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水务公司项目保洁业务外包-竞争性谈判 | |
| 2026-06-11 09:31:50 | |
| 2026-06-11 00:00:00 至 2026-06-15 23:59:59 | |
| 线上获取 点击下载 | |
| 200.0 | |
| 2026-06-16 14:30 | |
| 2026-06-16 14:30 | |
| 线上递交 | |
| 否 | |
| 否 |
采购人 **** 对 水务公司项目保洁业务外包 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1.采购项目名称
1.1项目名称: 水务公司项目保洁业务外包
2.项目概况
2.1项目地点: **市徐圩新区 ;
2.2规模: / ;
2.3 工期要求: 365 日历天,实际开始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4 采购控制价:970000.00元(含6%增值税税率)。供应商应合理报价,报价超出控制价做无效响应处理。
2.5 质量要求: 合格 ;
2.6采购范围:供应商承接保洁业务,保洁人员须提供不少于17名,详报价清单;
3.资格条件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供应商是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
3.2资质要求:无;
3.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无;
3.4业绩要求:自2023年6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至少具有1项合同金额90万元及以上的保洁业务服务或保洁人员外包相关业绩。
注: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合同须能清晰反映项目名称、甲乙双方单位名称、合同金额、项目内容、签订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如合同不能清晰反映相关需要明示的内容,需提供建设单位盖章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3.5 信誉要求:
3.5.1未被有关部门限制在采购项目所在地承接项目的;
3.5.2供应商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评审阶段,供应商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审委员会不得推荐该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在成交候选人公示(至发出成交通知书(如有))的期间,公示的成交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注:以上信誉要求内容由各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附件承诺书要求进行承诺,并承担作出虚假承诺的一切后果。
3.6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项目提供采购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存在同一人直接关联任职股东或高管(董事长、总经理、董事、监事)的;
(7)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以及投标(供应商)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8)处于财产被冻结,导致不具备履行本次谈判项目能力的;
(9)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采购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10)法定代表人及拟投入项目负责人近5年有行贿行为的。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4.谈判文件的获取
4.1 谈判文件的获取时间为: 2026 年6月11日至 2026 年6月15日;
4.2 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方洋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cg.****.com”)获取谈判文件,获取谈判文件即视为报名成功,否则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4.3 平台使用费: 200 元,售后不退(平台费开票联系人:相经理,联系电话:0518-****6998)。
★4.4供应商应在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方洋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中有关该项目谈判文件的答疑和相关内容。否则,因此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加急标书代写
注:初次在“方洋集团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的供应商请综合考虑注册和审核时间(审核时间为2个工作日),由此造成无法报名参与采购活动的,后果自行承担。
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方式加急标书代写
5.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6 年6月16日下午14时30分;加急标书代写
5.2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线上开展谈判及评审。具体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5.3 本项目采用 1 轮报价,具体内容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3.2.4条。
注:在电子采购平台报价时,如报下浮率,直接填写下浮率(与响应函内一致);
6.评审入围条件及评审办法
6.1评审入围条件:供应商响应文件响应函中载明的报价高于采购人控制价,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6.2评审办法:经评审的最低价法,****小组对满足谈判文件实质要求的响应文件,按最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
7.谈判保证金
本项目谈判保证金为:19000元,供应商必须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缴纳谈判保证金。采用转账、电汇、网银等形式缴纳谈判保证金的,保证金应以供应商的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供应商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谈判保证金无效;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缴纳谈判保证金的,保证金应由供应商的****银行出具,否则无效。超出谈判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谈判保证金的,采购人将视为不响应谈判文件而取消其谈判资格。加急标书代写
注:如发现谈判保证金未按规定退还等相关违法违规情形,****集团监察审计部投诉,监管服务电话:0518-****6909。
8.本次竞争性谈判报名相关事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采 购 人:**** |
代理机构:/ |
| 地址:******服务中心302室 |
地 址:/ |
| 联 系 人:蔺工 |
联 系 人:/ |
| 电 话:138****9073 |
电 话:/ |
| 电子邮箱:****@163.com |
电子邮箱:/ |
特别提醒:
1.本次采购要求网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电子响应文件上传。电子标服务
2.供应商在网上下载采购文件,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及时制作电子响应文件。请供应商务必登陆“方洋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中心,观看视频教程学习。
3.开标****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登陆,请各供应商自行考虑登陆所需时间,如不能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交报价,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作无效标处理)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须知开标期****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保持全程在线,并在对应项目的“开标室”等候,****小组或采购人提问,因供应商原因导致无法全程在线的,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因电子采购平台故障导致供应商无法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或者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因电子采购平台导致线上采购活动无法进行;或者开标结束后,因电子采购平台故障导致无法评审时,采购人可以选择暂停采购活动。
6.供应商应依据采购人要求在采购平台填报报价,如响应文件公布现场因供应商原因导致无法联系等情况,供应商未依据采购人要求填报报价,视为供应商放弃二次报价(如有),以初次报价为最终报价。报价时各供应商需特别注意采购平台“二次报价”界面等所需填报金额的单位,如因供应商报价金额单位有误,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作无效标处理)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准备及参与采购活动过程中遇到平台技术问题可联系技术服务单位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彭 工 |
181-1518-5143 |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1.1 |
采购人 |
名 称:**** 地 址:******服务中心302室 联系人:蔺工 电 话:138****9073 |
| 1.1.2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 称:/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
| 1.1.3 |
项目名称 |
水务公司项目保洁业务外包 |
| 1.1.3 |
建设地点 |
**市徐圩新区 |
| 1.2.1 |
资金来源 |
自筹 |
| 1.2.2 |
出资比例 |
/ |
| 1.2.3 |
资金落实情况 |
资金已落实 |
| 1.2.4 |
支付方式 |
甲方于每月前20个工作日内(节假日顺延)以转账方式支付给乙方经考核确认的上个月的外包服务费。 |
| 1.3.1 |
采购范围 |
具体见报价清单 |
| 1.3.2 |
计划工期 |
365日历天 |
| 1.3.3 |
质量要求 |
合格 |
| 1.4.1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 |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
| 2.1.1(7) |
构成谈判文件的其他材料 |
图纸、澄清、修改 |
| 2.2.1 |
供应商要求澄清谈判文件的截止时间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日前 |
| 2.2.2 |
谈判文件澄清发布时间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日前 |
| 2.4 |
采购控制价 |
详见谈判公告 |
| 3.1.1 |
响应文件组成 |
1.目录及索引表(自行编制) 2.响应函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联合体谈判协议书(如允许联合体参与谈判时提供) 6.供应商承诺书 7.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7.1企业营业执照 7.2企业资质证书(如要求提供) 7.3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要求提供) 7.3企业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帐户信息)(如要求提供) 8.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如要求提供) 8.1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 8.2安全考核B证(如要求提供) 8.3项目负责人社保缴纳证明(如要求提供) 9.类似业绩一览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如要求提供) 10.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如要求提供) 11.其它材料(如谈判保证金交纳凭证等) ★以上内容根据谈判文件要求提供并按顺序装订(排版)。 |
| 3.2.1 |
合同价格形式 |
R单价合同 √ £总价合同 |
| 3.3.1 |
谈判有效期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后 60 日历天 |
| 3.4.1 |
谈判保证金 |
一、谈判保证金的形式:转账、电汇、****银行保函 二、谈判保证金的金额:RMB¥19000元(人民币大写:壹万玖仟元整) 三、收款人信息: 户名:****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徐圩支行 账号:320********800000110 谈判保证金缴纳时应注明: 水务公司项目保洁业务外包 谈判保证金(如字数过多可简写项目名称关键字) 注意事项: 1. 采用转账、电汇、网银等形式缴纳谈判保证金的,谈判保证金应以供应商的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供应商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谈判保证金无效;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缴纳谈判保证金的,谈判保证金应由供应商的****银行出具,否则无效。谈判保证金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次性足额到账,超过谈判文件规定和要求递交谈判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无效; 2. 谈判保证金的付方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帐户信息)中注明的开户行名称必须准确无误,如实际名称与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帐户信息)中注明的名称不一致请提前说明,否则采购人无法准确退还谈判保证金。如有疑问请致电****联系确认,联系人:蔺工。 3.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保证****银行处理业务时间以及节假日等客观因素,确保在工作日及时汇出并保证按时到账。 |
| 3.4.4 |
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
1.供应商在谈判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响应文件的; 2.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3.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的; 4.成交供应商不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5.标中、标后被发现供应商存在恶意串通、出借(挂靠)资质、提供虚假承诺等违法违规行为的。 |
| 3.5 |
响应文件编制 |
响应文件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自行增加,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本项目谈判活动采用远程不见面方式进行,供应商无需提供纸质响应文件。成交结果公示期结束后成交供应商需提供两份纸质完整响应文件,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解密的,该供应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开标将按正常程序进行下一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 4.1.1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6 年6月16日下午14时30分 |
| 4.1.2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线上交易模式,响应文件由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自行在“方洋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上传。 |
| 5.1.1 |
谈判时间和地点 |
谈判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远程采购项目的****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 谈判地点:谈判当日,供应商不必抵达谈判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方洋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对应项目的“开标室”远程参加谈判活动。 |
| 5.1.2 |
供应商参会代表 |
参加远程谈判会议的供应商代表须为供应商响应函明确的授权委托代表。供应商参与交互的人员将一直被视为是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代表,供应商自行承担弄虚作假、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 注:谈判当日,供应商授权委托代表不必抵达谈判现场,应当在谈判文件确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准时参加谈判活动并保证通讯畅通。 |
| 5.2.1 |
谈判程序 |
1.解密(如设密码); 2.唱标; 3.评审小组初步评审; 4.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二次报价、二次唱标(如有二次报价); 5.评审小组详细评审; 6.评审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 7.结束。 |
| 5.4.1 |
评审小组的组建 |
评审小组的构成: 3人及以上的单数 。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 5.6 |
评审入围条件、评审方法及推荐的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数 |
评审入围条件:供应商响应文件响应函中载明的报价高于采购人控制价,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评审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推荐的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数:3名。 |
| 6.1.1 |
投诉受理部门 |
投诉受理部门: £****招标办 R采购人监察审计部门 R其他(具体监督部门名称) 联系电话: 0518-****6909 |
| 6.1.2 |
异议提出的方式 |
(一)异议提交的形式:现场递交、邮寄(快递)提交; (二)采用现场递交、邮寄(快递)形式提交异议书的,异议人需联系采购人获取地址,异议书格式需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异议书参考格式可在徐圩新区公共**交易服务平台服务指南中下载。 |
| 6.1.3 |
投诉提出的方式 |
(一)投诉提交的形式:现场递交、邮寄(快递)提交; (二)采用现场递交、邮寄(快递)形式提交投诉书的,投诉人人需联系投诉受理单位获取地址,投诉书参考格式可在徐圩新区公共**交易服务平台服务指南中下载。 |
| 7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线上开展谈判及评审。供应商除网上下载谈判文件外,还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向“方洋集团电子采购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能正常下载或解密(解密时间:10分钟)的,该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本次采购活动通过采购平台内对应项目的“开标室”功能完成采购现场异议及回复、响应文件报价宣布、响应文件评审等交互环节。相关要求和说明如下: (1)远程采购项目的****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 (2)响应文件递交及评审当日,供应商不必抵达开标现场,应当在谈判文件确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准时参加谈判活动,并务必在对应项目的“开标室”内进行等候、确认报价、答疑澄清等。 ★注:方洋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址为https://cg.****.com,务必在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各供应商授权委托人提**入对应项目的“开标室”,未按时加入“开标室”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放弃对谈判及评审全过程提疑的权利,供应商将无法看到异议回复、唱标等实时情况,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 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供应商解密限定在发出响应文件解密指令后的 10 分钟内完成。因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供应商撤销其响应文件,系统内响应文件将被退回;因采购平台原因导致无法按时完成响应文件解密或响应文件公布、评审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响应文件公布、评审时间(本项目在限定的解密时间内,只要有一家供应商解密成功,即视为网上采购平台运行无故障)。 4.响应文件公布、评审全过程中,各供应商参与远程交互的授权委托人应始终为同一个人,中途不得更换,在异议提出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供应商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供应商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 5.如遇系统原因导致交易不能进行的,采购人将及时采用电话方式联系供应商进行报价。采购过程中遇到系统操作及技术问题,请联系:189-1260-3199。 6.为顺利实现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远程交互,建议供应商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扫描仪、打印机、传真机、高清视频监控等;建议供应商具备的软件设施有:360或Google浏览器。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供应商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供应商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供应商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
1.1 项目概况
1.1.1本项目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2 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3 本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4 本项目建设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项目的资金来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2 本项目的出资比例: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3 本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4 本项目的工程款支付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 采购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项目采购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2 本项目工期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3 本项目质量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 供应商资格要求
1.4.1 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格要求,见谈判公告。
1.4.2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谈判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同一采购项目谈判活动;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参与谈判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采购人要求供应商提交谈判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谈判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谈判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1.4.3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项目提供采购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存在同一人直接关联任职股东或高管(董事长、总经理、董事、监事)的;
(7)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以及投标(供应商)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8)处于财产被冻结,导致不具备履行本次谈判项目能力的;
(9)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采购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1.5费用承担
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以及递交响应文件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谈判结果如何,采购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1.6保密
供应商对接收到的一切与本次谈判工作有关的电子及纸质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谈判文件、报价清单、图纸、答疑等,负有保密责任,不得随意传播,对于由此产生的各种责任由供应商承担,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负责赔偿。
1.7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谈判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供应商根据需要自行踏勘项目现场。
1.9.2 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10分包
本项目成交后分包需经采购人书面同意。
1.11知识产权
构成本谈判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谈判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采购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非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二、谈判文件2.1谈判文件的组成
2.1.1本谈判文件包括:
(1)竞争性谈判公告;
(2)供应商须知;
(3)评审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响应文件格式;
(7)“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2.1.2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谈判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内容前后相互矛盾时,以发布时间在后的文件为准。
2.2 谈判文件的澄清
2.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如有疑问,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日前向采购人提出,供应商不在澄清期限内提出,采购人有权不予答复。
2.2.2澄清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迟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2.2.3供应商应在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方洋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中有关该谈判文件的澄清答疑内容”。未按照澄清后的谈判文件编制响应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3 谈判文件的修改
2.3.1谈判文件发布后,采购人确需对谈判文件进行修改的,采购人将发布在“方洋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2.3.2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迟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2.3.3修改文件按本章第2.3.1款规定发出之时起,视为供应商已收到该修改文件。供应商未及时查阅谈判文件的修改,或未按照修改后的谈判文件编制响应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4 采购控制价
2.4.1采购控制价,是采购人根据国家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计价依据和办法,以及采购内容的市场行情,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编制的本次谈判的最高限价。
2.4.2本项目采购控制价见“竞争性谈判公告”。采购人确需对已发布的项目概算金额进行修改的,采购人将发布在“方洋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三、响应文件3.1 响应文件的组成
3.1.1响应文件组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1.2谈判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有规定格式要求的,供应商应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并按要求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
3.2 谈判报价
3.2.1本项目采用 固定单价 计价,供应商应充分考虑项目实施期间的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系数计入报价,并根据本项目和供应商的自身情况,一次性地报出本项目详细地、完整地报价,供应商未作相应报价的,将被视为供应商已经在报价中作了相应的考虑,无论出现何种情况,综合单价在经过确定后,结算时将不作调整。本次报价包含响应文件评审专家费。
注:本项目响应文件评审专家费等共计 600 元,此费用包含在谈判总价中,不单列,供应商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合同签订前至 **** 缴纳此费用。
收款信息如下:
户名:****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徐圩支行
账号:320********800000110
3.2.2供应商的响应报价应充分考虑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所列合同价格风险。
3.2.3供应商报价时须充分考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可能给本项目施工带来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材料、机械等价格波动、分次分批施工措施、务工人员隔离导致的降效、消毒防控措施、完善工地封闭措施、完善人员防护措施、日常监测监控等等因素,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综合单价不予调整,不增加相关费用。
3.2.4本项目采用 1 轮报价,供应商应及时在电子采购平台填报报价。
****小组可根据第一轮报价情况临时增加一轮谈判,邀请评审后满足谈判文件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第二轮报价,此情况下,第二轮报价为最终谈判报价,如谈判过程中因供应商原因导致无法联系等情况,供应商未依据采购人要求填报报价,视为供应商放弃第二轮报价,以前一次报价为最终报价。
若最低价有相同的,采购人将针对最低报价相同者增加一轮报价,以此类推,直至产生最低价。当供应商最终报价均不被采购人接受时,采购失败,由采购人重新组织采购。
3.2.5供应商报价为自主报价且合同形式为单价合同时,供应商中标后,采购人与成交人签订合同前,将对成交人的清单中的相应单价进行平衡性审查,并保留对不平衡单价进行调整的权利,调整的原则是投标总价不变,单价调整。其中,量化不平衡报价的标准为成交人子目单价超过基准单价±15%的,供应商须将对应子目单价调整至合理单价,对应子目调整合理单价后无法调至投标总价时,所有子目单价统一比例调整至投标总价。基准单价=成交人投标下浮率×采购人内部签批控制价子目单价×50%+各供应商子目平均单价×50%。
3.3 谈判有效期
3.3.1本项目谈判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在规定的谈判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谈判有效期的,采购人将通知所有供应商**谈判有效期。供应商同意**的,应相应**其谈判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的,其响应文件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谈判保证金。
3.4 谈判保证金
3.4.1 谈判保证金提交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4.2 供应商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评审委员会将否决其递交的响应文件。
3.4.3采购人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5日内退还非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合同签订后 5 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
3.4.4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5 响应文件的编制
3.5.1供应商应认真阅读谈判文件所有的内容,响应文件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自行增加,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5.2响应文件应当对谈判文件有关工期、谈判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采购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5.3未注明用何种语言和币种的,以中文和人民币为准。全套响应文件应无修改和行间插字,如有修改,须在修改处加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的签字。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修改与撤回4.1 响应文件的递交
4.1.1 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向“方洋集团电子采购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4.1.2 响应文件递交的地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1.3 逾期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4.2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在本章第4.1项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
五、谈判与评审5.1谈判时间、地点和供应商参会代表:
5.1.1谈判时间和地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5.1.2参加谈判会议的供应商代表: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5.2谈判程序
5.2.1谈判程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5.2.2供应商网上谈判流程
如果采购人开启二次报价,则供应商需要进行二次报价,二次报价报完后,等待采购人公布最终谈判结果。
5.3特殊情况处理
供应商对谈判活动过程有异议的,应当在现场提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当场作出答复,并作书面记录,谈判活动结束后供应商再对谈判过程提出异议的,采购人不再受理。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解密的,该供应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开标将按正常程序进行下一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4****小组
5.4.1 评审工作由采购人依****小组负责。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5.4.2 评审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供应商或供应商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谈判公正评审的;
(3)曾因在采购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5评审原则
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5.6评审
评审小组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推荐成交候选人,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
六、成交结果公示6.1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3日内在本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发布成交结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
6.2公示内容包括成交供应商名称、项目负责人(经理)、成交价格、****小组评审情况。
6.3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采购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七、合同授予7.1采购人****小组推荐的第一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
7.2成交结果通知:成交结果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投诉的,采购人应在谈判有效期内按规定的格式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7.3签订合同
7.3.1成交供应商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投诉的,采购人将按有关规定及时与成交供应商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其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谈判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3.2排名第一的供应商候选人放弃成交供应商资格,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采购人****小组提出的供应商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或重新采购。
7.3.3签订合同时,须在合同中明确项目主要管理人员,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更换。
7.4履约保证金
7.4.1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无条件);履约保证金用以约束成交供应商在合同履行中的行为,弥补合同执行中由于自身行为可能给采购人带来的各种损失。
7.4.2履约保证金金额:成交供应商所递交的谈判保证金于公示结束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项目服务结束后30日内无息退还。
八、纪律和监督8.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漏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参与谈判或者与采购人串通参加谈判,不得向采****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参加谈判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在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过程中,供应****小组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
8.3 ****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二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
8.4 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
8.5 异议与投诉
8.5.1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项目谈判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采购活动。
8.5.2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项目的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结果公示期间提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采购活动。
8.5.3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管理部门(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提出书面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第8.5.1项、8.5.2项规定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先向采购人提出异议。
8.5.4异议时应当提出而未提出的事项,投诉时不予受理;异议、投诉的提出及后续处理须由供应商确定的授权委托代表全程参与,转委托无效。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约谈提出异议、投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
8.5.5除8.5.1、8.5.2、8.5.3、8.5.4条要求外,异议与投诉的提出和处理程序应当按照《徐圩新区国有资金采购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操作规则》(可在“徐圩新区公共**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相关材料)相关要求执行。
九、解释权构成本谈判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谈判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采购阶段的规定,按谈判公告、供应商须知、评审办法、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十、采购人补充的其他内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本次评审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评审小组对满足谈判文件实质要求的响应文件,按最终所报下浮率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
二、评审标准评审入围条件:供应商响应文件响应函中载明的报价高于控制价的,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2.1形式评审标准:
2.1.1供应商名称:是否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2.1.2响应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2.2资格评审标准:
符合“竞争性谈判公告”第3条规定。
2.3响应性评审标准:
2.3.1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内关于“采购范围”、“工期要求”、“质量要求”的规定。
2.3.2其他要求:无本章第3.2.4条所列情形。
三、评审程序3.1评审准备
3.1.1****小组的组成及分工:****小组由徐圩新区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评审专家组成。
3.1.2****小组成员首先****小组负责人,负责评审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小组其他成员同等的表决权。
3.1.3采购人或代理****小组提供评审所需的信息和数据。****小组负责****小组成员认真研究谈判文件,未在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审的依据。
3.2初步评审
3.2.1形式性评审
****小组根据本章第2.1.款列出的评审标准,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2.2资格评审
****小组根据本章第2.2款列出的评审标准,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2.3响应性评审
****小组根据本章第2.3款列出的评审标准,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2.4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为重大偏差,其响应文件无效:
(1)响应文件中的响应函未加盖供应商的公章;
(2)响应文件中的响应函无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
(3)如响应函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加盖印章(或签字),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的;
(4)供应商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谈判文件资格要求的;
(5)响应文件递交时供应商代表与响应文件中授权委托代表不是同一人的;
(6)组成联合体参与谈判未提供联合体各方共同**协议的;
(7)在同一采购项目中,联合体成员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谈判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谈判的;
(8)报价低于工程成本或者高于采购文件设定的采购控制价;
(9)同一供应商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响应文件或者报价,但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备选响应文件的除外;
(10)响应文件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谈判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及甲供材料价格不一致的;
(11)响应文件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谈判文件明确列出的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不一致的;
(12)响应文件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谈判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不一致的;
(13)未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谈判保证金的;
(14)响应文件载明的采购项目完成期限超过谈判文件规定的期限的;
(15)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或未响应谈判文件推荐材料设备品牌的;
(16)响应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谈判文件的要求的;
(17)响应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谈判文件要求或采购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和支付办法的;
(18)未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电子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未能解密的;
(19)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以及响应文件制****小组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
(20)以他人的名义参与谈判、串通参与谈判、以行贿手段谋取成交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参与谈判的。
(21)不同供应商从同一个供应商单位或者同一个自然人的互联网协议地址下载谈判文件、上传响应文件且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的证据不能充分证明其未参与恶意串通。
(22)响应文件关键内容模糊、无法辨认的。
谈判文件未明列的无效条款,不得作为否决响应文件、判定响应文件无效的依据。评审委员会对响应文件有异议,或者依照有关规定需要作出无效响应文件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核实有关事项,并将核实情况记录在案。无效响应文****委员会集体表决后作出。
****小组应当依据谈判文件的规定认定重大偏差,谈判文件未列明的无效响应文件条款,不得作为否决参与谈判、判定无效响应文件的依据。
3.2.5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为细微偏差,细微偏差是指响应文件在实质上响应谈判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不完整不会对其他供应商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有效性。评审小组应当书面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供应商在评审结束前予以补正。拒不补正的,在详细评审时可以对细微偏差作不利于该供应商的量化,各项指标均取所有谈判报价中相应指标的最大值:
(1)谈判文件未规定作为重大偏差的,一律为细微偏差;
(2)对谈判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明显的文字错误,****小组应当在澄清的基础上按照事实求是地反映响应件实质性内容和尽量减少无效响应文件的原则进行补正。
(3)对响应文件中的算术计算错误,按照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的原则进行修正;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金额为准。经过调整后的响应文件的谈判报价,经供应商法人委托人签字确认,调整后的谈判报价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调整后的谈判报价,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绝。
3.2.6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参加采购活动,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直接视为串通投标。
(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内容异常一致;
(2)不同供应商的报价或报价组成多处异常且一致或呈现规律性变化;
(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因非采购人原因存在3处以上错漏内容一致;
(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或项目组成员为同一人;
(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台电子设备编制、打包、加密、上传、打印或复印;
(6)不同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的IP地址一致;
(7)不同供应商的采购活动保证金由同一单位或个人账户转出;
(8)不同供应商授权委托同一人参与采购活动;
(9)不同供应商聘请同一人为其参与采购活动提供技术或咨询服务(采购活动特殊要求的除外;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视为串标、围标的情形;
3.4响应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4.1在评审过程中,****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4.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4.3 ****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小组的要求。
3.4.4 在评审过程中,****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谈判报价,使得其谈判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有可能影响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小组应当否决其响应文件。
3.5推荐成交候选人
****小组在推荐成交候选人时,应遵照以下原则:
3.5.1****小组按照最终报价由低至高的次序排列,推荐1-3名成交候选人。
3.5.2当供应商最终谈判报价均不被采购人接受时,谈判失败,由采购人重新组织采购。当参与采购活动且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少于3家时,谈判失败,由采购人重新组织采购。连续两次公告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不足3家的,采购人可优先组织第二次已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确定成交供应商。
3.5.3当所有报价均与最高限价异常接近,****小组认定明显缺乏竞争性时,****小组可以否决所有响应文件,由采购人重新组织采购。
3.5.4****小组根据本章的规定作响应文件无效处理后,有效响应文件不足三个,****小组应当对有效响应文件是否仍具有竞争性进行评审。****小组一致认为有效响应文件仍具有竞争性的,按有效供应商最终报价由低至高的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缺乏****小组对有效响应文件是否仍具有竞争性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小组应当否决全部响应文件。****小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论证过程和结果。
3.5.5 ****小组完成评审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评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