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和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现将“****生猪养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内容进行公告,为了广泛了解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以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生猪养殖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地址:**市**市****社区4组
项目概况:****生猪养殖项目为**项目,拟建地位于**市**市****社区4组,占地面积18708m2,项目总投资3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3栋猪舍、生产附属设施、粪污处理设施、洗消、员工宿舍及食堂等,设计生产规模为存栏生猪5100头,年出栏生猪10200头。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地址:**市**市****社区4组
联系人:汪总 电话:139****8698
三、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鑫****公司
联系地址:**市**区檀溪路名仕家天下2幢1层006室
联系人:隗工 电话:0710-****857
邮箱:****@qq.com(注明“生猪养殖项目”)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①评价机构接受建设单位委托,并研读项目设计和规划文件和有关法律法规;
②现场初步踏勘;
③识别环境影响、筛选评价重点;
④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同时委托环境监测机构进行环境现状监测);
⑤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⑥提出环境影响减缓措施、给出评价结论、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⑦建****生态环境局审批。
同时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全过程的公众参与,征求公众对本项目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态度,并将其反映到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公众参与专题中。
2.工作内容
①对项目进行分析,了解项目概况和主要环境影响因素;
②环境现状调查与监测,掌握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现状;
③预测、分析、评估项目对环境空气、水环境、声环境、土壤环境、生态环境等方面的影响;
④制定相应的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⑤进行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⑥公众参与;
⑦给出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明确结论。
五、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本项目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是针对项目拟建地周边的居民及有关单位团体,也欢迎其他关心本项目建设的群众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的认同程度:包括公众认为本项目将带来的益处、不利影响和对项目选址、建设的总体态度。
②征求公众对本项目建设应注意和解决的主要环境问题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形式主要为填写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附件1,可自行下载),另外公众还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和电话等方式反映意见。
七、公示起止时间
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