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 ****220亩红松林果松果实5年采摘权项目
项目编号:****
交易方式:阶梯竞价
项目地址:
**省 / **市 / **市 / **镇 / 石东村
流转期限:2026-06-27 至 2031-06-26
报名起止时间:2026-06-11 09:00:00 至 2026-06-22 16:00:00
竞价起止时间:2026-06-11 09:00:00 至 2026-06-23 10:30:00
风险提示
1.转出标的的合法性以及真实性由转出方负责,此次交易过程中存在相关交易风险及法律纠纷由交易双方自行承担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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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部分转让标的可能涉及多次产权变更登记,多次产权变更登记所涉及的税费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4.部分转让标的可能存在无法过户的情况,请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去有关部门了解情况后在进行报名。
转出方信息
联系人 柴*龙 联系电话 159****1018
法定代表人 柴*龙 法人电话 159****1018
支付方式 线上支付
资产明细
名称 红松林果松果实 评估价 300000
数量/面积 220 单位 亩
备注
转出信息
标的类型 其他 是否属再次转出 否
挂牌价格 300000 元(总价) 交易价款/付款方式 一次性全部交易付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出租标的用途为红松林果松果实采摘,不可改变标的用途。 2、交易机构将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出租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交易机构及出租方提供的出租标的相关资料及所作的陈述仅供参考,不作为交易机构及出租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出租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出租标的移交的凭据。 3、出租标的在交付于承租方前,由于不可抗力、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开发拆迁、政府政策性规定等原因,致使出租标的无法交付时,租赁合同自动终止,出租方、承租方及交易机构均不算违约,承租方已支付的租金等款项全额无息退还给承租方。 4、如因出租方原因致使出租标的无法交付的,与交易机构无涉,承租方有权要求交易机构退还交易保证金(不计息)。 5、租赁期间,标的因不可****政府依法****政府动迁造成租赁合同无法履行,租赁合同终止。承租方应主动配合出租方搬迁事宜,出租方应当将剩余期限的租金无息退还给承租方。****政府征迁,不在规定时间内无条件迁出,向征迁部门索要各种补偿等情况,承租方不按规定如期搬迁的行为,给出租方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负责。 6、在租赁期限内,出租标的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红松树种存在天然大小年生长特性,受气候、天气、病虫害、自然生长周期等不可抗自然因素影响,每年结果产量无法固定,存在减产、低产甚至当年无果实、绝收的客观情况。出租方不承诺、不保证每年林地有松籽产量,不承诺保底收成,承租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已充分知晓上述林业种植自然风险,自愿承接本项目承包经营权,自愿承担相应自然经营风险。 7、承包方在承包期内人为造成红松果树死亡,按当前市场价每株红松果树赔偿。承包方仅限从事红松果采摘、合理抚育等林业生产经营,不得擅自转租、转包、转让、抵押林地经营权。确需再流转的,须经发包方书面同意,并按规定办理手续。承包方承包期内所有生产经营费用、管护费用、相关税费等均由承包方自行承担。 8、承包方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国森林法》等法律法规,不得改变林地用途,不得毁林开垦、不得擅自砍伐、移植林木,不得进行破坏林地和林木**的行为 9、意向承租方在缴纳竞价保证金前需对出租标的物的法律及自然现状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包括亲自查验出租标的物。意向承租方缴纳竞价保证金,即表明对出租标的全部现状的认可和接受,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由意向承租方全部承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出租标的可能与实际有误差,仅供参考,标的以实际情况为准;如确有误差,成交价款和服务费不作调整。 10、在租赁期限内,出租标的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11、承租方应负责整座山场的看护和防火,承租期间,每月至少巡护5次,禁止乱砍乱伐,一经发现,及时制止并通报出租方,每年春秋两季防火期,如发现火情,及时扑救并通知出租方,出租方会调派人员参与扑救。 1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一次性支付全部交易价款
受让方条件 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是否缴纳保证金 是 交易保证金(元) 30000
服务费 成交价格*2%
农村集体**资产类项目受让方为农民或集体经济组织的,免收交易服务费
挂牌公告期 (工作日) 7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 满足摘牌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终结
交易方式 阶梯竞价 竞价方式 正向竞价
阶梯价 3000
报名起始时间 2026-06-11 09:00:00 报名截止时间 2026-06-22 16:00:00标书代写
竞价起始时间 2026-06-11 09:00:00 竞价截止时间 2026-06-23 10:30:00标书代写
备注 报名联系方式、项目咨询:0453-****676。 负责人:何先生 大额保证金请办理农行k宝后进行缴纳。 举报投诉电话:0451-****0259。 一、《**省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出让方、意向受让方在交易过程中发现有下列行为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处理。 1、扰乱正常交易秩序,不听劝阻的; 2、对交易项目进行围标、串标、拆标,从中谋取私利或逃避监督的; 3、私自透露谈判底价,造成经济损失的; 4、提供虚假材料,造成严重后果的。 5、项目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标的合同,支付交易价款的; 6、竞价过程中连续乱出价等不正当行为的; 7、交易中发现有其他违规行为,造成不良后果的。 二、报名方式: 注册报名时上传身份证到附件,****中心-我的订单里可以使用微信、支付宝、其他银行app(银联范围)扫码支付保证金,如有限额,则需要办理k宝支付保证金。 请意向方于报名截止时间前报名和缴纳保证金。 三、须知: 1、竞价时间截止,所有意向承租方均未报价导致本次网络竞价终结的,视为违约,所有意向承租方交纳的竞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划归出租方所有(含唯一意向承租方)。 2、交易机构将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出租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交易机构及出租方提供的出租标的相关资料及所作的陈述仅供参考,不作为交易机构及出租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出租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出租标的移交的凭据。 3、意向承租方应到标的物现场详细察看标的物的现状和瑕疵情况,务必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前对转让标的物的法律及自然现状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包括亲自查验转让标的物、****管理部门了解标的现状或聘请专家鉴定等。若标的现状与项目公告内容有差异的,以标的现状为准,不得以未勘察为由不履行后续手续,一经成交交易价格不作调整。 4、意向承租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意向承租方对出租标的现况、瑕疵以及本公告全部内容的认可和接受,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由意向承租方全部承担。 5、出租标的可能与实际有误差,仅供参考,标的以实际情况为准;如确有误差,成交价款和服务费不作调整。 6、出租标的成交后,承租方应当按照本公告的约定与转让方签署《租赁合同》,并严格履行《租赁合同》中的条款。 7、承租方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或交割协议、不支付或未按期支付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交易中心或转让方有权视作承租方放弃标的。承租方放弃或视作放弃出租标的的,出租标的可再次出租 8、如再次出租时的成交价款低于本次成交价款的,出租方保留追诉违约承租方补足差额的权利。 9、本公告全部内容由出租方提供,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出租方承担。10、平台显示的合同为示范文本仅供参考,具体合同以与出让方签订为准标书代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