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昊华****公司破产重整案危险化学品及危险废物专项处置 |
| 昊华****公司破产重整案危险化学品及危险废物专项处置 | |||||
| **** | 挂牌价格1,882.5516 万元 | ||||
| —— | |||||
| 自公告之日起 15个自然日 | 挂牌起始日期2026-06-11 | ||||
| 不涉及 | 挂牌截止日期2026-06-25 | ||||
|
一批化学品、危险化学品及危险废物(包含催化剂、调色剂、化工原料、有机溶剂、无机溶剂等),详见《资产转让明细表》,明细表仅供参考,标的物以现场勘察实际状况为准,意向受让方应谨慎判断,以标的物实际状况为准,并自行承担交易风险。 标的展示: 1、2026年6月22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意向受让方须提前与转让方预约勘查时间。 2、地点:**省石家****工园区 3、联系人:郑经理 联系电话:156****9428 4、意向受让方应当按照公告要求的时间自行进行现场勘查。 5、现场踏勘需提供:(1)联合体协议书(若以联合体受让);(2)道路危险货物****交通运输局发)或提供与具相应运输资质单位签订的有效运输合同;(3)具有HW08:900-217-08处置或利用资质;HW34:900-349-34处置或利用资质;HW49:900-999-49处置或利用资质;HW49:900-041-49处置或利用资质;HW49:900-047-49处置或利用资质;HW49:900-039-49处置或利用资质;HW50:261-152-50处置或利用资质;HW50:772-007-50处置或利用资质;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
|||||||||||
|
|||||||||||
| 1,882.5516 万元 | |||||||||||
| 一次性 | |||||||||||
|
一、本次转让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报名(提交受让申请及相关材料并交纳交易保证金)截止时间为项目信息披露截止日当日11:00时,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其放弃受让资格,限时报价期为公告期,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项目信息披露截止日当日17:00时。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报名成功后即可参与报价,延时报价期120秒,加价幅度:10000元的正整数倍。标书代写 二、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间内按规定提交报名登记资料并已交纳保证金(不计利息),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标的的全面调查了解(包括但不限于查阅由转让方提供的本项目档案文件),对项目标的情况已充分知晓,认可交易标的现状。 三、受让要求 1、受让方按照《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确认书》向**产权市场支付交易服务费。项目的标的展示、看样等工****公司承担,成交后受让方需按照《现场踏勘确认书》****公司支付咨询服务费。 2、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后完成以下工作: ① ****确认报价结果后,3个工作日内向受让方发送《动态报价结果通知单》;受让方应在收到《动态报价结果通知单》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将交易服务费支付至****指定账户; ②受让方应于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支付至****指定账户。 3、受让方未按公告要求时限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或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的,转让方有权终结本次项目交易并另行处置标的资产。 4、交易价款结算:**产权市场在确认收到生效交易合同、应结算的交易价款和服务费用后5个工作日内为交易双方办理交易价款结算。 |
|||||||||||
|
1.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同时含有:水污染治理或污水处理或环保工程或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一般固废处置、利用;化学原料回收和化工产品经营。(联合体内任意一家单位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即可)
|
|||||||||||
| 1、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2、根据受让方资格条件对应提交报名材料。 3、现场踏勘确认书。 4、营业执照。(若是联合受让,则需牵头人上传牵头人本企业以及所有联合体成员营业执照)
5、如果是联合受让,则需上传联合体协议书。
|
|||||||||||
|
本项目允许联合受让。 本次转让标的以实际状况为准,意向受让方应自行进行现场勘察。公告未尽事宜,需意向受让方在勘察标的时自行了解。 意向受让方知悉并认可本项目挂牌资产转让底价为含税价格,税率13%。本次转让涉及标的卸剂、清洗、装车、过户、变更、交割、运输等过程中涉及的税费及其他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公告中附件资产明细表及图片仅供参考,以标的物实际状况为准。 其他: 1.****法院已受理昊华****公司破产重整申请。 2.昊华****公司“不饱和树脂”项目未验收。 3.昊华****公司2019年、2020年、2021年经过4次试车,未打通原设计工艺路线。 4.意向受让方应通过向转让方咨询,查看相关资料、实地踏勘等方式详细了解标的瑕疵、现状及有关政策规定并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后决定是否受让,若决定受让,视为意向受让方承诺将自行承担相关风险。转让标的均以实物现状交付为准,意向受让方在挂牌期间有权利及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现场踏勘确认书》等文件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为由退还标的或拒付剩余交易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5.受让方未按时与转让方签署资产转让合同,未按时完成价款支付的,转让方有权另行处置标的物。 6.转让方与****、****公司以任何方式对标的所做的介绍或描述以及制作的图片、文字说明和估价等均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若有与标的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地方,均以标的现场交割现状为准。 转让方所披露的标的规格、数量、重量、主要成分、各组分含量、品质、状况等内容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转让方与****、****公司不作任何保证,意向受让方应当自行判断由受让并承担相关风险。 7.转让标的现存放于转让方厂区内比较分散的各个装置、堆场、库房,露天或室内放置。部分标的(催化剂、吸附剂、除油剂、瓷球或者其他担体、有机溶剂、无机溶剂等)储存在装置中的,由受让方负责卸剂及装车工作,作业过程应当符合转让方HSE管理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若在标的展示其至标的移交日期间现场存放位置发生变化,最终解释权归转让方所有,转让方与****、****公司不对现场状况进行保证及现场状况变化作出解释,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8.意向受让方应充分了解或掌握转让标的现状,必须具有相应的卸剂及运输能力,要对转让标的现场充分认知,转让标的是一批含有危险化学品及危险废物化工物料,需受让方具备相关处置的资质能力:(1)受让方需具有道路危险货物****交通运输局发)或与具相应运输资质单位签订的有效运输合同;(2)受让方需具有HW08:900-217-08处置或利用资质;HW34:900-349-34处置或利用资质;HW49:900-999-49处置或利用资质;HW49:900-041-49处置或利用资质;HW49:900-047-49处置或利用资质;HW49:900-039-49处置或利用资质;HW50:261-152-50处置或利用资质;HW50:772-007-50处置或利用资质;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9.转让标的物受让方自提,负责昊华**乙二醇装置系统内固体物料和液体物料的卸料、卸料后整套装置用水/蒸汽、氮气的清洗置换工作以及转让标的物的收集、装车、运输及工完料净场地清等现场恢复工作,所需一切费用由受让方承担,装置系统清洗置换合格(可燃气体浓度≤0.2%vol)、作业面清理干净并经转让方验收通过后合同履约保证金才可退回受让方。 10.受让方转让标的处置保证各项处理条件和设施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危险废物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否则违反环保规定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将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受让方在运输和处理过程中,不得产生对环境的二次污染。 11.履约保证金及安全保证金: (1)受让方在合同签订前,应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向转让方指定账户另外支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转让方完成提货和现场清理及与合同有关的全部义务履行毕止。 履约保证金金额为:300万元 受让方在合同签订前,应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向向转让方指定账户另外支付安全环保风险抵押金。 安全环保风险抵押金金额为:80万元 受让方应为此次资产处置行为投保足够的保险,包括但不限于:员工法定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现场车辆及其他财产的财产保险等。其中,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每人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并在合同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将相关保单复印件报转让方备案。 受让方应具备处理转让标的所需的条件、设施和履约能力。 12.受让方合同执行要求: 合同签署后3个月内办妥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办理完成后,受让方接到转让方通知10天内完成全部提货;具体时间以转让方书面通知为准。 (1)本项目的发票开具仅开具给联合受让方牵头人。 (2)受让方所有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接受转让方的入场HSE教育和相关规章制度培训,并严格遵守转让方相关要求。 (3)受让方应按转让方要求和有关规定为工作人员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和检测仪,确保满足工作需要,相关费用受让方自行承担。 (4)受让方对工作范围内的HSE和保卫工作负全部责任,应严格遵守国家、地方政府、行业和转让方的各项管理要求并落实各项措施,做好服务过程中的HSE和保卫管理工作,避免各类事故的发生。若在服务过程中发生事故,受让方承担全部责任,且承担由此给转让方或第三方造成影响和损失的赔偿责任。 (5)受让方应遵守转让方的HSE要求,严格按照转让方HSE要求组织废旧物资随时出厂处置,确保各项HSE措施的落实;受让方应按转让方的要求进行HSE检查,并随时接受转让方的监督检查,对于检查中发现的违章、隐患或其它不符合事项,受让方应按要求进行整改,及时消除事故隐患。转让方的HSE要求详见合同附件4:《对承包人的HSE要求》、合同附件5:《安全协议书》。 (6)提货现场的工具间、停车用地由转让方安排,受让方的设施、交通工具必须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及本项目要求。 (7)工作人员工作期间应佩戴胸卡、不得脱岗,上岗前8小时内不得饮酒。 其他要求详见合同样本。 |
|||||||||||
| 300 万元 | |||||||||||
| —— | |||||||||||
| 2026-06-25 11:00:00 | |||||||||||
| 意向方提交报名之后,进入交易保证金支付阶段必须用意向****银行账户进行转账。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务必在付款时将8位识别码填写在备注或附言栏内。 | |||||||||||
| —— | |||||||||||
|
略 |
|||||||||||
|
一、确认受让方后保证金处置 意向受让方经**产权市场确认为受让方后,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用于支付**产权市场交易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在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后转为交易价款。 未成交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未涉及不予退还事项的,由**产权市场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一)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提供虚假资料、扰乱报价、恶意串通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由此导致交易无法正常进行的; (二)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转让方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转让方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三)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产权市场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四)意向受让方被确认符合受让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未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五)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单方拒绝签署交易合同或未按公告要求时限签署交易合同的; (六)交易合同签订后,受让方未按合同要求时限足额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的; (七)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投资资格或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无正当理由不推进交易的,或无故放弃受让的; (八)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九)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或**产权市场造成损失的; (十)其他依据项目公告、**产权市场交易规则或法律法规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产权市场依据《****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对交纳的保证金进行处置。 三、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其他法律责任。 |
|||||||||||
|
|||||||||||
| 自公告之日起 15个自然日 | |||||||||||
| 信息发布终结 | |||||||||||
| 动态报价 | |||||||||||
| 任经理 |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0311-****5117 | ||||||||||
| 任经理 |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131****9728 | ||||||||||
| 郑经理(踏勘联系人) |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156****9428 | ||||||||||
| 董经理 |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0311-****5111 | ||||||||||
|
****意向方交易须知 总则 第一条 ****(以下简称“本公司”)依据信息披露申请人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信息。 本公司披露的****公司对任何人的承诺。任何单位****公司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本公司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条 本须知所指“意向方”含意向受让方、意向承租方、意向投资方,“受让方”含受让方、投资方、承租方。 第三条 参与交易的各方,****公司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四条 意向方报名前应认真阅读项目披露信息,****交易风险提示书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风险、项目情况、瑕疵披露、相关权利义务等。 第五条 本****公司指定的网上交易地址,意向方可通过上述网站链接注册参与在线交易。 关于项目资料查阅须知 第六条 意向方在项目信****公司查阅项目相关资料,应符合拟查阅项目意向方条件要求。 第七条 ****公司现场查阅资料需要携带的主体身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或个人身份证等,并在现场签署文件查阅承诺书,项目资料查阅时不允许拍照或复印资料。 第八条 意向方在申请查阅资料时对其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关于网上报名须知 第九条 意向方参与交易,****公司官网进行注册、提交报名申请。 第十条 本公司已按照信息披露申请人的委托对标的现状、已知的瑕疵及风险进行了披露,本公司对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第十一条 意向方报名应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十二条 意向方应在公告要求的有效****公司或第四产权平台的提示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公司指定资金结算账户为准)。意向方在交纳保证金时,若自身漏填、错填、不规范填报、不及时补报系统提供的识别码或其他与项目资金匹配相关的信息等原因造成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及时参与交易,所引发的后果由意向方自行负责。 第十三条 若2个及以上的意向方组成联合体报名参与交易的,须注意以下事项: (一)符合信息披露的相关要求。 (二)联合体各方应签署书面联合报名协议,并在报名时通过报名系统提交。 1.联合协议应当载明联合体各方的主体身份、联合投资行为的代理人、投资后的权利分配、义务承担等内容。 2.联合体以代理人的名义,在交易平台完成注册、报名、竞价。 3.代理人应当使用本人账户通过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不得由第三方代付。 第十四条 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参与交易,****公司关于行使优先权的相关规定。 第十五条 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公司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本公司将不予受理。 第十六条 信息披露公告项目报名截止前,****公司提交书面申请撤回报名。 第十七条 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外文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中文文本并加盖公章或****公司。意向方对其翻译的中文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外文文本与中文文本不一致的,以提供的中文文本为准。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少数民族语言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汉语文本并加盖公章或****公司。意向方对其翻译的汉语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少数民族语言文本与汉语文本不一致的,以提供的汉语文本为准。 关于资格审核须知 第十八条 本公司对意向方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核的,意向方在收到资格审核通过的信息或书面文件,且按时交纳足额保证金后视为符合受让资格。 第十九条 本公司不承担按照信息披露申请人要求审核资料产生的相关风险。 关于通知事项的须知 第二十条 本公司将按以下一种或多种方式向意向方发送有关事项通知: ****公司平台向意向方网上注册账户发送系统通知; (二)按意向方系统注册后填写的联系人手机号码、电子邮箱或地址发送通知。 (三)通过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手机号码和电子邮箱发送通知; 以上网站信息、手机短信或邮件一旦任一信息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方已经收到。请意向方保持手机通讯通畅,并及时登录系统、邮箱等查看通知消息。 关于网上竞价的须知 第二十一条 意向方获得资格确认后,应按照项目信息披露或竞价信息披露的要求参与网络竞价。竞价过程中,****公司网络竞价的相关规定。网络竞价活动以竞价系统时间为准,意向方应保持参与竞价活动终端时间与竞价系统时间一致。 关于交易成功的须知 第二十二条 意向方交易未成功的,本公司将在交易成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 第二十三条 本须知所称交易成功是指: 1.公告期限届满后,若仅征集到一家合格意向方的,且被确认为最终受让方,即为交易成功; 2.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动态竞价和集中竞价方式组织交易的,由本公司按网络竞价规则确认最终受让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3.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招投标(比选)、竞争性谈判、综合评议方式组织交易的,按发出的中标(中选)通知书确认最终受让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4.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拍卖方式组织交易的,按拍卖结果确认最终受让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5.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其他方式组织交易的,根据公告披露的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第二十四条 交易成功后,因受让方原因怠于推进交易进程或签订交易合同后无法履行的,受让方支付交易服务费的义务不能免除,应对交易相关方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二十五条 依据《****法院关于适用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3〕13号),人民法院支持当事人按照交易机构项目披露信息、交易规则等文件公开确定的合同成立的条件确认合同成立的请求。 第二十六条 ****公司交易资金结算的相关规定退还或处置意向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第二十七条 交易成功后,如受让方发生违规违约行为,本公司有权根据信息披露申请人的申请再次组织项目的交易活动。 第二十八条 交易成功后,本公司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二十九条 本公司在确认收到全部交易价款、交易合同、交易双方签订的交割文件(或价款划转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为交易双方办理交易价款结算。 如交易公告、交易合同或交易双方签署的书面文件等就交易价款结算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若交易价款结算的约定不一致,则依据交易公告中的约定执行交易价款结算。 第三十条 本须知****公司。 |
|||||||||||
|
风险提示 ****交易风险提示书 特别提示:本风险提示书不能取代意向方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意向方参与****各项交易活动的固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意向方自行承担。 尊敬的意向方: 您通过****(以下简称“**产权市场”)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在因交易、投资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本风险提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仔细阅读并确保自己理解本风险提示书的全部内容,了解交易规则、项目公告、交易须知、申请人承诺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对本风险提示书有不理解的地方请及时咨询**产权市场相关人员。 意向方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经济和市场风险 因经济、市场环境变化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波动,甚至导致**产权市场无法继续为意向方提供交易服务,意向方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二、信息披露风险 **产权市场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系**产权市场根据转让方(融资方或项目方)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发布,**产权市场仅对披露信息内容进行齐全性和合规性审核,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交易标的实际相符,**产权市场也不对交易标的做任何担保。意向方在决定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对交易标的进行充分全面了解。对明示按交易标的现状进行交易的,意向方应当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自行勘察交易标的实物。意向方提交交易申请、参与竞买的,即表明认可交易标的现状。意向方应自行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 三、交易风险 意向方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风险,意向方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1、保证金不予退还风险。意向方未按照交易规则及项目公告等规定参与交易或履行相关义务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可能不予退还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意向方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认真阅读《****产权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试行) 》及项目公告等关于保证金处置的内容。 2、中止、终结交易风险。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易标的权属纠纷、法院判决、行政行为、**产权市场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系统软硬件故障或网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情形,**产权市场可以做出中止、终结交易的决定,意向方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 3、互联网操作风险。通过互联网参与交易,意向方可能存在交易账户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当、意向方终端软硬件与**产权市场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不兼容、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终端软硬件或网络故障造成交易失败、失误等互联网操作风险。 4、优先购买权行权风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应详细阅读项目公告关于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约定,并遵守《****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操作细则(试行)》,否则可能会承担行权方式不当引致的责任或风险。意向方存在因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行权而不能成为最终投资人的风险。 5、系统操作风险。因竞价参数设置错误导致的加价幅度偏离正常范围等操作风险。 四、其他风险 1、因战争、自然灾害、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运营服务商网络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交易标的损毁灭失或**产权市场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异常甚至瘫痪,导致交易终结的,**产权市场不承担任何责任,意向方应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 2、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一切费用、纷争等,均由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合同、项目公告自行承担和处理,**产权市场不承担任何责任。 3、意向方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产权市场敬告各投资方,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理性参与交易,树立正确投资理念,确保资**全。本风险提示书并不能揭示参与**产权市场各项交易活动的全部风险及情形,意向方务必对此有清醒认识,审慎做出各项交易决策。投资有风险,交易须谨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