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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甲方):****
地址:**市**区正清路86号
联系方式:****7081
供应商(乙方):****
地址:**区天龙大道1333号9栋4单元
联系方式:028-****5555
主要标的:
| 1 | 评审咨询服务 | 1(项) | ¥257,600.00 | ¥257,600.00 | (一)项目目标 持续****行政审批局固定资产投资节能审查工作机制,进一步了解**市**区固定资产投资能耗情况,有效推进**区各行业领域节能监管工作。 (二)服务内容 结合拟建项目区域的社会经济特点,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审工作,供应商对采购人提交的项目节能报告进行技术评估,并组织专家评审出具相应评审意见,形成评审报告。 1、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人提交项目节能报告的文本资料和电子文本资料后及时组织评审(估),对需要到项目实施现场实地勘察的,建设单位配合,由供应商组织相关专家到现场实地勘察,并在勘察后10个工作日内出具评审报告。 2、对明确不能通过评审的项目,供应商应当在评审意见中说明不通过的理由及依据,若建设单位修改节能报告重新提交的,供应商负责重新评审,不再另行计费。 3、为采购人提供评审相关的咨询服务。 (三)服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1、合同签订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建立节能评审流程规范和工作机制,并提供采购人备案。 2、供应商须具备提供开展节能评审各项会议的独立场所、配备必要的软(硬)件设备。 3、根据项目特点组织各行业领域专家,满足采购人各重点行业领域节能评审的专业技术咨询服务需求。 4、按时组织节能评审会议、出具节能评审意见。 (四)成果形式(实质性要求) 1、供应商对评审的项目以单个评审意见形成报告的形式提交。 2、在评审报告中,按照《**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第十四条之规定,供应商应当从以下方面对项目节能报告进行审查: (1)项目是否符合节能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政策要求; (2)项目用能分析是否客观准确,方法是否科学,结论是否准确; (3)项目节能措施是否合理可行; (4)项目的能效水平、能源消费等相关数据核算是否准确,是否满足本地区节能工作管理要求。 3、对项目节能审查是否通过必须给出同意或不同意的明确意见。 4、评审报告提交时限 供应商收到采购人委托后20个工作日内出具评审报告,该期限包括组织节能评审会议、实地勘察时间。纸质版 1份,电子文档 1份。 (五)人员要求(实质性要求) 1、供应商需设置项目负责人和联络员各一人,实时衔接项目情况,落实相关工作要求。 2、组建专职项目团队。具有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分析评估人员、后勤保障等专业人员,能够满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审的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需求。 |
合同金额: 257,6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伍万柒仟陆佰元整
履约期限:2026年06月10日至2027年06月09日
履约地点:**市**区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026年06月10日
2026年06月11日
合同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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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