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海丰和锐有限公司乙炔氯化反应器带夹套塔节采购(搪瓷设备)询比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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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询比采购公告

****乙炔氯化反应器带夹套塔节采购公告

供应公司受****的委托,对乙炔氯化反应器带夹套塔节拟用询比方式组织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其他非工程项目

二、项目预算: / 万元

三、项目需求:

序号

物资名称

规 格

技术要求

计量单位

数量

物资编码

1

乙炔氯化反应器带夹套塔节

详见图纸

第2,3,4段

3

071232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要求: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为设备制造商。

2.信用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报价人(响应文件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相关查询网页截图)、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询比采购****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

3.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

3.1业绩要求: / 。

3.2报价单位须在报价截止前缴纳足额报价保证金,否则报价无效。

3.3报价单位实缴资本不能为零元,实缴资本为零元的报价无效。

3.4报价单位成立日期距报价日不足一年的报价无效。

五、询比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6月11日08时00分到2026年06月18日18时00分。

供应商提问时间:从2026年06月11日08时00分到2026年06月18日18时00分。

异议提出时间:从2026年06月11日08时00分到2026年06月18日18时00分。

获取方式:供应商可通过**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ybqyygcgfwpt.com)报名并自行下载询比文件。(供应商需在**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ybqyygcgfwpt.com)进行注册并参与询比。如需了解注册及询比的具体流程,请访问平台首页的“帮助中心”并查阅供应商操作手册。如有疑问,请联系**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客服热线:010-****2559。)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6月22日10时30分。标书代写

开选时间::2026年06月22日10时30分。

递交方式:

√线上递交: 参加本项目的申请人应在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线上递交经数字证书(CA)加密的询比响应文件(询比响应文件格式为*.TBJ)。逾期送达或上传的询比响应文件恕不接受。本次询比不接受邮寄的询比响应文件 。标书代写

□线下递交: / 。

七、其他要求

1.供货期/服务期限:合同签订,支付预付款后40天内交货。(不可偏离)

2.合同签订:中选方需在7日内签订合同,逾期视为放弃。

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额30%为预付款;货到表观验收合格、票到支付合同总额的60%为到票款,余合同总额10%为质保金,质保金在质保期满支付。(不可偏离)

4.支付方式:电承支付,接受100%****银行承兑汇票。(不可偏离)

5.质保期:设备运行后12个月。

6.不同的报价人商务文件下载、报价及保证金缴纳的IP地址相同,经系统预警提示的,将直接否决其报价,并向公司进行报备。标书代写

7.报价人经系统预警提示受到相关禁止或限制参与报价的行政处罚,以及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因弄虚作假、重大质量问题、安全问题而受到行政处罚的,视为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将直接否决其报价。

4.1.1

参选保证金

本项目参选保证金金额3000元,缴纳截止时间:2026年06 月22日10时30分(逾期将不能使用任何方式缴纳参选保证金)。标书代写

本项目允许的参选保证金缴纳方式:

√ 现金缴纳(需从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

√ 电子保函(保单)缴纳

(一)以现金方式缴纳参选保证金的相关约定

1.收款账户信息

供应商须在参选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将参选保证金缴纳至下列指定收款账户。标书代写

开户单位:**国有****公司;

开户银行:****银行叙府路支行;

开户账号:以**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生成的虚拟子账号为准(一标段一账号)。

2.缴纳程序:登录**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进入供应商端—>项目管理(投标)—>选择项目标段—>进入项目“我要投标”环节—>递交参选保证金”页面,查看参选保证金收款账户信息,通过网银或者柜台(缴款账户须与供应商在**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维护的网银账户一致)一次性足额转账到参选保证金收款虚拟子账号中—>系统对订单自动绑定—>再次登录**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找到相应项目并确认参选保证金已缴纳。

3.注意事项

(1)**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目前****银行。另,****银行存在不能及时到账和正常退款的较大风险,建议尽量不使用。同时,建议供应商在缴纳截止时间之前,尽可能提前1日以上时间,及时将相关费用转账至指定账户,以免造成不利后果。标书代写

(2)具体缴纳方式详见**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帮助中心”栏目“操作手册”中《操作手册-供应商投标》,或通过**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首页在线客服咨询。

(3)供应商缴纳的参选保证金由**国有****公司代本项目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收取,并按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要求及时退还、对本项目参选保证金实施统一管理。以电子保函(保单)形式缴纳的,电子保函(保单)有效期不得少于报价有效期。

(二)以电子保函(保单)方式缴纳参选保证金的相关约定:供应商须按照**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设定的流程向承保机构申请投保(投保金额须与本项目规定的参选保证金金额一致,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并出具电子保函(保单)。

4.1.2

参选保证金的退还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发起退还参选保证金申请(发起退还参选保证金申请条件:中选单位商务保证金在物资到货后30日内提交申请;未中选单位询比保证金将在与中选单位签订合同后10个工昨日内提交申请)。

**国有****公司相关岗位工作人员在收到采购人申请并核实相关资料无误后5个工作日内将参选保证金原路退回至供应商缴纳账户。

4.1.3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参选保证金的情形

1.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其中“拒签合同”的情况,具体包括:

①明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②没有明示但不按照采购文件、成交人的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不按采购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

3.参选人在采购活动中串通参选、弄虚作假等情形。

4.在候选人公示期间,候选人排名第一及推荐候选人单位无故放弃成交,参选保证金不予退还。

5.报价人在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报价文件。

6.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的情形。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地 址:**省宜****开发区港园路西段61号

联 系 人:谢**

联系电话:187****1746

邮 箱:****@ybty.com

监督部门:****集团****公司****管理部

联 系 人:赵先生

邮 箱:****@ybty.com

技术咨询:****

联 系 人:李俊廷

联系电话:153****5305

收件地址:**省****工业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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