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26年6月8日)

审批
福建-福州-罗源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1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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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26年6月8日)
时间:2026-06-08 10:42
****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26年6月8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6月8日-2026年6月1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7830

传 真:0591-****7830

通讯地址:****区高桥路69****中心****环境局窗口

邮 编:350001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源鼎时代绿色新材与高端矿物综合利用项目(一期)

**县

****

**省****公司

项目位于**市**县**乡石别村,主要利用锂矿高岭土矿为原材料,通过破碎粉磨浮选磁选等工艺,从锂矿原材料中选出锂辉石精矿钾钠长石等,从高岭土矿原材料中选出高岭土精粉等。项目建成后年产约7.5万吨锂辉石精矿20万吨钾钠长石及12.5万吨高岭土精矿,6000吨铁精粉。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投料破碎筛分粉尘经“集气罩收集+袋式除尘”处理达标后,由1根排气筒引至不低于20米高空排放。

2.水污染防治措施。厂区应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建设污水及雨水收集处理系统。项目应配套建设一座处理能力不低于260吨/****处理站,生产废水经“混凝+絮凝+沉淀+过滤”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槽罐车转运****处理厂。初期雨水经收集沉淀后回用于生产。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化总平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设球磨机破碎机等高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排放达标。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规范开展固体废物分类收集贮存处理和处置,建立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加强全过程规范化管理,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废润滑油废机油桶废捕收剂包装桶等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中,废布袋废包装袋废钢球等外售物资回收单位处置;尾渣及收集粉尘外售建材企业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分类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公众参与:通过网络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方式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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