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张浦镇**村2号地块
占地面积:557.21m2
地理位置:**市张浦镇**村
地块历史用途:农田、民宅、树林、简易道路
地块现状:空地
未来规划:****基地,一类用地)
调查单位:******公司
调查缘由: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本地块****基地,属于居住用地范畴,符合“一住两公”用地中住宅用地的要求,按要求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二、第一阶段调查
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开展时间为2025年12月,内容包括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
(1)地块描述
张浦镇**村2号地块位于**市张浦镇**村,****中心坐标为东经120.909190°,北纬31.261563°,占地面积557.21m2。地块2002年前为农田;2002~2012年为农田和民宅,民宅为北厍村村民自住民宅;2012年地块内铺设一条简易道路;2013年地块内东侧区域种植树木;2013~2020年地块内为民宅、道路及树林;2021年地块西侧民宅拆除,地块内树木全部清除;2021~2023年地块内为空地;2023年地块外西侧民宅改建,在地块内道路上临时铺设一层石子用于运输建材,同年运输完成后铺设石子全部清运,仅剩一层简易路基;2023年至今地块为闲置空地。
本地块历史无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无农村小作坊。
(2)地块周边情况
根据企业资料、历史影像、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得知:
本地块周边500m范围历史上均不涉及任何工业企业,仅存在******处理站和**村垃圾归集点,历史上存在农资、化肥仓库,故地块周边区域无可能的污染源。
(3)现场检测工作
本次调查采用系统布点法(15m×15m密度)在地块内设置了4个点位进行现场快筛,同时在地块外西北侧布设1个对照点,该对照点距本地块70m,PID未检出,XRF快筛结果均低于一类用地筛选值。。
(4)结论
基于第一阶段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合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多种调查方式得知:
地块内不涉及工业企业、农村生产小作坊、规模化养殖、危废处置和污水灌溉等活动,无外来填土历史,现场无堆土堆放,地块内原民宅不涉及农资及化肥储存,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存放,树木成长期间未喷洒农药杀虫剂,污染源规模较小,污染途径有限,对本地块的环境影响可忽略,且现场PID、XRF快筛结果均无异常。
地块外周边500米范围内历史上主要涉及**村垃圾归集点、******处理站和农资、化肥仓库;**村垃圾归集点主要为垃圾暂存,企业自身污染较小,且防护良好对地块影响较小;******处理站曾于2017年至2021年运营厨余垃圾**化利用,工艺简单,无工业废气,废水预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少量油脂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2021年后已停产拆除,现仅作为堆场堆放木材等**类物料,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对地块影响较小;农资、化肥仓库仅用于农资及化肥的储存,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或暂存,运营期间污染源规模小,且与调查地块距离较远,对地块环境风险影响可忽略。
因此判断地块周边500m范围内企业污染源规模较小,污染途径有限,与调查地块相距较远,对地块的环境风险影响可忽略。
综合而言,地块内及周边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环境状况可以接受,满足****基地)的开发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