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拟对浙江钦寸水库有限公司新昌县盘山寺水库整治提升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浙江-绍兴-新昌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1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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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拟对********水库整治提升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06-11 08:49

1、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水库整治提升项目

**省**市**县沃洲镇

****

坝顶坝坡改造;防渗加固;放水设施改造;**泄洪设施用房、增设水位台;增设溢洪道上行通道;增设安全监测设施;标识标牌等。

建设单位在环****水库、沃洲镇等公示栏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9月26日~2025年10月15日。公示期间未收到意见反馈。

建设单位承诺按环评要求落实相关环保措施

废水:

施工期坝体采取围堰施工方式,水库中的水不向外抽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使用移动式厕所收集后外运至附近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进行处理,施工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机械、车辆冲洗,沉浆池废水自然蒸发。

运营期无废水排放。

废气:

施工期采取车辆限速行驶、冲洗轮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施工物料加盖篷布等措施减轻施工扬尘影响。

运营期启闭设施运行时柴油发电机少量燃油废气影响不大。

噪声:

施工期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维护保养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管理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固废:

施工期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给环卫部门处理,工程余方及建****政府指定弃渣场,隔油池废油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运营期设备维修保养产生的少量废机油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风险:

运输车辆、施工机械加油避开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加装燃油防泄漏装置,确保泥浆水全部进入沉浆池收集,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使用移动式厕所收集,边坡设截水沟、沉沙池避免直接流入水体,****水库取水口之间设置水质监测点,启闭设施、泄洪设施用房采用双重防渗设计并设置集油设施。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6月11日至2026年6月18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环境局行政服务审批窗口

联系电话:0575-****0219 传真:0575-****4938

通讯地址:**市越**洋**路699****中心****环境局行政服务审批窗口 邮编:312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