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投审〔2026〕41号
关于**区**经济带核心片区墩头起步区道路工程(三期)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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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关于申请审批**区**经济带核心片区墩头起步区道路工程(三期)初步设计概算的函》(云镇府函〔2026〕66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区**经济带核心片区墩头起步区道路工程(项目代码:****)已于2020年9月17日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区发改工〔2020〕20号),并于2024年7月29日变更可行性研究报告(**区发改工〔2024〕1号),项目单位为:****。
二、****政府《关于同意开展**区**经济带核心片区墩头起步区道路工程复函》(**区府办函〔2020〕257号)、《关于同意调整**区**经济带核心片区墩头起步区道路工程建设内容的复函》(**区府办函〔2024〕93号)、《**区**经济带核心片区墩头起步区道路工程(三期)概算审核报告》和**区投资审核所审核意见,原则同意你单位委托****编制的**区**经济带核心片区墩头起步区道路工程(三期)初步设计概算。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为:第三期的实施内容主要为粮仓的道路、排水及粮仓三期场地平整路线长约788.182m,道路红线宽度8m,双向2车道,按设计速度为20km/h的城市支路标准设计,沿线**平**1处。场地平整的面积约为37.04亩(含边坡防护)挖土方量为43.48万立方米。主要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场地平整工程。
四、项目建设地点:**市**区**镇迳口村。
五、项目(三期)概算总投资2428.6944万元(见附表),其中工程费用1792.516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34.8932万元,预备费用101.2843万元。项目建设资金来自地方专项债券,不足部分由区财政统筹协调解决。
六、项目(三期)拟建设工期:2026年9月-2027年4月。
七、项目的招标模式仍按(**区发改工〔2024〕1号)执行。
八、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变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
九、项目单位开工建设后应当通过****政府投资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
请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
此复
附件:**区**经济带核心片区墩头起步区道路工程(三期)初步设计概算核定表
****改革局
2026年6月1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区纪委监委、区财政局、区统计局、区住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