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年人才驿站建设****政府采购合同 (服务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合同类型:服务类 采购人(甲方): **** 采购人地址: ****政府院内 供应商(乙方): ****(个人独资) 供应商地址: **省**市**区人民中路王公塘16号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1.服务要求 (1)提供约15间双人标准间,共30个床位(须长期确保以上数量供应,特定情况可根据需要适当增加),所有房间需分布在同层或相连区域,同意按甲方要求进行床位、家具等房型布局调整; (2)提供有线电视、WIFI、热水等配套设施; (3)明确专人或团队负责沟通对接; (4)按酒店其他同类客房标准配置或提供相应物品,不提供任何需要收费的一次性物品; (5)按酒店其他同类客房标准提供卫生保洁等服务; (6)按酒店其他同类住客标准提供各项免费服务; (7)为入住群体提供人身、财产等安全保证。 2.人员配置要求(1)项目改造完成后,乙方需拟派不少于2名项目管理人员对本项目进行管理及安排,并定期向甲方汇报入住情况等,青年人才驿站的管理人员应配备擅长策划与承办活动、沟通交流和贴心服务的管理团队;配有专兼职人员开展青年人才服务,负责联谊联络和人才活动等后勤保障工作,确保驿站的日常运行管理。 (2)确保站点内部管理规范,有相应的技防设备、专职的安保和服务人员,能提供24小时优质高效的入住服务,并按要求及时对分配入住青年人才进行入住登记和反馈。 3.设施设备配置要求见招标文件 4.其他要求****酒店外立面进行户外招牌安装,并配合在大堂、前台、电梯、走廊过道、房间墙壁、楼梯间等区域进行软装布置。在醒目位置悬挂使用统一的标识牌子。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1.合同定价方式:固定单价 2.付款方式:
收款账户: ****(个人独资)(****(个人独资):585****07661) 3.预付款保函: 否 没有预付款 4.支付形式:国库集中支付四、合同服务期限 合同服务期限: 2026-06-26 —— 2027-06-25 五、服务地点 **区人民中路王公塘街16号 六、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 自行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 否 是否邀请专家: 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 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1.酒店主体要求 ①建筑醒目,辨识度高,酒店大门朝向主干道; ②产权明晰无纠纷,自有或租赁房屋,租赁房屋的,剩余租期至少3年或以上; ③总房间数量不少于50间; ④酒店设施设备齐全,配备有可供青年学子进行交流学习的驿站会议室,有配套的设施等; ⑤****酒店外立面进行户外招牌安装,并配合在大堂、前台、电梯、走廊过道、房间墙壁、楼梯间等区域进行软装布置。在醒目位置悬挂使用统一的标识牌子。房间内需制作标识标语、温馨提示、入住公约等标识。 2.青年之家建设要求 乙方须提供一处公共共享空间开设青年之家,需基础设施齐全,布局合理,功能完善,并在场所显著位置悬挂**青年之家标牌、资讯板和服务功能板。 3.软装设计施工要求 在酒店外立面、大堂、前台、电梯、走廊过道、房间等区域内提供可进行软装布置的墙体;青年之家在签订协议后1星期内乙方按要求配齐72寸触摸一体机(或一套投影仪+幕布+手提电脑+音响的完整设备)、书架、300册以上书籍、移动写字板、垃圾桶,可供40人左右开展活动或交流的桌椅以及相关物品供甲方专用。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3日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 一次性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见招标文件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见招标文件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见招标文件 (6)履约验收标准:采用一般程序验收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1)验收标准参照服务要求约定质量要求进行,甲方在收到乙方的验收通知时应当及时组织验收。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相关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乙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甲方承担。 (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终止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5)本项目采用费用单价包干方式建设(169元/间/天),因乙方原因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乙方免费提供,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七、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无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做好服务的整改、优化。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4.甲方有权对乙方予以指导,保证合同承诺事项的有效实施。 5.甲方有权对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的质量要求以及乙方在投标文件中的承诺进行质量监督。 6.甲方有权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对乙方的服务进行验收,有权随时调取合同所约定房间内入住人员信息。根据验收情况对乙方进行表扬或者批评,并有权监督乙方按要求进行整合。 7.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 8.甲方对申请入住青年人才驿站的人员,应事先告知入住要求,****酒店设备设施,文明住宿。 9.入住青年人才驿站的人员对乙方造成损失的,由造成损失的入住人员进行赔付。 10.入住青年****酒店接待与服务范围内引起的人身财产安全、健康状况、酒店物损赔偿等事宜,甲方有配合协调处理的义务。 11.乙方为驿站入住人员提供的其他有偿服务及造成的一切后果与甲方无关。 12.驿站上线房间的数量和开放时间须经甲方确认后再行实施。 13.甲方每年将对青年人才驿站运营管理进行评定,收集乙方意见建议,确保驿站各项工作持续稳定推进。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2.****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4.乙方有义务按照住宿业规定的要求为入住驿站的对象提供安全保障,如有紧急突发事件,乙方须迅速科学处置并第一时间告知甲方。 5.乙方有义务履行投标承诺及合同约定要求,做好所承诺的各项接待服务,并按甲方要求做好服务的整改、优化。 6.乙方有义务提供卫生保洁服务,做到驿站房源一客一清,布草一客一换。 7.乙方有权对入住驿站对象提供的证件和个人资料进行审查和保存,如入住驿站对象提供的上述材料虚假,乙方有权拒绝入住。 8.入住驿站对象在入住期间不得有以下行为,否则乙方有权清退入住驿站对象: (1)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拆动变动、损害房屋主体结构,或私自更换室内装修配置,或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施设备损坏并拒不承担维修责任或赔偿的。 (2)擅自将房屋转让给第三人或入住期间违反约定的租住人数的。 (3)不配合乙方其他对于房屋的经营管理活动的(包括但不限于不配合甲方对于房屋其他可租住房间的出租,怠于或拒绝配合乙方对房屋进行维修维护,拒不服从屋内禁止饲养宠物的规定等)。 (4)因扰民、卫生状况、邻里关系、分摊生活费用、过度占用公共区域等原因干扰影响他人或其他相邻权人正常生活,导致周边邻居、****派出所出警协调的。 (5)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乙方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其他违约行为的。 十、违约责任1.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3%(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3.乙方违约责任 改造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连续两次改造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终止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自行承担因改造、拆除产生的费用等各种损失。 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无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其**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其他条款 (1)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甲乙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就合同履行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协商进行变更,协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除此之外,本合同套间不得有任何变更。 (3)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国履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如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不一致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修改本合同 十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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