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中标候选人
第一候选人:****,投标价格(人民币万元):49.960000
第二候选人:**市****公司,投标价格(人民币万元):50.225000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与监督部门:****纪检部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753-****907
联系地址:**省**市**县**镇(邮编:514265)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
地址:**市**区环**路316号金鹰大厦9楼
联系人:杨工、李工
电话:020-****6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