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10000吨水性酚醛树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发布时间:2026-06-10 08:51:00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年产10000吨水性酚醛树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事宜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10000吨水性酚醛树脂项目
建设地点:**市东江镇-化工配****园区)8#厂房
建设内容:****园区8号标准厂房进行改造建设,主要建设酚醛树脂生产厂房,总建筑面积约5100平方米;新增购置反应釜、储罐恒温机、天然气锅炉、储罐、冷却水塔、纯水机等主要生产设备设施16台/套。项目建成达产后,将形成年产10000吨水性酚醛树脂的生产能力。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联系地址:**市东江镇化工配****园区)8#厂房
联系人:景百英 电话:188****5777
三、承担环评工作的环评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名称:******公司
地址:**省赣****开发区香江大道北侧、华坚北路****中心B16号楼5A11-2室
联系人:古丽丽 联系电话:177****8118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生态环境部下载网址: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9122449069.docx
百度云盘下载网址:https://pan.**.com/s/1etYAb9z-Z7BR_eDXldAmqg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公众如需发表对本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需自行下载或打印《公众意见表》并按照《公众意见表》规定格式填写完善相关信息。填写完成的《公众意见表》可通过以上联系方式,以邮件或书信方式反馈给我单位。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