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6月11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批公示

审批
辽宁-朝阳-龙城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1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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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关于2026年6月11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批公示
时间:2026-06-11


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规定,我局拟对**国宏100MW储能项目220千伏送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6月11日—2026年6月1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21-****060

通讯地址:**市**区人民路1B****服务大厅)

邮编:122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国宏100MW储能项目220千伏送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市龙**边杖子镇新房村、朱杖子村 **** **市****公司 本项目位于**市龙**边杖子镇新房村、朱杖子村(起于**220kV变电站,止于**国宏200MW储能站)。本项目线路工程为**220kV架空线路5.1千米,**通信光缆10.2千米。**单回架空线路,线路亘长5.1km,**杆塔21基。导线采用1×JL3/G1A-400/35型高导电率钢芯铝绞线,地线采用OPGW-48芯光缆兼地线。项目总投资1653万元,环保投资80万元,环保投资占比4.8%。 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现场设置硬质围挡,高度不低于2.5米;出入口必须配备车辆冲洗设施,设置排水、泥浆沉淀池等设施;施工现场的裸露场地必须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防尘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建立洒水清扫抑尘制度,配备洒水设备。本项目运营期无废气产生。废水:线路施工期废水主要为车辆清洗废水以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施工废水设置沉淀池,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预处理后,回用于降尘喷洒等,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施工区较近的农村旱厕,定期清掏做农家肥。本项目运营期无废水产生。噪声:施工期通过使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对施工区外部采用围挡,限制施工车辆行驶速度等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运营期线路沿线声环境维持现状水平。固体废物: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并定期清运处理;输电线路施工实行表土剥离,分层开挖,分层回填,弃土用于抬高基础的外露高度;本项目不设置弃土场和取土场。本项目运营期无固废产生。生态环境:施工期:控制在施工作业带内,减少占地、用小型运输工具运输、固废分类回收、选择适宜施工时间、施工过程中应表土单独剥离;分层开挖、分别堆放、分别回填,及时恢复植物。运营期:施工结束后,对碾压土地进行人工洒水,使土壤自然疏松播种合适的草种;充分利用路旁、建筑物旁以及其他空闲场地,种植适宜当地生长的土著植物,保护场区周围原有绿化环境,定期巡检保证植物覆盖度。水土流失治理: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制定水土保护控制目标,采取工程措施、植物措施相结合控制水土流失。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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