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大荆镇综合交通枢纽中心南栋整栋及北栋4-5层十年租赁权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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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大****中心南栋整栋及北栋4-5层十年租赁权

项目编号:****
挂牌价格 出租面积
110.00 万元(首年)
**市大荆镇综合交通枢纽南栋整栋及北栋4-5层建筑面积(沿路侧1-5层,沿河侧4-5层、门卫室),合计建筑面积约9967.22 m2。
交易品类 资产出租
出租用途 商业
所在地区 **省 **市 **市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出租标的地址 交易机构
2026-06-11
2026-06-25
****社区

注册、报名、竞价辅导请联系 400-****-3939

项目咨询请联系 章女士 张先生|联系电话:153****3832 0577-****2025

出租方承诺

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交易中心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状态 空置
其他权利情况
其他披露事项 1、权证相关信息:浙(2006)**市不动产权第****441号 2、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按现状交付。 3、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 4、是否设立居住权:否 。 5、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对该房屋交付,对该房屋拥有合法的租赁经营权,声明其在签署本合同前已经现场视察过该房屋,对该房屋的结构、位置、周边环境及其现有设施设备已经充分了解并愿意承租该房屋。 6、竞价方式:此次交易中的项目采用网络竞价方式。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租金挂牌价 110.00 万元(首年)
是否有保留价
租金挂牌价备注 首年租金挂牌价110万元,租金一年一付,第六年、第八年、第十年在前一年租金基础上提升3% 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不涉及
租金支付要求 承租方须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交易中心指定账户缴清首期租金、交易服务费及履约保证金。承租方在规定时间内缴清相关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凭成交款缴纳凭证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出租方于《租赁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将标的物交付于承租方使用,租赁起止时间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时间为准,承租方与出租方自行办理标的物交接手续。 出租用途 出租用途为商业,承租人须按照规划设计用途,合法经营,不得将标的物用于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得从事重危险、重污染、重噪音等行业。并自行办理工商、消防等经营事务涉及的相关审批手续,出租方对承租人能否获得相关部门的审批不作任何承诺或保证,一切手续由承租人自行办理。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履约保证金:16万元;租赁合同解除或终止时,承租人须办理结清各项费用和腾空房产,及时注销或变更营业地址注册地址和水电户名等手续,并经出租方查验房屋各项设施完整无损及确认手续办结后,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2.租赁期限:本项目租赁期限为10年,装修期6个月(合同到期后不计租金予以延期6个月)。承租人需承担装修期间的水、电、物业、消防检测等相关费用。 3.装修成果归委托方所有,租赁到期后竞得人不得擅自拆除、损毁。装修工程需取得合法施工资质,竣工后需通过消防、环保、竣工验收等专项验收,方可正式对外运营。 4.标的内部除公共道路外约50%场地作为该标的配套使用(配套内容为车位等,具体位置及面积等以出租方确认为准)。 5.标的涉及退二进三手续办理,相关手续在项目成交后由承租人提出业态用途,经出租方同意后办理临时改变房屋用途的审批。 6.其它费用: 租赁房产水、电、网络、电话等所有相关设备报装及相关费用由承租人自行解决;租赁期间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以及租赁房产(含附属配套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修缮等相关费用,须承租人自行负责,出租方不承担相应的责任。 7.意向承租人报名参加竞价之前,须查询和实地踏勘了解标的物的现状情况、权证情况、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相关审批文件资料以及周边环境等,就标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和使用风险已作充分了解和预见。 8.招租标的物交付,以移交时的租赁房产现场现状为准,就标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漏水、墙地面开裂、门窗损坏、设备设施损坏缺失等)和使用风险,须承租人自行修缮、弥补,承担;相关风险承租人参与竞价时请做充分考虑,并保证不会以此为由向出租方提出任何主张。 9.租赁期限届满,如出租方仍要对外出租的,承租人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10.租赁双方的所有权利、义务、责任、租金递增、交付及其他具体租赁事项等均以《租赁合同》为准。附件《租赁合同》为样本,以出租方与承租人最终签署的《租赁合同》为准。承租人需在拍卖前仔细阅读《租赁合同》文本,成交后,如承租人对合同条款提出异议并拒绝完成合同签订的,视为违约,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以上合同由出租方与承租人自行签订,交易机构对出租方与承租人出现的以上合同的纠纷概不干涉,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11.项目采用网络竞价方式进行,披露期结束后。竞价开始时间由交易机构另行通知。
租期 十年
有无免租期
免租期时间 6个月
是否包含在租期内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人需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成立时间5年以上,注册资金不少于3000万元。(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2.意向人实际经营商业面积超9000㎡的项目达到3个(含)以上;其中单个项目业态经营经验需达到4500m2以上(如餐饮、酒 店、文娱或同等业态),且意向人(或其法定代表人)需参与上述业态经营,持股比例需占50%或以上;(提供项目相关营业执照、企业章程、租赁合同、业态布局图等证明材料) 3.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保证金事项 交纳金额(万元) 30.00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意向方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完成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标书代写
交纳方式 电汇;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保证金扣除条款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联合产权在项目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披露信息 信息披露期 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信息披露终结。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情况 目前已**0个周期,已**0个工作日
遴选方式 网络竞价 (多次报价)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1、信息披露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资格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资产展示安排:即公告之日起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止(工作日) 3、看样地点:标的所在地 4、咨询地点:**市新世纪商务大厦A幢2109室。 5、咨询电话:153****3832 6、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只征集到一家合格意向方,则应在其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按交易条件公示内容要求的规定时间内同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7、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竞买方,则按照公告确定时间采用披露的交易方式进行转让。 8、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意向方,则信息披露终结。标书代写
项目附件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 实地勘察确认函.docx 授权委托书.docx 特别事项约定.docx 租赁合同(样本).docx 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docx
标的物位置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章女士 张先生 电话 153****3832 0577-****2025
传真 邮箱
地址 **省**市鹿**海事路17号七楼 网址 https://www.****.com/WZPT/
**机构 名称 **** 联系地址 **市鹿****大厦1601
联系人 章女士 固定电话 153****3832
手机 153****3832
附件(6)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6-11
招标公告
乐清市大荆镇综合交通枢纽中心南栋整栋及北栋4-5层十年租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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