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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110KV中团
送变电工程项目土地征收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将拟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110KV中团送变电工程项目建设,****政府组织实施的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
二、拟征收土地位置范围
拟征收土地涉及****社区居民委员会的集体土地,面积约0.5093公顷,具体以实际调查为准(四至范围详见公告附图)。
三、拟征收土地建设项目名称、用途
(一)项目名称:110KV中团送变电工程项目。
(二)项目用途:公用设施用地。
四、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及征地风险评估工作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由拟****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工作,组织测量单位进入拟征地现场对被征地范围进行实地测量,组织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委员会及成员、地上附着物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等相关权利人,对拟征收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核实,并同步开展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请相关单位和个人相互告知并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将与被征地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
五、公告时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六、其他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除正常的农业生产以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上抢栽、抢种青苗和抢建地上附着物,违反规定实施的,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附件:拟用地情况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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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