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11日拟对建设项目(非核与辐射)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审批
浙江-湖州-德清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1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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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11日拟对建设项目(非核与辐射)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时间: 2026-06-1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下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6月12日-2026年6月1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人:****环境局**分局行政许可科

联系电话:0572-****471 传真:0572-****072

通讯地址:**县武康镇千秋东街1****中心综合窗口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个人)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55000套电扶梯配件、5000台立体车库配件项目

**经开区**园新联路

****

建设单位总投资11200万元,租用******公司现有约23000平方米厂房(1#厂房和2#厂房)进行生产,新增光纤激光切管机、数控折弯机、剪扳机、台钻、铣床等设备,形成年产55000套电扶梯配件、5000台立体车库配件的产能。

根据《**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省第十三届****委员会公告第 41号,2020年11月27日修订)第十五条等规定,依法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不需要进行公众参与工作。

业主承诺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去毛刺、抛丸及焊接废气:经滤筒除尘或滤芯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23m高排气筒排放(DA001);喷塑粉尘:自动喷涂经配套的大旋风+一级滤芯回收系统处理后通过23m高的排气筒达标排放(DA002、DA003);手动喷涂经配套的二级滤芯回收系统处理后通过23m高的排气筒达标排放(DA004、DA005);固化废气:经配套的水喷淋+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3m高的排气筒达标排放(DA006、DA007);天然气燃烧废气:经23m高排气筒分别排放(DA006~DA009);激光切割粉尘:经设备自带的滤筒除尘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至车间内;机加工油雾、生产及污水处理恶臭:源强较小,无组织形式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于食堂屋顶烟囱排放。本项目各类废气经采取有效治理措施后均能实现达标排放,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影响较小。

废水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其中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达标后纳管至**县******公司集中处理;生产废水及初期雨水经自建污水站预处理达标后50%纳管至**县******公司,50%回用。污水厂尾水可以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地表水环境影响可接受。

(3)噪声

本项目选用噪声低、振动小的设备、生产车间合理布局,营运期预测结果表明,项目投产后,企业厂界四周昼间噪声排放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对外环境影响不大。

固废

本项目营运期各类固废均能得到妥善处置,不对外随意排放,对项目周围环境基本无影响。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收集后按照一般工业固废进行处置;危险固废暂存于危废暂存仓库,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