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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2000G****05165 | 建设单位法人:阮宗发 |
| 黎虹玫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三角镇 |
| 金三大道中21号之一 |
| ****医院医联体基础设施(三角片区)扩建工程项目(一期)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08-医院;****防治院(所、站);妇幼保健院(所、站);急救中心(站)服务;采供血机构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Q8411-Q8411-综合医院 |
| 建设地点: | **省**市三角镇 ****三角镇金三大道中21号之一 |
| 经度:113.423889 纬度: 22.679444 | ****机关:******执法局(****环境保护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8-11 |
| 中(角)环建表〔2022〕002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2000G191****65001Q |
| 2020-09-25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1385.26 |
| 250 | 运营单位名称:**** |
| ****2000G****05165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国寰****公司 |
| 914********529084H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检测中心 |
| ****2000MA53WENR92,124********860250E | 竣工时间:2025-08-25 |
| 2025-09-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5-12-01 |
| 2026-05-1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6-10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news/164.html |
|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你院原用地面积17534.5平方米,建筑面积18338.59平方米,主要提供医疗服务,日均门诊接诊能力为1000人次,住院床位230个。该项目于原址进行扩建,主要扩建内容为:1、医院性****医院****医院;2、拆除原有的门诊楼和急诊楼,**一栋7层门诊楼(****停车场,扩建后用地面积不变,建筑面积增加31354.95平方米;3、住院部新增20张床位,新增日均门诊接待能力200人次;4、对应新增生产设备和对应的原辅材料量;5、以新带老:检验废气收集和排放方式由原有的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你院扩建后用地面积17534.5平方米、建筑面积49693.54平方米,扩建后主要从事医疗服务,日均门诊接诊能力为1200人次,住院床位250个。 | 实际建设情况:1、医院性****医院****医院;2、拆除原有的门诊楼和急诊楼,**一栋7层门诊楼(****停车场,扩建后用地面积不变,建筑面积增加31354.95平方米;3、新增日均门诊接待能力200人次;4、对应新增生产设备和对应的原辅材料量;我院扩建后用地面积17534.5平方米、建筑面积49693.54平方米,扩建后主要从事医疗服务,日均门诊接诊能力为1200人次,住院床位180个。 |
| 服务能力调整:本项目采用分期建设、分期验收的实施模式,本次仅对一期工程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内容进行验收,结合医院现阶段实际运营需求及门诊接诊量合理配置床位**,本期实际设置住院床位 180 张,未达到环评批复总规模。本次验收规模小于环评拟定规模,不属于重大变动。 原辅材料调整:目前病理科暂未投入使用(纳入二期建设及验收内容中),无设备购买和试剂使用计划,因此病理科使用的相关试剂不纳入本次验收范围。 ****医院现阶段实际运营情况,结合门诊楼、****停车场全面投用后的消毒需求,医院对消毒耗材品类进行了优化整合,全面停用0.5%碘伏,统一采用1%碘伏 ****停车场的主流通用消毒耗材。由于本次建设规模大幅投用,导致实际总用量有所提升。该变动未改变项目产污环节及处理工艺,新增消毒负荷均由已配套****处理站承担,经处理后各类污染物指标均可满足排放标准要求,不属于重大变动,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相关规定。 环保治理设施调整:本项目检验科包含临检区、生免区、微生物室、PCR实验室及病理科。检验科产生废气的相关试剂仅在病理科通风橱内使用,目前病理科暂未投入使用(纳入二期建设及验收内容中),因此本次验收不涉及病理科废气产生。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施工期流程:拆除旧建→基础工程→主体工程→装饰工程→设备安装→工程验收 2、运营期流程:就诊人员/医护人员→诊疗过程;医护人员/其他员工→办公 | 实际建设情况:1、施工期流程:拆除旧建→基础工程→主体工程→装饰工程→设备安装→工程验收 2、运营期流程:就诊人员/医护人员→诊疗过程;医护人员/其他员工→办公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四、根据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所列情况,你院营运期产生生活污水与医疗废水共31655.7吨/年(86.73吨/天)。禁止私设暗管或者采取其他规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且废水的处理处置须符合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控制要求。 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与医疗废水一同经自建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后,经市政管****处理厂处理。 五、根据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所列情况,你院营运期排放检验废气(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氯化氢、氮氧化物、臭气浓度),污水处理站废气(污染物为硫化氢、氨气、臭气浓度甲烷),医疗废物暂存间废气(污染物为硫化氢、氨气、臭气浓度),消毒药水异味(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须落实相关污染防治措施。废气无组织排放须从严控制,可以实现有效收集有组织排放的废气须以有组织方式排放。废气排放口须远离居住区等大气环境敏感区。 检验废气污染物非甲烷总烃、氯化氢、氮氧化物排放执行**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排放标准,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排气筒恶臭污染物排放限值。 污水处理站废气,医疗废物暂存间废气,消毒药水异味无组织排放。 厂界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氯化氢、氮氧化物执行**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无组织排放硫化氢、氨气、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 厂区内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经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的特别排放限值;污水处理站周界无组织排放硫化氢、氨气、甲烷和臭气浓度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 大气污染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运行管理等须符合《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HJ2000-2010)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要求,其中工业有机废气吸附法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运行管理等须符合《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 2026-2013)、《关于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工作指导意见》要求,以单纯吸收/吸附装置组成的有机废气治理工程,须配备符合《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要求的自动监控设备。 六、该项目须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隔声、消声、减振等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你院营运期南面场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其余场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敏感目标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的要求。 七、根据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所列情况,该项目营运期产生医疗废物(在诊疗过程中的手术、包扎残余物、生物培养残余物、废液、化验检查残余物、废医疗材料、废****处理站污泥等危险废物。 对固体废物的管理须符合《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相关规定其中对危险废物的管理须符合《中华人民**国固体度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特别规定。 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管理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修改单中相关规定。 一般工业固体度物贮存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管理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规定。 | 实际建设情况:1、生活污水和医疗废水经化****医院****处理站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尾水排入洪奇沥水道。 2、本项目检验科包含临检区、生免区、微生物室、PCR实验室及病理科。检验科产生废气的相关试剂仅在病理科通风橱内使用,目前病理科暂未投入使用(纳入二期建设及验收内容中),因此本次验收不涉及病理科废气产生。 污水处理站废气,医疗废物暂存间废气,消毒药水异味无组织排放。 厂界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氯化氢、氮氧化物达到**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无组织排放硫化氢、氨气、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 厂区内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经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的特别排放限值;污水处理站周界无组织排放硫化氢、氨气、甲烷和臭气浓度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 大气污染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运行管理等符合《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HJ2000-2010)等技术规范要求。 3、通过选用国内外技术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做好基础减振处理,墙体及屋顶采用轻质复合隔声薄板,窗户使用双层隔声窗,合理布局设施后,****医院南面场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其余场界噪声执满足2类标准;周边敏感点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的要求。 4、本项目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统一交由环卫部门拉运处理。 污水处理系统污泥按规定灭菌消毒处理后交由****处理。 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后,一次性医疗器械毁形消毒后委托****进行无害化处理;病理****殡仪馆处理。 本项目的医疗废物依托原有项目的医疗废物贮存间暂时贮存。经现场踏勘,该医疗废物贮存间总体满足《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关于暂贮设施的要求。 |
| 本项目检验科包含临检区、生免区、微生物室、PCR实验室及病理科。检验科产生废气的相关试剂仅在病理科通风橱内使用,目前病理科暂未投入使用(纳入二期建设及验收内容中),因此本次验收不涉及病理科废气产生。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八、你院须制订并落实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环境事故应急体系。严格控制危险废物最大暂存量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管理和维护,设置足够容积的度水事故应急池,有效防范污染事故发生。 九、项目环保投资应纳入工程投资概算并予以落实。 十、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司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十一、本批复作出后,新颁布实施或新修订实施的污染物排放标准适用于该项目的,则该项目应在适用范围内执行相关排放标准。 十二、该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该项目须经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按有关规定纳入排污许可管理。 十三、其他环保事项须按我局中环建表审字[2004]第00372号、中环建表[2011]0479号、中(角)环建表(2018)0039号审批文件及竣工环保验收文件执行。 | 实际建设情况:1、本项目已按要求编制应急预案并完成备案,备案号442000-2026-0062-L。 2、本项目环保总投资250万元,其中废水50万元,废气160万元,噪声10万元,固废20万元,其他10万元。 3、本项目不涉及重大变动。如国家或地方对该项目污染物排放有新标准新要求的,从其规定执行。 4、本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是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满足“三同时”制度。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2.7714 | 2.4598 | 0 | 2.7714 | 0 | 2.46 | -0.312 | |
| 0.665 | 3.3084 | 0 | 0.665 | 0 | 3.308 | 2.643 | |
| 0.034 | 1.8805 | 0 | 0.034 | 0 | 1.881 | 1.847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002 | 0 | 0 | 0.002 | 0 | 0 | -0.002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0031 | 0 | 0 | 0 | 0 | 0.003 | 0 | / |
| 0.0002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三级化粪池+****处理站 |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 | 三角医院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医疗废水,主要污染物为CODCr、BOD5、SS、氨氮、LAS、粪大肠菌群等。生活污水和医疗废水经化****医院****处理站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尾水排入洪奇沥水道。 | pH排放浓度为7.2-7.8;色度为200-400倍;化学需氧量排放浓度为85-192mg/L;五日生化需氧量排放浓度为33.9-86.3mg/L;氨氮排放浓度为68.7-84.5mg/L;悬浮物排放浓度为34-57mg/L;总氯(总余氯)排放浓度未检出;石油类排放浓度为0.63-1.04mg/L;动植物油排放浓度为0.45-0.76mg/L;粪大肠菌群排放浓度为2800-3800MPN/L;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排放浓度为0.582-0.630mg/L;氰化物排放浓度未检出;挥发酚排放浓度为未检出-0.01mg/L;沙门氏菌、志贺氏菌排放浓度未检出。 |
| 1 | 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墙体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4类标准 | 本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风机、机动车辆、社会噪声,医院采取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墙体隔声等方式控制噪声。 | 东面厂界昼间55dB(A),夜间47-49dB(A);南面厂界昼间59-62dB(A),夜间49-52dB(A);西面厂界昼间56-59dB(A),夜间45-49dB(A);北面厂界昼间56-57dB(A),夜间48-49dB(A)。 |
| 1 | 根据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所列情况,该项目营运期产生医疗废物(在诊疗过程中的手术、包扎残余物、生物培养残余物、废液、化验检查残余物、废医疗材料、废****处理站污泥等危险废物。 对固体废物的管理须符合《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相关规定其中对危险废物的管理须符合《中华人民**国固体度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特别规定。 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管理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修改单中相关规定。 一般工业固体度物贮存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管理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规定。 | 已落实。 本项目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统一交由环卫部门拉运处理。 污水处理系统污泥按规定灭菌消毒处理后交由****处理。 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后,一次性医疗器械毁形消毒后委托****进行无害化处理;病理****殡仪馆处理。 本项目的医疗废物依托原有项目的医疗废物贮存间暂时贮存。经现场踏勘,该医疗废物贮存间总体满足《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关于暂贮设施的要求。 |
| 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生活污水与医疗废水依托原有项目的“三级化粪池+****水厂”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达标。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生活污水与医疗废水依托原有项目的“三级化粪池+****水厂”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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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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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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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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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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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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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