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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省九**防洪治理工程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传真:0898-****6004
通讯地址:**市****服务中心
邮编:571400
传真:****6825
通讯地址:**市**区美贤路9号 ****生态环境厅环****管理处
邮编:570203
| 项目名称: | **省九**防洪治理工程 |
| 建设单位: | ****' |
| 建设地点: | **省省直辖**市****委员会****农场段、乌皮村段、洋头村段 |
| 环评单位: | **纳川****公司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省九**防洪治理工程**堤防1.92公里,**护岸6.64公里。****农场段**堤防1.92公里,乌皮村段**护岸0.47公里,洋头村段**护岸6.17公里。 |
| 主要环境影响结论: |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省产业政策、符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符合行业相关政策、符合地区发展的要求,工程建设期间将会对工程沿线区域的生态环境、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等产生一定不利影响,建设单位拟采取一系列积极的污染控制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各污染源可以得到有效控制。本项目建成后,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明显的影响,本项目的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是可行的。 |
|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符合性: |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相关规定,本项目属于第一类鼓励类中的“第二条 水利—3.防洪提升工程—江河湖海堤防建设及河道治理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根据分析,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符合**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符合《**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市“十四五”水**利用与保护规划》、《**省生态保护红线准入管理目录(修订)》、《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 |
| 选址合理性: | 项目选址符合《**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符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等,选址合理。 |
| 清洁生产水平: | / |
| 排污达标和排污总量控制可行性0: | 项目采取各项治理措施后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可满足标准要求,实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污染影响小 |
|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可行性: | 废水:施工废水通过场内隔油沉淀池等设施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处理后外运作农肥。废气:施工期通过全面落实施工围挡、临时道路路面硬化、临时堆存物料表面覆盖、车辆冲洗等扬尘防治“六个100%”措施等措施。噪声:施工期高噪声设备和进出施工场地的临时道路尽量远离声环境保护目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设备等措施。固废: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优先用于场地回填平整,无法综合利用的建筑垃圾运送至市政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置厂。生态:加强施工期管理,严格落实水土保持与生态修复措施,并在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恢复临时占地原有环境。工程施工作业将严格限定作业范围,通过表土剥离回用、施工扬尘控制等措施保护陆生植被;优化施工时序与采用低噪声工艺减缓对动物的干扰;通过永久占地生态补偿,临时占地生态恢复等措施,减少对生态的影响;采取以上措施后,可有效维护区域生态系统的稳定与功能恢复。 |
| 环境质量与环境功能区: | 1、环境空气:根据《2024年**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市2024年属于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2、地表水:根据《**省生态环境监测月报-2026年2月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九**洋头外村桥断面水质类别为II类,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要求。3、声环境:根据监测,各监测点位声环境质量现状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4a类标准。4、地下水:根据监测,项目布设的3个地下水水质监测点位各监测因子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5、生态:评价区植被受人类活动的影响明显,区域原生植被较少。评价区陆生脊椎动物生境组成主要由人工林、湿地、灌草丛、农田、城镇村落等类型构成,所有生境类型都具有受到人为干扰影响相对较大的特点;调查水域未发现重要鱼类物种或其他珍惜濒危物种分布。 |
| 环境风险控制: | 项目不涉及重大危险源,环境风险潜势为工,主要环境风险物质为油类物质。项目在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事故防控措施,加强施工及生产人员的管理,可有效减少运行风险,降低事故危害和环境污染,将环境风险控制到最小程度。在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做好应急预案的前提下,本项目的风险可接受。 |
| 公众参与意见: | 项目环评信息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