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中心电子下消化道内窥镜采购项目
2.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我单位拟采购电子下消化道内窥镜2套,上述产品为我单位现有奥林巴斯CV-290主机专用配件。
3.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750,000.00元
4.单一来源原因及相关说明
我单位拟采购奥林巴斯CV-290主机专用电子下消化道内窥镜2套。其他品牌无法与该主机相匹配,为保证获得最佳的图像质量从而满足病情诊断要求,确保设备安全、正常的运行,保证正常医疗业务的开展,需采购原厂专机专用配件。上述配件的生产厂****株式会社,****株式会社授权奥林巴斯(北****公司为上述配件在中国地区的销售商,奥林巴斯(北****公司授权****为本项目中上述配件的唯一经销商。
综上,本次采购项目只能由****提供货物,具有唯一性和不可替代性,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1.名称:****
2.地址:**市**区重**崧建路9弄7号楼2层219室
三、专家论证意见(不少于三名行业技术专家)
| 专家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论证意见 |
| 李斌 | ****公司 | 主管技师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 吕军 | ****医院 | 工程师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 郭敏 | ****医院 | 副高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四、公示期限
2026年06月11日08时30分至2026年06月18日18时00分(**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异议反馈时限
2026年06月11日08时30分至2026年06月18日18时00分
六、其他需要公示内容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附相关证明和依据材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查看身份证原件)。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景华路24号
联系人:张静琨
联系方式:0379-****8520
2.财政部门信息
名称:/
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学****中心1号楼7楼707室
联系人:张艳艳、宁俊丽
联系方式:0379-****6707/****6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