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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范围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 (水保〔2019〕 160号) 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规程(GB/T22490-2025)等有关规定,我单位于2026年5月12日在**市**区主****物流中心高标准粮仓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
验收会议中,验收组通过认真讨论研究认为:项目基本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基本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现将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资料在此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5月13日至2026年6月9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
建设单位:****
联系人:蒋先生/187****3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