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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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 ****新区无人机全空间产品研发 、****基地项目一期桩基工程澄清修改公告
澄清修改公告
****中心) ****新区无人机全空间产品研发 、****基地项目一期桩基工程澄清修改公告(第1次)
标段编号:****
| 项目名称: |
****新区无人机全空间产品研发 、****基地项目一期桩基工程
|
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6年06月11日 12:00
一、澄清修改内容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投标人资格要求,企业动态资质查询平台修改,改为“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省住建厅综合服务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8异议处理调整,删除“评定分离项目的异议与投诉:根据苏建规字〔2025〕4号文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拟定中标人公示期间提出。异议或投诉处****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已经处理过的异议或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不得在拟定中标人公示期间以相同理由再次提出相同异议或投诉”。
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前附表“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报价得分相同且报价相同时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确定方法:****委员会投票确定排序。”
4、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专用条款调整,12.2.2预付款担保,改为:“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
二、其他说明
(1)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未按澄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标书代写
(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06月23日 09:15 未改变。 标书代写
三、联系方式
****管理部门及电话:****管委会****交通局, 025-****9903
澄清修改文件正文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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