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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业权管理的通知》(川自然资规〔2024〕2号)要求,****组织专家对《**县新场镇裕河村白沙厂建筑用砂岩矿开采方案》进行了评审,并已通过专家评审,现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地质地矿股反映(联系电话:0832-****664)。
附件:1.《**县新场镇裕河村白沙厂建筑用砂岩矿开采方案》评审意见书
2.《**县新场镇裕河村白沙厂建筑用砂矿岩开采方案》综合信息表
附件1 《**县新场镇裕河村白沙厂建筑用砂岩矿开采方案》评审意见书
附件2 《**县新场镇裕河村白沙厂建筑用砂岩矿开采方案》综合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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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