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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鹤伊机电项目、铁科项目电缆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10.10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货到验收合格,付款至97%,三年质保期后付质保金3%;”
变更为: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按订货单生产,付款100%发货。”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由此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此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四、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市**区创新路2077号
联 系 人:刘经理
电 话:131****2065
联 系 人:付经理
电 话:133****9851
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融江路4333号
联 系 人:赵女士
电 话:130****7087
五、监督部门和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省交投****公司企管部
监督电话:157****5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