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6月10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的公示(一)

审批
云南-大理白族自治州-永平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1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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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关于2026年6月10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的公示(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的要求,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6年6月10日-2026年6月16日

听证权利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872-****732 邮编:671000

项目

名称

博南镇光伏发电项目(二期)

建设地点

****县**县博南镇

建设单位

****

环评文件类型

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蔚来****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省**州**县博南镇境内,场区分为四个地块,范围较为分散,场址高程在1200~2000m之间,总用面积约94.69hm2,其中光伏发电方阵区82.21hm2、道路工程区7.47hm2、集电线路区3.78hm2、升压站区1.23hm2。项目总规划发电额定容量60MW,安装容量81.00176MWp,共设置18个光伏方阵。拟采用国产620Wp单晶太阳能电池组件,每台320kW组串式逆变器接入28个光伏组串,共设置130648块单晶硅双面双玻组件,188台320kW组串式逆变器,光伏组串出线连接至组串式逆变器,经逆变器逆变后输出800V三相交流电,经箱变升压至35kV,通过集电线路送至升压站35kV配电装置。建设1座220kV升压站,主变规模为1×100MVA,电压等级为230/37kV,配套10WM/20MWh储能系统,升压站内设综合楼、配电预制舱、危废暂存间等。本工程采用直埋+架空集电线路汇集电力送入升压站,共有3回集电线路汇集所有光伏电力送入本项目220kV升压站的35kV集电线路母线,最终以1回220kV线路接至220kV**共享储能升压站(送出线路不包含在本项目内)。项目总投资22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94.7万元,占总投资的0.87%。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项目施工及运营过程中将不可避免地对生态环境、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声环境、土壤环境等造成一定影响,主要环境影响如下所示:

(一)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表现在:

1、废气: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因素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燃油废气、施工扬尘。

2、废水:施工期主要是施工废水、生活污水。

3、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设备噪声和运输车辆噪声。

4、固废:施工固废主要是废弃土石方、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

5、主要生态影响: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主要来自工程占地导致占用区域土地利用类型发生改变,施工过程中场地平整、地表清理等对地表植被和植物个体造成破坏,施工机械作业及人为活动等对区域野生动物产生干扰,以及施工期间地表裸露、土石方开挖回填和临时堆存等导致的水土流失。

(二)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表现在:

1、废水:运营期废水主要是太阳能电池板清洗废水、生活废水等。

2、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噪声。

3、固废:包括废弃光伏组件、废弃矿物油、农业废弃包装物等。

4、主要生态影响:项目运行期的生态环境影响主要体现在电池面板架设后,在地面产生的阴影对地面植被生长的影响,光伏电站运行对动物及区域景观的影响。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一)废气处理措施

施工期间加强路面维护及施工运输车辆的运输管理,运输车辆加蓬盖,尽可能防止运输物料泼洒;对一些质轻、易飞扬的施工材料堆放场地,应采取设简易堆放棚等防扬尘措施;施工场地采取洒水降尘等措施。

(二)废水处理措施

施工人员依托附近村庄已有生活设施安排食宿,仅在临时施工场地产生少量洗手废水,与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或洒水降尘,不外排;设置临时截排水沟及沉淀池处理雨天地表径流,地表径流沉淀后排入周边沟渠。

(三)噪声防治措施

合理布局施工场地,使用低噪声机械设备作业,设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加强施工管理,运输车辆经过村庄时应该减速慢行、禁止随意鸣笛;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强噪声设备同时施工、持续作业。

(四)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

土石方全部回填;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运送至当地合法的建筑垃圾消纳场进行规范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至附近乡村垃圾收集点。

(五)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加强施工管理,科学规划施工场地,严禁超计划占地,严格控制施工活动在征地红线范围内。加强施工人员环境保护宣传培训,严禁随意砍伐、践踏周围植物、猎杀动物,发放宣传手册,竖立警示牌等。及时恢复临时占地使用功能,及时覆土绿化,绿化结束后,应定期进行抚育管理,合理安排施工程序,易造成水土流失的工程尽量避开雨季。施工结束后应尽快做好清理恢复工作。周边设临时截排水、拦挡或土工布覆盖措施,防止水土流失。

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一)废水处理措施

太阳能电池组件清洗废水用作板下植物浇灌,不外排地表水体;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同经化粪池及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全部作为绿化用水,不外排。

(二)噪声防治措施

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从声源处降低噪声强度。升压站外围设置实体墙进行隔声。光伏发电区箱式变压器通过外箱进行隔声降噪,逆变器应分散合理设置,尽量远离周边居民区等保护目标,并严格按照要求安装,通过采取加装阻尼弹簧减振器等措施减小振动。

(三)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

损坏更换的光伏组件由厂家直接带走不在项目区暂存,废电子设备零件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后由厂家回收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与附近村庄垃圾一同处置;污水处理设施污泥清掏后用于植物施肥;废变压器油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置;农林光互补种植产生的废弃化肥袋等包装材料可回收再利用,不可回收的由原料供应厂家回收处置;废弃农药瓶按照相关规定处置,不得随意丢弃。

(四)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严格执行相关要求,确保光伏组件最低沿高于地面2.5m,光伏板下种植农业的阵列桩基列间距大于4m、行间距大于6.5m的要求;除桩基用地外,严禁硬化地面,占用林草地区域应及时恢复林草植被;项目区内未设计建设的空地区域,不得破坏原有植被和损毁地表,建设单位可在不影响光伏复合项目运营安全的前提下,科学制定绿化方案,适度补植补种乡土草种;项目应结合当地气候条件,选种光照需求量不高,低矮喜阴且容易成活的当地乡土物种,****电站与环境保护的双赢;项目运行期间,对植被恢复区进行抚育管理,包括补植等措施,保护好恢复区域,不受恶劣自然条件的危害和人为因素的破坏。

(五)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升压站内电气设备应采取集中布置方式,在设计中应按有关规程采取系列的控制过电压、电磁感应场强水平的措施,如保证导体和电气设备之间的电气安全距离,选用具有低辐射、抗干扰能力的设备,设置防雷接地保护装置,选用带屏蔽层的电缆、屏蔽层接地等,有效的降低电磁环境影响;使用合理、优良的绝缘子来减少绝缘子的表面放电;升压站外围修建围墙,禁止在升压站围墙外延伸3米的安全防护距离内建设、搭建民房;在危险区域设立相应的警示标志,并做好警示宣传工作,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图文标志。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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