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26-109)义乌国际家居城一区一层A1号及对应二层商位使用权取得资格出让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11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C26-109****家居城一区一层A1号及对应二层商位使用权取得资格出让

项目编号:****
挂牌价格 50.00万元
交易品类 资产转让
所在地区 **省
信息披露公告期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交易机构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2026-06-11
2026-06-17

注册、报名、竞价辅导请联系 400-****-3939

项目咨询请联系 朱先生|联系电话:0579-****0172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交易所有限公司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C26-109****家居城一区一层A1号及对应二层商位使用权取得资格出让
资产来源 其他
共有或他项权利情况
其他

本****家居城一区一层A1号及对应二层商位入场资格,一区一层A1号及对应二层商位面积约为419㎡,使用用途为展示销售各类家具。本次转让标的以入场资格费500000元为转让起始价,转让成交价即为成交人成交后应交出让方的入场资格费。

其他披露内容 1、在本次入场资格出让期限内,遇政府进行市场布局调整,如市场搬迁涉及行业调整,受让方应无条件服从,租赁协议书自动终止,受让方的租金和其它费用(不含入场资格费),按实际使用时间(量)计算。 2、标的物移交给受让方后,受让方应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允许的条件下,合理安全使用竞得标的物,使用期间所发生的一切事宜均由受让方承担责任。 3、本次出让标的物的面积目前以公告面积为准,本次结算时不作调整,受让方不得以面积不足等原由提出退还入场资格费成交款或补足数量等要求。 4、协议签订:受让方付清全部款项后,由出让方统一通知受让方签订《协议书》。 5、交付时间:待受让方交清全部款项并签订《协议书》后按出让方要求交付。 6、凡参加竞价者应事先认真咨询、实物查看,了解标的的实际状况,慎重应价。交易所对出让标的的状态及品质不作担保,不承担瑕疵的担保责任。竞买人须自行察看并了解标的物的情况,即表明完全了解标的物、接受本次出让的有关条款并愿对参加报价的行为负全部责任。成交后,受让方不得对标的物及本次活动的相关文件条款有任何异议。 7、关于合同样本的特别说明: (1)本公告附件《协议书(样本)》为本次交易的标准合同文本,成交后交易双方应据此签订正式租赁合同。 (2)意向方参与报价即视为已完全阅读、理解并接受该合同样本的全部条款,包括但不限于租金、租期、用途、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核心条款。 (3)如意向方对合同样本有任何修改建议,须在报名截止前以书面形式提交至义交所,由出让方决定是否采纳。出让方未书面确认的修改建议不产生任何效力。 (4)成交后,交易双方仅可就合同样本中的笔误、技术性表述等非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正,不得变更合同实质性条款。任何口头承诺或协商如未经出让方书面确认的,均不具法律约束力。 (5)因合同条款变更产生的任何纠纷,由变更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义交所不承担任何调解义务。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名称 ****
注册地 **市**路1777号
证件类型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52863H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计价方式 总价
转让底价(万元) 50.00
是否有保留价
价款支付方式 须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向义交所交纳入场资格费成交金额及应支付义交所的交易服务费等(收费标准详见《特别事项约定》)。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出让相关条件 1、本次出让的入场资格期限为5年(自合同约定之日起算)。 2、本次采用“入场资格费+租金”的收费方式。入场资格出让期限内前三年租金不递增,第四年、第五年租金在前三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3%。基础租金:296600元/年。 3、履约保证金:按照10000元收取。履约保证金于使用到期时,经双方确认无异议后不计利息退回。 4、入场资格出让期限内受让方不得进行转租、转让。 5、租期内给予受让方3个月免租金装修期。 6、本次出让的标的商位以现状(不包括标的商位内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出租。 7、在本轮商位使用期限内,若因政府规划、集团行业调整等,需要市场进行整体搬迁或行业调整的,受让方须无条件服从市场的规划和安排。 8、在商位使用过程中产生的空调费、水电费等费用,由受让方按规定缴纳。 9、入场经营品牌要求:受让方竞得后经营品牌要求为品牌专卖;标的须按约定行业用途使用,商位性质及管理方式与市场内所属区块其他商位一致。 10、在使用该商位期间,商位供电时间至21:00,受让方须在通往市场内部的出入口处安装卷帘门,相关安装费用由受让方承担,卷帘门的日常管理由市场方负责,按照市场统一规定的时间启闭,严禁在非市场经营时段擅自开启。 11、该商位通往市场内外部的出入口、外立面广告位、商位门头及外围花坛景观如需改造,须由受让方提出书面申请,经市场方依据相关规定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 12、本次招商****家居城市场**要素考核范畴,其经营行为按《****家居城市场**要素管理办法(修订)》及其他相关管理规定接受市场考核及监督。 二、遴选方案 1、公告挂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4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受让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方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4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审核通过后,获得竞价资格,进入竞价大厅参与报价。 3、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1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4、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受让方。标书代写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本次公开出让面向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万元) 10.00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意向方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日16:00前交纳保证金(以“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完成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标书代写
交纳方式 线上;
处置方式 1.竞价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受让方的意向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情形的,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意向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合格意向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受让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 3.如因受让方的原因,导致双方未能按信息披露公告的要求签订合同的,出租方有权没收立约保证金;如因出租方的原因,导致双方未能按信息披露公告的要求签订合同的,出租方应当退还受让方立约保证金。如交易双方对未能签订的合同的原因存在争议的,交易双方同意义交所仍按信息披露公告的约定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或按照出租方书面通知函办理,相关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另行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与义交所无涉。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信息发布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1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情况 目前已**0个周期,已**0个工作日
资产展示安排 本****家居城一区一层A1号及对应二层商位入场资格,一区一层A1号及对应二层商位面积约为419㎡,使用用途为展示销售各类家具。本次转让标的以入场资格费500000元为转让起始价,转让成交价即为成交人成交后应交出让方的入场资格费。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在线报价
项目附件 公示附件
材料附件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朱先生 电话 0579-****0172
传真 邮箱
地址 **省**市稠州北路505号 网址
转让方 联系人 毛文涛 电话
传真 邮箱
地址 网址
附件(1)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6-11
招标公告
(C26-109)义乌国际家居城一区一层A1号及对应二层商位使用权取得资格出让
当前信息
标书代写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