、代理、平面设计、喷绘雕刻;广告灯箱;楼体亮化;电子显示屏设计;会展服务;沙盘的设计;家政服务;仓储服务;计算机软件开发;销售:家禽、水果蔬菜、鲜活水产品、肉类、农畜产品、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工艺品、电子产品、通讯产品(不含二手机)、办公用品、文体用品、日用百货、劳保用品、家用电器、五金交电、五金交电制品、机电产品、图书、通讯器材、灯光、音响、舞台设备、安防设备、建筑材料、厨房设备、玻璃钢材料、包装材料、箱包皮具;花卉的培育及种植。(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联系方式:陈超 131****9111
二、资质说明
该服务商已在“政采云”平台完成注册,具备承接即开票销售亭相关建设及运营业务的专业能力与服务经验,符合《2026年**地区即开票销售亭新渠道建设帮扶补助项目实施方案》中关于**服务商的资质要求。
三、公示期限
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自2026年6月10日至2026年6月12日。
四、异议反馈
公示期内,如对上述服务商信息或资质存在异议,请以书面形式报送至****发行中心。
联系地址:**市建新街财****中心
联系电话:0901-****513
逾期未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按规定与该服务商签订服务协议,正式启动即开票销售亭建设工作。
****发行中心
2026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