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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501MA2D4CPR75 | 建设单位法人:李文 |
| 沈海斌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新区 |
| **省**市敢山路1919号 |
| ****年产1500吨芯片封装及基板用球硅材料设备更新技改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81-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985-电子专用材料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新区 敢山路1919号 |
| 经度:120.002660 纬度: 30.902480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1-13 |
| 湖新区环建〔2025〕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501MA2D4CPR75001Z |
| 2026-03-05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5000 |
| 6 | 运营单位名称:**** |
| ****0501MA2D4CPR75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南******公司 |
| 913********4264887 | 验收监测单位:****研究院有限公司 |
| 913********745313A | 竣工时间:2026-01-18 |
| 2026-02-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6-04-30 |
| 2026-05-1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6-09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 |
|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1500吨芯片封装及基板用球硅材料设备更新技改项目”审批产能为:EQ高频高速基板用二氧球填料(EQ产品)2050t/a(含原有技改600t/a、新增1450t/a),EQ精密卡段球形二氧化硅填料(高端产品)50t/a | 实际建设情况:EQ高频高速基板用二氧球填料(EQ产品)2050t/a(含原有技改600t/a、新增1450t/a) |
| 其中EQ精密卡段球形二氧化硅填料(高端产品)生产设施及环保设施尚未建成,依据《**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开展本次竣工环境保护先行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投料→电煅→倒钵→包覆→熟化→除湿→气流分散→除铁灌装 | 实际建设情况:投料→电煅→倒钵→包覆→熟化→除湿→气流分散→除铁灌装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废气:(1)工艺粉尘:本项目除尘器为生产设备附属设施,生产装置自带。 高端产品车间:项目除尘器为生产设备附属设施,生产装置自带。共设置2根不低于23m高的排气筒。(DA018、DA019); 本项目6#工序混合~13#工序手动包装在无尘车间内进行;在无尘车间内,****搅拌站区域、整粒拆包、投料区域、包装区域,粉尘沉降于该区域内。 EQ车间:项目除尘器为生产设备附属设施,生产装置自带。共设置3根不低于23m高的排气筒。(DA011、DA013、DA009); EQ生产车间保持密闭,人工投料散落的粉尘、收尘系统未收集的粉尘大部分均可沉降在车间内,由工人定期清扫车间地面。 (2)高端产品电煅废气:针对电煅过程产生的可燃气体,配备1台废气焚烧炉(氛围炉设备自带),经焚烧炉燃烧处理(燃烧温度450~600℃左右)后,焚烧炉尾气通过不低于23米的排气筒(DA020)高空排放。 (3)高端产品干燥废气:本项目利用干燥机真空干燥浆液,排出气象异丙醇,封闭管道进入干燥机配套冷凝回收系统,经冷凝回收处理为液相异丙醇,冷凝后的异丙醇液体通过密封管道回至混合区,回用于混合工序;异丙醇尾气通过冷凝回收系统放空管直接接入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经吸附过滤后最终通过不低于23米的排气筒(DA021)高空排放。 (4)EQ产品电煅有机废气:EQ车间共设置5台热处理炉,每台热处理炉电煅废气均采取炉内氧化+炉内焚烧方式,每台热处理炉各设置1个不低于23米的排气筒焚烧尾气排放口,高空排放(DA010、DA023、DA025、DA027、DA029); 每台热处理炉各设置1个不低于23米的排气筒冷却废气排放口,少量冷却废气高空直排(DA022、DA024、DA026、DA028、DA030)。 (5)食堂油烟:经过高效油烟净化处理后排放。 (6)加强废气处理系统定期维护以及监控预警。 (7)加强绿化,有利于吸收空气中污染物质,净化环境空气。 2、废水:(1)做好厂区内部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工作。 (2)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排放。 (3)初期雨水经收集后纳管排放。 (4)地面清洗废水水质经简单沉淀处理后纳管排放。 (5)全厂设置1个综合污水总排放口:DW001。 3、噪声:从合理布局、技术防治、管理措施等方面采取有效防噪措施。 4、固废:(1)危险废物中废活性炭置于防潮防水集装袋内,废油密闭置于包装桶内,废油桶、废包装桶密封存放,各类危废分类、分区存放在厂区危废仓库内,专用包装物、容器设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危险废物定期由有资质单位的专用运输车辆外运处置。 企业已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在厂区南侧设置了危废仓库26m2,暂存能力约为20t。危废仓库已做好防腐防渗及分区贮存。本项目沿用该危废暂存设施。 (2)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废包装袋、收集的粉尘及过滤、除磁杂质经收集后出****公司。 5、环境风险:(1)事故应急设施:****已建成总容积50m3的事故应急池,应急池及收集管道做好防腐防渗处理,能满足事故发生时的应急容积。事故池在非事故状态下需占用时,占用容积不得超过1/3,并应设有在事故时可以紧急排空的技术措施。 (2)化学品泄露风险防范措施。危险化学品应严格按照不同原料的性质分类贮存,对各类原料的包装须定期进行检查,一旦发现有老化、破损现象须及时更换包装,杜绝风险事故的发生。同时,贮存场所附近须备有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以及干沙、活性炭等堵漏物资。液体化学品四周设置围堰,地面及四周做防腐处理,防止泄漏液进入土壤。 (3)末端处置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对废气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定期对废气收集、处理设施进行维护、修理,使其处于正常运转状态,杜绝事故性排放;一旦发现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出现故障,须立即停止生产,待故障排除完毕、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后方可恢复生产。 (4)事故处理伴生污染处置措施。在事故过程中和抢救过程中所产生的事故性排放的废水、消防废水都应纳入事故应急池,消除安全隐患后视情况作处理排放或交由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理。 (5)火灾爆炸风险防范措施。建设单位应配备必要的消防应急措施,加强车间的通风设施建设,保证车间内良好通。同时,车间内应杜绝明火,车间墙壁张贴相应警告标志,平时加强对生产设施的维护、检修,确保设备 (6)建设单位应根据相关规范要求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项目建成投产前报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气:高端产品尚未建成,相关内容不纳入本次先行验收; (1)工艺粉尘:本项目除尘器为生产设备附属设施,生产装置自带。 EQ车间:项目除尘器为生产设备附属设施,生产装置自带。共设置2根23/24m高的排气筒(DA011、DA013);为便于管控,原DA013、DA009同类型粉尘废气实际通过同1根排气筒排放(DA013),根据验收检测结果,可满足原审批达标排放与总量控制要求; EQ生产车间保持密闭,人工投料散落的粉尘、收尘系统未收集的粉尘大部分均可沉降在车间内,由工人定期清扫车间地面。 (2)EQ产品电煅有机废气:EQ车间共设置5台热处理炉,每台热处理炉电煅废气均采取炉内氧化+炉内焚烧方式,每台热处理炉各设置1个23/24米的排气筒焚烧尾气排放口,高空排放(DA010、DA023、DA025、DA027、DA029); 每台热处理炉各设置1个23/24米的排气筒冷却废气排放口,少量冷却废气高空直排(DA022、DA024、DA026、DA028、DA030)。 (3)食堂油烟:经过高效油烟净化处理后排放。 (4)加强废气处理系统定期维护以及监控预警。 (5)加强绿化,有利于吸收空气中污染物质,净化环境空气。 2、废水:(1)做好厂区内部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工作。 (2)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排放。 (3)初期雨水经收集后纳管排放。 (4)地面清洗废水水质经简单沉淀处理后纳管排放。 (5)全厂设置1个综合污水总排放口:DW001。 3、噪声:从合理布局、技术防治、管理措施等方面采取有效防噪措施。 4、固废:(1)危险废物中废油密闭置于包装桶内,废油桶、废包装桶密封存放,各类危废分类、分区存放在厂区危废仓库内,专用包装物、容器设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危险废物定期由有资质单位的专用运输车辆外运处置。 企业已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在厂区南侧设置了危废仓库26m2,暂存能力约为20t。危废仓库已做好防腐防渗及分区贮存。本项目沿用该危废暂存设施。 (2)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废包装袋、收集的粉尘及过滤、除磁杂质经收集后出****公司。 5、环境风险:****敢山路厂区已配备环保管理人员,建立污染防治措施运行和污染物排放日常管理台账,已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设施,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敢山路厂区已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并于2026年4月14****环境局****分局备案,备案编号为:330501-2026-025-L; 已根据环评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要求落实风险防范措施。 |
| 其中EQ精密卡段球形二氧化硅填料(高端产品)生产设施及环保设施尚未建成,依据《**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开展本次竣工环境保护先行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4662 | 0.2975 | 0.9407 | 0 | 0 | 0.764 | 0.298 | |
| 0.184 | 0.119 | 0.376 | 0 | 0 | 0.303 | 0.119 | |
| 0.006 | 0.006 | 0.019 | 0 | 0 | 0.012 | 0.006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246 | 0.301 | 5.749 | 0 | 0 | 0.547 | 0.301 | / |
| 0.578 | 0.292 | 13.795 | 2.5347 | 0 | -1.665 | -2.243 | / |
| 0.936 | 1.047 | 4.163 | 0 | 0 | 1.983 | 1.047 | / |
| 1 | 化粪池、初期雨水池、沉淀设施 | 《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31-2020) |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排放;初期雨水经收集后纳管排放(初期雨水池已设置总容积75m3);地面清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纳管排放;废****处理厂;全厂设置1个综合污水总排放口。 | 根据检测结果可知,检测期间,厂区废水总排口污水pH值、化学需氧量、总磷、悬浮物、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排放浓度符合《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31-2020)中的表1 水污染排放限值中的间接排放限值,其中氨氮浓度符合环评审批要求及《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26)的要求。基于目前企业仅投产EQ高频高速基板用二氧球填料(EQ产品),结合前文“4.1.1废水”分析内容,目前企业实际废水基准排放量约为2.62m3/t产品,小于《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要求的5m3/t产品,符合要求。 |
| 1 | 烧结板除尘器等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EQ车间:项目除尘器均为生产设备附属设施,生产装置自带。共设置2根23/24m高的排气筒(DA011、DA013);为便于管控,原DA013、DA009同类型粉尘废气实际通过同1根排气筒排放(DA013),根据验收检测结果,可满足原审批达标排放与总量控制要求; EQ生产车间保持密闭,人工投料散落的粉尘、收尘系统未收集的粉尘大部分均可沉降在车间内,由工人定期清扫车间地面。 | 检测期间,工艺粉尘废气处理设施出口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速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二级标准”要求 | |
| 2 | 炉内氧化+炉内焚烧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关于印发的通知》(湖治气办[2021]20号和《****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的通知》(湖政发办〔2019〕13号)地方管理要求等 | EQ产品电煅有机废气:EQ车间共设置5台热处理炉,每台热处理炉电煅废气均采取炉内氧化+炉内焚烧方式,每台热处理炉各设置1个23/24米的排气筒焚烧尾气排放口,高空排放(DA010、DA023、DA025、DA027、DA029); 每台热处理炉各设置1个23/24米的排气筒冷却废气排放口,少量冷却废气高空直排(DA022、DA024、DA026、DA028、DA030)。 | 热处理炉焚烧废气排放口有组织非甲烷总烃、甲醛排放浓度、速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二级标准”要求,氮氧化物折算浓度符合《关于印发的通知》(湖治气办[2021]20号和《****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的通知》(湖政发办〔2019〕13号)地方管理要求;热处理炉冷却废气排放口有组织非甲烷总烃、甲醛排放浓度、速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二级标准”要求,氮氧化物浓度符合《关于印发的通知》(湖治气办[2021]20号和《****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的通知》(湖政发办〔2019〕13号)地方管理要求;中试炉废气焚烧炉排放口有组织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甲醛、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速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二级标准”要求;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氮氧化物、非甲烷总烃、甲醛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生产车间门外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表A.1中的特别排放限值。 |
| 1 | 隔声、减振等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 设合理规划布局,做好隔声、减振等措施。 | 检测期间,****敢山路厂区厂界东侧、西侧昼夜间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的3类标准,北侧符合4类标准(厂界南侧紧邻其他企业厂房,故不布设监测点位)。 |
| 1 | (1)危险废物中废活性炭置于防潮防水集装袋内,废油密闭置于包装桶内,废油桶、废包装桶密封存放,各类危废分类、分区存放在厂区危废仓库内,专用包装物、容器设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危险废物定期由有资质单位的专用运输车辆外运处置。 企业已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在厂区南侧设置了危废仓库26m2,暂存能力约为20t。危废仓库已做好防腐防渗及分区贮存。本项目沿用该危废暂存设施。 (2)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废包装袋、收集的粉尘及过滤、除磁杂质经收集后出****公司。 | (1)危险废物中废油密闭置于包装桶内,废油桶、废包装桶密封存放,各类危废分类、分区存放在厂区危废仓库内,专用包装物、容器设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危险废物定期由有资质单位的专用运输车辆外运处置。 企业已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在厂区南侧设置了危废仓库26m2,暂存能力约为20t。危废仓库已做好防腐防渗及分区贮存。本项目沿用该危废暂存设施。 (2)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废包装袋、收集的粉尘及过滤、除磁杂质经收集后出****公司。 |
| 1 | (1)事故应急设施:****已建成总容积50m3的事故应急池,应急池及收集管道做好防腐防渗处理,能满足事故发生时的应急容积。事故池在非事故状态下需占用时,占用容积不得超过1/3,并应设有在事故时可以紧急排空的技术措施。 (2)化学品泄露风险防范措施。危险化学品应严格按照不同原料的性质分类贮存,对各类原料的包装须定期进行检查,一旦发现有老化、破损现象须及时更换包装,杜绝风险事故的发生。同时,贮存场所附近须备有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以及干沙、活性炭等堵漏物资。液体化学品四周设置围堰,地面及四周做防腐处理,防止泄漏液进入土壤。 (3)末端处置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对废气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定期对废气收集、处理设施进行维护、修理,使其处于正常运转状态,杜绝事故性排放;一旦发现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出现故障,须立即停止生产,待故障排除完毕、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后方可恢复生产。 (4)事故处理伴生污染处置措施。在事故过程中和抢救过程中所产生的事故性排放的废水、消防废水都应纳入事故应急池,消除安全隐患后视情况作处理排放或交由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理。 (5)火灾爆炸风险防范措施。建设单位应配备必要的消防应急措施,加强车间的通风设施建设,保证车间内良好通。同时,车间内应杜绝明火,车间墙壁张贴相应警告标志,平时加强对生产设施的维护、检修,确保设备 (6)建设单位应根据相关规范要求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项目建成投产前报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 ****敢山路厂区已配备环保管理人员,建立污染防治措施运行和污染物排放日常管理台账,已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设施,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敢山路厂区已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并于2026年4月14****环境局****分局备案,备案编号为:330501-2026-025-L; 已根据环评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要求落实风险防范措施。 |
| 详见验收报告表3-4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详见验收报告表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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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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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项目新增排****政府调剂解决。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新增排****政府调剂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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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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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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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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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