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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231MAEBWJL37P | 建设单位法人:王超 |
| 王超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县 |
| **市**县**镇青龙路27号标准化房2栋 |
| ******工厂建设项目一期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23-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1469-C1469-其他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 |
| 建设地点: | **市**县 **镇青龙路27号标准化房2栋 |
| 经度:107.473210 纬度: 30.277640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9-25 |
| 渝(垫)环准〔2025〕1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231MAEBWJL37P001U |
| 2026-03-04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500 |
| 120 | 运营单位名称:**** |
| ****0231MAEBWJL37P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海****公司 |
| ****0112MAEDMXJU08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12MA5UMBWK03 | 竣工时间:2026-03-02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5-1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6-10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60513FrztH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建设总面积6000m2(含厂房、仓库、综合用房、管理用房及配套附属用房建设)。建设袋装复合调料生产线2条、小面组装生产线1条、方便速食组装生产线1条、肉制品生产线1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生产线1条,形成年产5190t调味料、150t肉制品方便菜肴及200t豌豆方便菜肴的产能。 | 实际建设情况:建设总面积6000m2(含厂房、仓库、综合用房、管理用房及配套附属用房建设)。建设袋装复合调料生产线2条、小面组装生产线1条、方便速食组装生产线1条、肉制品生产线1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生产线1条,形成年产5190t调味料、150t肉制品方便菜肴及200t豌豆方便菜肴的产能。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半固态调味料:原料前加工→炒制→搅拌→灌装→检验→外包装箱; 肉制品:原料前加工→卤煮→冷却→研磨→炒制→搅拌冷却→灌装→蒸汽杀菌→清洗吹干→检验→外包; 豌豆:浸泡→蒸煮→冷却→灌装→蒸汽杀菌→清洗吹干→检验→外包; 液体调味料:原料前加工→炒制→冷却→灌装→清洗吹干→检验→外包; 固态调味料(五香粉):粉碎→搅拌→包装→检验→外包。 | 实际建设情况:半固态调味料:原料前加工→炒制→搅拌→灌装→检验→外包装箱; 肉制品:原料前加工→卤煮→冷却→研磨→炒制→搅拌冷却→灌装→蒸汽杀菌→清洗吹干→检验→外包; 豌豆:浸泡→蒸煮→冷却→灌装→蒸汽杀菌→清洗吹干→检验→外包; 液体调味料:原料前加工→炒制→冷却→灌装→清洗吹干→检验→外包; 固态调味料(五香粉):粉碎→搅拌→包装→检验→外包。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气治理措施:煮椒机废气由管道引至1根不低于15m排气筒排放(DA001); 粉碎废气经设备自带除尘器收集处理后引至1根不低于15m排气筒排放(DA001); 炒制废气经“烟罩+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1根不低于15m排气筒(DA002)达标排放; 蒸汽锅炉废气经管道引至15m排气筒排放(DA003); 食堂、研发废气经“烟罩+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1根排气筒(DA004)室外达标排放。 废水治理措施:生产废水通过**1****处理站(处理能力为20m3/d)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处理站位于厂房外东****园区征地),面积约120m2;其中隔油格栅池、调节池考虑二期的污水处理需求,按照50m3/d的处理能力进行建设。生活污水通过厂房已建生化池(规模为70m3/d)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噪声治理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通过合理布局基础减振及厂房隔声等措施降噪,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固废处理措施:生产区、办公区分别设置生活垃圾收集桶,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市环卫部门统一收运处置;餐厨垃圾收集后交资质单位收运处理;一般固废暂存点位于项目1F西南侧,占地面积约10m2,一般固废均分类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公司等收运处理;危废暂存间位于项目1F东南角, 占地面积约10m2,危废交由有资质单位收运、处置,危险废物分类暂存。危废暂存间设“六防”处理,地坪上方设置托盘,设置标识标牌。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设计。 地下水、土壤污染治理设施:将厂区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简单防渗区。重点防渗区为原料库房、危废暂存间、废水处理站、储油罐,一般防渗区为一般固废暂存区。重点污染防治区的防渗性能要求不低于6.0m厚渗透系数为1.0×10-7cm/s的黏土层防渗性能。其中危废暂存间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其防渗性能要求达到其防渗层渗透系数≤10-10cm/s的要求。一般污染防渗区的防渗性能要求不低于1.5m厚渗透系数为1.0×10-7cm/s的黏土层防渗性能。 除一般放置区和重点污染防治区外为简单防渗区,需要进行地面硬化处置。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原料库房、储油罐区、理化室、危废暂存间、废水处理站均采取重点防渗措施;储油罐区设置有0.65m高围堰;危险化学试剂置于理化室专用试剂柜内;危废暂存间内危废分类暂存,液态危废设置托盘盛装包装桶。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治理措施:煮椒机废气由管道引至1根不低于15m排气筒达标排放(DA001); 粉碎废气经设备自带除尘器收集处理后引至1根不低于15m排气筒达标排放(DA001); 炒制废气经“烟罩+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1根不低于15m排气筒(DA002)达标排放; 蒸汽锅炉废气经管道引至8m排气筒达标排放(DA003); 食堂、研发废气经“烟罩+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1根不低于15m排气筒(DA004)达标排放。 废水治理措施:生产废水通过**1****处理站(处理能力为20m3/d)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处理站位于厂房外东****园区征地),面积约120m2;其中隔油格栅池、调节池考虑二期的污水处理需求,按照50m3/d的处理能力进行建设。生活污水通过厂房已建生化池(规模为70m3/d)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噪声治理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通过合理布局基础减振及厂房隔声等措施降噪,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固废处理措施:生产区、办公区分别设置生活垃圾收集桶,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市环卫部门统一收运处置;餐厨垃圾收集后一般固废暂存点位于项目3F空置区域,占地面积约20m2,交资质单位收运处理;一般固废暂存点位于项目3F空置区域,占地面积约20m2,一般固废均分类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公司等收运处理;危废暂存间位于项目1F西南角, 占地面积约10m2,危废交由有资质单位收运、处置,危险废物分类暂存。危废暂存间设“六防”处理,地坪上方设置托盘,设置标识标牌。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设计。 地下水、土壤污染治理设施:将厂区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简单防渗区。重点防渗区为原料库房、危废暂存间、废水处理站、储油罐,一般防渗区为一般固废暂存区。 重点污染防治区的防渗性能要求不低于6.0m厚渗透系数为1.0×10-7cm/s的黏土层防渗性能。其中危废暂存间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其防渗性能要求达到其防渗层渗透系数≤10-10cm/s的要求。一般污染防渗区的防渗性能要求不低于1.5m厚渗透系数为1.0×10-7cm/s的黏土层防渗性能。除一般放置区和重点污染防治区外为简单防渗区,需要进行地面硬化处置。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原料库房、储油罐区、理化室、危废暂存间、废水处理站均采取重点防渗措施;储油罐区设置有0.65m高围堰;危险化学试剂置于理化室专用试剂柜内;危废暂存间内危废分类暂存,液态危废设置托盘盛装包装桶。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39 | 0.6789 | 0 | 0 | 0.39 | 0.39 | |
| 0 | 0.234 | 0.407 | 0 | 0 | 0.234 | 0.234 | |
| 0 | 0.0312 | 0.054 | 0 | 0 | 0.031 | 0.031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065 | 0 | 0 | 0 | 0 | / |
| 0 | 0.024 | 0.324 | 0 | 0 | 0.024 | 0.024 | / |
| 0 | 0.0582 | 0.0686 | 0 | 0 | 0.058 | 0.058 | / |
| 0 | 0.0954 | 0.647 | 0 | 0 | 0.095 | 0.095 | / |
| 0 | 0.0253 | 1.651 | 0 | 0 | 0.025 | 0.025 | / |
| 1 | 废水处理站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悬浮物、动植物油执行《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表3中的肉制品加工三级标准 | **1****处理站(处理工艺为“隔油+调节+气浮+生化处理”,处理能力为20m3/d) | 正常工况下监测 |
| 1 | 煮椒机废气排气筒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 | 煮椒机废气的污染物主要为水蒸气、异味,粉碎废气的污染物主要为颗粒物经设备自带除尘器收集处理,卤煮废气的污染物主要为水蒸气、异味,上述废气均由管道引至1根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 | 正常工况下监测 | |
| 2 | 静电式油烟净化器 | 《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859-2018) | 炒制废气的污染物主要为油烟、非甲烷总烃、SO2、NOX、颗粒物、臭气浓度,经1套“烟罩+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1根不低于15m排气筒(DA002)达标排放。 | 正常工况下监测 | |
| 3 | 蒸汽锅炉燃烧废气排气筒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658-2016)及**市地方标准第1号修改单中的表3标准限值 | 蒸汽锅炉燃烧废气采用低氨燃烧技术,蒸汽锅炉废气的污染物主要为SO2、NOX、颗粒物,经8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 正常工况下监测 | |
| 4 | 静电式油烟净化器 | 《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859-2018) | 食堂、研发废气的污染物主要为油烟、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经“集气罩+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1根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4)达标排放。 | 正常工况下监测 |
| 1 | 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建筑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1)合理布局: 将高噪声设备集中布置,并尽量远离厂界;生产车间在生产作业时关闭门窗;在管道布置、设计及支吊架选择上注意防震、防冲击,以减少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2)技术防治: ①本项目生产过程应使用低噪声的设备;对高噪声的设备设置底座基础减震。 ②电机处设隔声罩或局部隔声罩、内衬吸声材料。 ③选用低噪声风机;充分考虑通风散热前提下,设置隔声罩;风机进、出口加设合适型号的消声器;对振动较大的风机机组的基础采用隔振与减振措施,管路选用弹性软连接。 ④空压机采取隔声罩降低噪声;对空压机房进行隔声处理;管道和阀门采用噪声隔声包扎。 (3)管理措施: 日常尽可能关闭门窗生产;加强宣传,做到文明生产,禁止工作人员喧哗;为减轻运输车辆对区域声环境的影响,建议对运输车辆加强管理和维护,保持车辆良好工况,运输车辆经过周围噪声敏感区时,应限制车速、禁鸣喇叭,尽量避免夜间运输;定期检查设备,加强设备维护,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避免和减轻非正常运行时产生的噪声。 | 正常工况下监测 |
| 1 | 拟建项目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分区防控原则,将厂区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简单防渗区。原料库房、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水处理站、储油罐区为重点防渗区,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0×10-7cm/s。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区为一般防渗区,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0×10-7cm/s,或参照GB16889执行。 生产车间、办公区等其他区域为简单防渗区,实施地面硬化处理。建设单位应建立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定期对重点区域、重点设施开展隐患排查,加强各项防渗措施维护和厂区环境管理,有效控制厂区内的液态污染物下渗现象,避免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 ①项目原料库房、危废暂存间、废水处理站、储油罐等进行重点防渗;危废贮存库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设置,做好防风、防雨、防晒、防渗、防漏、防腐等“六防”措施。 ②厂区道路采用防渗砼层浇筑、沥青砼路面。 |
| 1 | 拟建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中的废包装材料、废滤芯、废活性炭、废石英砂、废离子交换树脂等,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10m2),外售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利用;原料废渣、废油脂、不合格产品采用专用的防渗防漏餐厨垃圾收集桶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收运处置;废水处理站污泥委托专业清掏队定期清掏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检验废液及废试剂瓶、废紫外臭氧灯、废润滑油、废油桶、废含油棉纱手套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贮存点(10m2),定期交有危废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袋装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 一般工业固废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的“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暂存间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做好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等“六防”措施,设置标识标牌。企业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时,应当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转移危险废物必须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交通运输部部令第23号)要求执行。 | 生产区、办公区分别设置生活垃圾收集桶,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市环卫部门统一收运处置;餐厨垃圾收集后交资质单位收运处理。 一般固废暂存点位于项目3F空置区域,占地面积约20m2,一般固废均分类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公司等收运处理。 危废暂存间位于项目1F西南角,占地面积约10m2,危废交由有资质单位收运、处置,危险废物分类暂存。危废暂存间设“六防”处理,地坪上方设置托盘,设置标识标牌。危废暂存间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设计。 |
| 1 | 拟建项目应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种风险防范措施,工程设计、建设和管理中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安全规范和要求。储油罐区地面重点防渗处理,设置围堰,并配备足够的吸附棉、消防沙、手提式干粉灭火器等应急物资;危险废物暂存间进行重点防渗处理,在液体物料下方设置托盘等措施进行收集,防止各种物料漫流或泄漏。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环保管理机制和各项环保规章制度,编制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严格备案备查,进一步完善预警机制,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事故防范演习,提高事故应变能力,降低环境风险。 | ①项目原料库房、危废暂存间、废水处理站、储油罐等进行重点防渗;危废贮存库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设置,做好防风、防雨、防晒、防渗、防漏、防腐等“六防”措施。 ②厂区道路采用防渗砼层浇筑、沥青砼路面。 ③储油罐区设置有0.65m高围堰; ④危险化学试剂置于理化室专用试剂柜内; ⑤配备足够数量的干粉和砂土灭火器材。 |
| 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隔油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排入厂区已建生化池(处理能力703m/d)采用“格栅+厌氧+沉淀”工艺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氨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后,经园区污水管网****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入龙溪河。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隔油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排入厂区已建生化池(处理能力703m/d)采用“格栅+厌氧+沉淀”工艺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氨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后,经园区污水管网****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入龙溪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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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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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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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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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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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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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