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工程

审批
江苏-徐州-铜山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1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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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913********28745X5檀通淮
康醒**省**市**区
**市**区**大道126-9号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市城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工程
2021版本:135-城市轨道交****停车场改建除外)G541-G541-城市公共交通运输
**省**市**区
经度:117.169460,117.267760,117.276360,117.295500,117.299360,117.312750,117.301660 纬度: 34.186050,34.177160,34.226540,34.231860,34.239760,34.245860,34.269770****环境局
2020-07-23
徐环项书〔2020〕3号
****258.85
15777.43******公司
****0303MAER0MWC94****研究院股份公司
****0191MA1MG37A02******公司,******公司,**华测品标****公司
****0114MA1P0HGW1Q,913********097225H,****0192MA1MW6HR972025-09-20
2026-05-142026-06-10
https://www.****.com/article/-1/0/8913.html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工程**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工程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全长22.92km,全为地下线全长22.91km,全为地下线
线路进行了优化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振动:1、工程减振措施 全线超标敏感点采取特殊减振措施6380延米,投资约11484万元;高等减振措施1550延米,投资约2480万元;中等减振措施830延米,投资约498万元。全线减振措施总投资约14462万元。在采取了相关减振措施后,各敏感点均可达标。 2、规划控制措施 ①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设置工程正线沿线振动达标控制距离:“交通干线道路两侧”“混合区、商业中心区”为7.6m,“居民、文教区”为85.5m。 ②结合城市规划确定的土地使用功能,控制距离内不宜规划建设居民区、****医院等振动敏感建筑。 ③针对二次结构噪声设置20m的防护控制距离,在控制距离内不宜规划对噪声及振动敏感的建筑。 噪声:1、线路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所有风亭已考虑预设3m消声器的措施。针对超标敏感点,采取进一步加长风亭消声器等工程措施。冷却塔拟全部采用超低噪声冷却塔。 2、场段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车辆段东厂界试车线及出入线段设置3米高实体围墙(约530m),其他厂界也可设置实体围墙。停车场出入线东侧(U型槽起点至南厂界)设置3米高声屏障,约105m。同时,场段周边适当范围内进行合理绿化。综上,声环境防治采取降噪措施需增加投资196.8万元。 3、规划控制措施 综合《地铁设计规范》(GB 50157-2013)的相关要求和本次预测结果,本****车站风亭区的噪声防护距离:4a、3类区的噪声防护距离分别为15m;2类区的噪声防护距离为22m、1类区的噪声防护距离41m;若对于夜间不需****机关、****学校、****医院等敏感目标,防护距离可缩小为15m;在以上噪声防护距离内,不宜规划对噪声敏感的建筑。 水环境:沿线车站、****中心、停车场、车辆段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就近排入附近的城市下水管网,****处理厂处理。停车场、车辆段场的生产、生活污水按分质收集处理、集中达标排放的原则进行设计。分设生产、生活两套污水收集管道系统;洗车废水在场内经“调节、沉淀、消毒处理”后回用洗车用水,****处理站处理;生产污水经隔油、沉淀、气浮等工艺处理汇同处理后的生活污水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A级标准要求,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环境空气:(1****车站应采用符合国家环境标准的装修材料,有利于保护人群身体健康,又可减轻运营初期风亭排气异味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运营初期,隧道内部少量积尘扬起,通过风亭排出后对出风口附近的外环境存在一定的污染。建议工程竣工后,对隧道及站台进行彻底的清扫,并加强通风,保持地铁内部空气新鲜。 (3)风亭建设尽量远离居民住宅区,最小的距离控制为15m;并将排风亭位置设在居民区的下风向,且排风口不面向居民住宅区。对风亭周边加强绿化,以消除风亭异味的影响。 (4)停车场、车辆段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 固废:营运期沿线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统一收集处理。****车辆段按照要求设置危险废物暂存库,废蓄电池、废油纱、废油和含油污泥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弃零部件回收综合利用。 土壤环境:(1)对停车场、车辆段内检修联合库、****中心、污水处理站等重点生产排污点做好防渗设计及施工,从生产废水源头避免泄漏造成土壤污染。 (2)对场段的危废暂存库进行合理布局规划,做好防渗设计,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等要求。振动:1、实际实施过程中:湘江路124号、嘉慧园、湘**路98号、102号、116号因此段轨道在后期延伸线再铺轨,因此此段措施本次不再实施,铺轨以K15+126.166为实施起点;馨乐园/翟井、曹山村因拆迁对减振措施进行调整;塘坊村因线路变化进行措施调整;****一中(**校区)二期增加减振措施;拖**汉墓群因线路调整后,减振措施进行了优化;其他实施的敏感点减振措施基本与原环评要求一致,具体见表5.1.3-1。且在实施过程中对其他地段采取了减振措施,具体见表5.1.3-2。据统计,实际工程对沿线11处敏感目标实施了减振措施。经统计,工程实施减振措施9594.108m,其中特殊减振措施5030.274m、高等减振措施2993.834m、中等减振措施1570m。工程较好落实环评及批复提出的减振措施,减振措施等级、数量及范围均进行了优化。 2、根据环评报告振动达标控制距离:“交通干线道路两侧”“混合区、商业中心区”为7.6m,“居民、文教区”为85.5m;二次结构噪声设置20m的防护控制距离。根据调查,**的君道中城距离轨道线42.1m,目前尚未建成;建发和玺距离轨道线41.0m;**一中(**校区)二期距离轨道线9.3m;绿地淮海国博城二期距离轨道线46m。其中君道中城、建发和玺、绿地淮海国博城二期均位于交通干线两侧,均满足控制距离要求。****一中(**校区)二期不满足振动达标控制距离和次结构噪声防护控制距离要求,工程已针对该情形增加减振措施,其左线K30+170 ~K30+350采取了高等减振措施,右线K30+160~ K30+340采取了特殊减振措施。 噪声:1、经调查,所有风亭已预设3m消声器及采用超低噪声冷却塔。工程设计及施工****医院站的1号风亭组、2号风亭组、3号风亭组采取加长消声器长度至4m的措施,同时,调整后冷却塔及VRV外机布置于嘉慧园物业用房楼顶,与环评阶段相比,噪声影响有所降低,且距离敏感点较近的VRV外机已设置了隔声屏,冷却塔距离敏感点相对较远,已设置导向筒,因此该站点冷却塔取消了隔声罩设置;对**河站的1号风亭组采取加长消声器长度至4m的措施,冷却塔设置导向筒,由于冷却塔位置调整后周边50m范围内无敏感点,因此取消隔声罩措施;****医院站的2号风亭组采取加长消声器长度至4m的措施,冷却塔设置导向筒并安装隔声屏。同时,对大湖站的1号、2号风亭组的活塞、排风亭采取加长消声器长度至4m的措施,冷却塔设置导向筒并安装隔声屏。 2、建****停车场出入****养护院,项目建成后,高铁停车场周边无声环境敏感目标,****停车场出入线东侧设置声屏障;汪庄车辆段东侧采用绿植降噪措施,现已在围墙外种植1.8m宽、400m长的竹子,以减小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车站风亭噪声防护距离4a为15m,根据调查**的君道中城(在建)属于4a类区,距离风亭最近距离为22.1m大于15m,满足要求。 水环境:****车站(赵武站除外)、主变、场段的污水均可纳入既有市政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外;****中心由于周边市政污水管网尚未建成,目前生活污水采用抽运****处理厂处理,待周边污水管网建成后,再将其生活污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网。车辆段、停车场洗车废水均经过一套水循环处理系统经“格栅、调节、过滤”处理后回用于洗车,不****处理站处理;****处理站经隔油、沉淀、气浮等工艺处理后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环境空气:1、地下车站装修施工单位尽量选取符合国家环境标准的装修材料。 2、装修结束后对内部进行了清扫。 3、根据调查,因车站建设空间有限,使得湘**路98号、****医院、塘坊村距离风亭的距离小于15m,但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城市轨道交通》(HJ453-2018)中风亭、冷却塔的噪声防护距离不小于10m的要求,同时对风亭采取加强措施,以保证敏感点声环境达标或不恶化。其他敏感点距离风亭均在15m及15m以上,风亭设置在路边的绿化带中,排风口远离或背向敏感点。 4、车辆段食堂安装了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排放,且采用电能作为热源,不再使用天然气。 固废: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弃零部件属一般固废,经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实现**的二次利用。营运期产生废蓄电池、废油纱、含油污泥、废油属于危险废物,拟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车辆段****处理站边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设置了危废暂存场所,可将危险废物进行暂存。 土壤环境:(1****停车场、车辆段内检修库、运用库、污水处理站等重点生产排污点做好了防渗设计及施工,避免泄漏造成土壤污染。 (2****车辆段****处理站边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设置了危废暂存场所。
进行了优化调整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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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化粪池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中A级标准 已建 /
2 车辆冲洗废水处置设施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中A级标准 已建 已监测
3 污水处理站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中A级标准 已建 已监测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油烟净化器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 已建 已取得环保认证
2 风亭绿化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二级标准 已建 已监测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风亭消声器、冷却塔隔声罩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市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标准适用区域划分》(2014~2020) 已建 已监测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按“**化、减量化和无害化”的原则做好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和安全处置,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危废暂存间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相关要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应纳入当地固废收集系统并妥善处理处置,不得向环境排放;废油、含油污泥、废蓄电池等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弃零部件属一般固废,经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实现**的二次利用。营运期将产生废蓄电池、废油纱、含油污泥、废油等危险废物,产生后将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车辆段****处理站边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设置了危废暂存场所,可将危险废物进行暂存。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加强沿线生态环境保护。工程施工应采用污染扩散范围小、效率高、技术先进的施工工艺。严格划定施工区域,控制施工范围,各类临时用地不得占用生态空间管控区域、文物保护单位、大**遗产保护区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严禁施工期各类废水、固废排入以上区域。采用盾构方式下穿拖**,不得在其范围布置施工场地,加强施工期管理,尽量降低对拖**生态环境的影响。停车场占用房亭河(**市区)**通道维护区部分用地,须严格应执行《南水北调工程供用水管理条例》、《**省河道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做好文物保护工作,施工前应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落实相关管控要求,施工中发现文物立即加以保护并及时上报文物保护部门。做好水土保持工作,施工结束后拆除临建设施,及时进行场地清理以及杂物清除工作,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生态修复和补偿措施,并做好施工迹地恢复工作。 本工程已采用环境影响较小的施工工艺,施工场地已合理布置,工程临时用地不涉及占用生态空间管控区域、文物保护单位、大**遗产保护区以及故黄河风光带,仅建设中间风井及大湖站、**东站涉及拖**-女娥山环境风貌保护区、**山环境风貌保护区,并在划定的临时用地范围或永久用地范围内施工,未超出临时用地或永久用地范围,未在风貌区内设置施工营地。施工完成后已及时进行场地恢复,出地面的风亭等的高度、风格、色彩等与环境风貌保护区的自然、人文、山水环境相协调。施工期未生态空间管控区域、文物保护单位、大**遗产保护区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内排放废水、固废。工程采用盾构方式下穿拖**,未在其范围内设置施工场地。高铁停车场及房亭河(**市区)**通道维护区范围调整后,停车场不涉及占用房亭河(**市区)**通道维护区。同时,建设单位已落实文物保护工作,落实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和补偿措施,并对占用的道路绿化进行了绿化恢复。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加强沿线生态环境保护。工程施工应采用污染扩散范围小、效率高、技术先进的施工工艺。严格划定施工区域,控制施工范围,各类临时用地不得占用生态空间管控区域、文物保护单位、大**遗产保护区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严禁施工期各类废水、固废排入以上区域。采用盾构方式下穿拖**,不得在其范围布置施工场地,加强施工期管理,尽量降低对拖**生态环境的影响。停车场占用房亭河(**市区)**通道维护区部分用地,须严格应执行《南水北调工程供用水管理条例》、《**省河道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做好文物保护工作,施工前应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落实相关管控要求,施工中发现文物立即加以保护并及时上报文物保护部门。做好水土保持工作,施工结束后拆除临建设施,及时进行场地清理以及杂物清除工作,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生态修复和补偿措施,并做好施工迹地恢复工作。本工程已采用环境影响较小的施工工艺,施工场地已合理布置,工程临时用地不涉及占用生态空间管控区域、文物保护单位、大**遗产保护区以及故黄河风光带,仅建设中间风井及大湖站、**东站涉及拖**-女娥山环境风貌保护区、**山环境风貌保护区,并在划定的临时用地范围或永久用地范围内施工,未超出临时用地或永久用地范围,未在风貌区内设置施工营地。施工完成后已及时进行场地恢复,出地面的风亭等的高度、风格、色彩等与环境风貌保护区的自然、人文、山水环境相协调。施工期未生态空间管控区域、文物保护单位、大**遗产保护区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内排放废水、固废。工程采用盾构方式下穿拖**,未在其范围内设置施工场地。高铁停车场及房亭河(**市区)**通道维护区范围调整后,停车场不涉及占用房亭河(**市区)**通道维护区。同时,建设单位已落实文物保护工作,落实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和补偿措施,并对占用的道路绿化进行了绿化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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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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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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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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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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