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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金盛**湾项目地块配建西北侧市政道路工程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传真:0898-****1876
通讯地址:**市美丽****酒店二栋三楼2325室
邮编:572029
传真:****6825
通讯地址:**市**区美贤路9号 ****生态环境厅环****管理处
邮编:570203
| 项目名称: | 金盛**湾项目地块配建西北侧市政道路工程 |
| 建设单位: |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区****社区居委会HP04-07-01/02/03A地块西北侧市政主干道 |
| 环评单位: | ******公司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本项目拟建道路名称为新贵路,道路设计长度为237.6m,规划红线宽度为40m,设计速度50km/h,工程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水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照明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及绿化工程,燃气工程仅预留管位,不考虑具体设计。 |
| 主要环境影响结论: |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采取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建设、运营过程产生的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不会改变区域的环境质量现状,环保措施技术可行、经济合理,排放的污染物符合区域总量控制要求。项目建设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建设单位在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严格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因此,从环保的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
|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符合性: |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工程属于“第一类鼓励类”中“二十二、城镇基础设施”的“1、城市公共交**市道路及智能交通体系建设”,为鼓励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 |
| 选址合理性: | 根据《****规划局关于征求金盛**湾项目地块配建西北侧市政道路工程项目用地规划意见的复函》(三自然资市政〔2025〕238号),项目用地属于城镇村道路用地,因此项目路线走向符合规划要求,项目建设符合《****中心**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及整合)》。 |
| 清洁生产水平: | 工程实施对项目水体的水质、大气、生态环境影响较小,从环境角度来看,施工方法是可接受的。工程施工各项环节,在采用各种节能减排、减轻环境污染的施工方式及生产工艺设备的基础上,可满足清洁生产的要求。 |
| 排污达标和排污总量控制可行性0: | 本项目废气、废水、噪声均采用成熟可行治理措施,排放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标准限值。污染物排放量小,符合**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与管控要求。 |
|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可行性: | / |
| 环境质量与环境功能区: | 1.项目所在区域污染物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26)的过渡阶段浓度限值二级标准限值要求,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良好。2.****环境局发布的城镇内河(湖)水环境监测信息,2026年1月**市**河-**路断面现状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河断面水质目标为Ⅳ类,水质较好。3.根据环境噪声监测结果可知,监测期间评价范围内沿线声环境保护目标除N1-2道**侧居民点声环境噪声夜间存在超标现象,其余声环境保护目标噪声监测值均达标。超标原因可能为海榆西线夜间货车流量大、行驶噪声显著,叠加菜市场夜间卸货搬运作业噪声,导致声环境现状超标。4.据现场调查及资料收集,本项目评价区内陆栖脊椎动物主要为地方常见物种,主要为蛙类、蜥蜴类、鸟类、鼠类等常见动物,调查过程中未发现有国家及省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分布。 |
| 环境风险控制: | / |
| 公众参与意见: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