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田县人民检察院听证室项目方案征集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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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室项目方案征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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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室项目方案征集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院拟开展听证室项目,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项目方案,诚邀具备专业资质与相关经验的企业参与。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信息

(一)实施地点

**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

(二)服务内容

听证室货物采购方案及装修方案

(三)设计要求

听证室项目货物采购方案及装修方案应符合最高检《人民检察院检察听证室建设技术指引》和《人民检察院检察听证室设置规范》文件要求。

(四)资质标准

1.参与单位须为独立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相应的工程施工或者信息化项目集成能力;

3.拥有良好财务履约记录与企业信誉,无重大违约或失信记录。

二、方案递交事项

(一)现场对接。有意向的单位可以在2026年6月10日至6月18日预约到现场勘查并咨询项目细节,以确保准确理解设计和建设需求。

(二)方案递交时间:2026年6月22日12点前。设计方案文本需包含设计方案、平面布局图、效果图、材料及预算清单等,一式三份,装密封袋封存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无法现场提交,可以发送PDF文件至邮箱****@163.com,邮件主题命名为“单位名称+检察院听证室项目方案+联系方式”。参与单位需同步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需明确委托事项与权限)、联系人电话。

(三)递交地点:检察院309办公室,联系人:邓女士,联系电话:0746-****112

三、注意事项

1.应征单位提交的方案需保证所提供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参与资格。

2.本次项目方案征集仅作为项目预算参考,不构成采购承诺,我院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项目实施方式和采购计划。

3.设计方案经评审被采纳后,我院将依据相关规定支付设计费用,具体金额经双方**协商确定。

4.参与单位提交方案即被视为认可本公告所有条款,无需另行书面确认。本次设计方案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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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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